从写法上看,这是一篇常规的记叙文,结构并不新颖,但因为作者将最朴实的生活融入文中,运用了朴实却最动情的语言来行文,所以文章能在常规中脱颖而出。。
记叙文有别于议论文,它不要求推理十分复杂,也不要求抽象地表现不同层次的思想观点,只要能表现出一个主导性的主题思想就行了。重要的是要看人物、情节、环境的描写是否准确、生动、形象,是否能调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生活。
这篇记叙性散文对“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讨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笛声原本没有大的变化,"我"的认知发生巨变皆因 "我"受感情(即对父亲本人的感情)的支配!这样的内容,这样的主题,非常准确、非常形象地论释了"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个话题。
文章中的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的意象美,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的感情,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作者调动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表现生活。由于作者十分熟悉农村生活,所以文中描写逼真而感人,如"日暮听笛"、月下路景"等,其悠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深挚的浓情,无不留给读者美好的回味。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还有“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等细节,刻画了“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的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这一段是贝多芬在书信中写到与歌德一起散步遇到皇亲国戚时的情景。其中“背着手”和“撞”等十分传神的描写,活灵活现地写出了他对皇亲国戚满不在乎的态度,最集中地表现了贝多芬的叛逆性格。当然贝多芬和歌德的处境不同,对他们进行比较时要全面分析。
2、 “……我多祝福你能常在我的身旁!你的贝多芬真是可怜已极。得知道我的最高贵的一部分,我的听觉,大大地衰退了。当我们同在一起时,我已觉得许多病象,我瞒着,但从此越来越恶化……还会痊愈吗?我当然如此希望,可是非常渺茫;这一类的病是无药可治的。我得过着凄凉的生活,避免我心爱的一切人物,尤其是在这个如此可怜、如此自私的世界上!……我不得不在伤心的.隐忍中找栖身!固然我曾发愿要超临这些祸害,但又如何可能?”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他缓缓地走在送葬的队伍中,四周是身着丧服的人群。几天前,一个身绑炸弹的哈马斯极端分子混入狂欢的派对中进行恐饰活动。当极端分子的手猛然拉动引弦,爆炸声穿透屋顶。废墟里,姐姐痛苦的表情永远地刻入了他的记亿,愤怒的心几欲跳出黑色的上衣。那天,一个十六岁的犹太少年郑重地作出了他的选择:“我年龄一满,就去参军,消灭阿拉伯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这样的故事,每一年都在中东发生。伯利恒的圣山脚下,巴以边界的隔离墙两边,如花如梦的男孩女孩,给自己选择了一条条通向复仇与死亡的道路,令真主和上帝落下悲痛的泪水。或许,我们可以假设:有一天——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题记
学习之余,我坐在窗边遐想,想我那遥远的未来、我那充实的现实和那往日的点点滴滴。回忆涌现出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姥姥教我骑自行车。笨拙的`我却驾驭不了这高傲的自行车。我一次次地从自行车上摔落,姥姥一次次将我扶起。她不厌其烦地教我骑自行车的方法,又一次次的给我示范。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当我能够自己独自驾驭这自行车时,姥姥看着我那满身的尘土慈祥地笑了。那笑容至今留在我的脑海中,多么慈祥,多么亲切。
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晌午,姥姥给我洗衣服。我坐在姥姥身旁,看着她用那满是皱纹的手费力地给我洗衣服时,我的心里很酸、很痛。我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感谢姥姥,也不会用一个甜甜的吻感谢姥姥,我只会扑进姥姥的怀抱,在她那迷惘的眼神中大哭一场,表达我对她的爱。那个情形令我多么怀恋。
那是一个沉闷昏暗的黄昏,姥姥躺在病床上默默地注视着我。全家人都在这儿,可姥姥始终拉着我的手。可能是姥姥与我的感情不是别人所能比的吧!她那昏黄的脸色显得是那样的刺眼,使我闭上眼睛默默地抽泣。姥姥用那仅于的一点力气抚摸我的脸颊,好像在倾诉我们曾经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她大限将至的时刻,我们就这样在一段段亲切地怀恋中度过。姥姥最终如一株耗尽生机的植物,匍匐到大地上。在那一刻,我懂了,她留给我的只是那数不清的回忆。有心酸的、有快乐的、有痛苦的、有幸福的,可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回忆,都是我那深爱的姥姥留给我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批改评语】这篇文章作者通过平实而饱含深情的语言回忆了与姥姥发生的种种事情,感人至深。文章结构条理清晰,作者运用三个典型事例,表达对姥姥的深切怀念。特别是题记起到了统领全篇的作用,奠定了文章的感情基调。
《申辩篇》读书札记终于做完了,这算是我做的第一篇真正的读书札记。以前我曾经做过一篇类似读书札记的东西,那就是我那篇《借鉴名人,促进英语学习》的博文。那篇文章是我读了几本书后,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对书中英语名人经验的分类总结。但那篇文章后我隔了近半年才算真正做读书札记。
我在读书著名学者论读书治学经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要做读书札记或者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什么的,也在网上下了很多关于如何做这些东西的方法之类的材料,我是知道其重要性的,也知道怎样做,但我却迟迟没有做。我觉得很浪费时间,另一方面也有点眼高手低。我犯了混淆知识和技能之错误,犯了唯方法论之错。对于方法论之类的东西,知道关于方法的知识并不意味着掌握了方法,就像背熟了游泳手册并不意味着就会游泳。知道了关于某方法的知识还要实践才能真正掌握该方法。而我在做读书札记和其他科研方法方面正是犯了这种唯方法论的错误。一味地追求方法,知道了很多关于方法的知识,但若没有去实践,则一个方法也学不会。我们的教育也有这种倾向,使我们的学生混淆知识与技能,眼高手低。
《申辩篇》读书札记做完后觉得自己才算是掌握了做读书札记的方法,才算在有了该方面第一次真正的实践。很多事情想起来简单,说起来也简单,做起来是很难的。以前只是知道多读书札记的重要性和如何做读书札记的知识,只有真正做了才真正知道其重要性。以前书读后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书的内容,实际上只是一种错觉。书读后只有能用自己的话把其内容复述出来,只有把自己的所思加进去,并且诉诸文字才能真正掌握,而读书札记正是其这方面的作用。《申辩篇》读了两遍后觉得已经掌握了其内容,可写的时候才发觉并非如此。等写的时候,要组织思想,才发现大脑中还是空白,还要继续翻书,而且没有把握住重点,只有真正写了才觉得算是把握了文章内容。读的时候,由于养成了速读的习惯,因而没有思考,但在写的时候问题也就出现了,思考也就有了。就是用自己的话复述文章内容也是一种思考,要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出来,并要把握要点,并按照自己行文的思路来组织,没有思考是不行的。而写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自己的感悟,更是需要思考的。这样还锻炼了自己的总结概括能力。柏拉图的着作是做读书札记的好资料,要把对话体做成读书札记,需要把握要点,重新组织思路,对思维总结能力是很好的锻炼。
Aimee说过要抱着做读书札记的心来读书才能真正思考,才能真正读懂,是非常有意义的。由此可见古人所说“读书须过笔”,古人所用的抄读法,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己以前太浮躁,不肯动笔,尽管读了很多书,但都如过眼烟云,如水过地皮湿,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徒读许多书,而没有思想。以前觉得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新书层出不穷,读还读不完,根本没有时间写,实际上很多书是没有多少价值的,不值得一读,值得读的不多,值得读的书如果不做做札记,就不会真正掌握,读了相当于没有读。做读书笔记看似笨而低效,但可以读一本算一本,而且锻炼了思维能力,长期坚持看似低效实则高效。以前读书只中速度和数量,很多书读了相当于没有读,还得重读,看似快,实际上欲速则不达,从长远看反而是低效的。
《申辩篇》读完后,做读书札记期间,就很多问题和Aimee进行了探讨,加深了印象,而发现很多自己一人读书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所谓真理愈辩愈明,“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读书要别人讨论可以促进自己的理解。现在我们的教育只有教师单向的灌输,师生之间没有交流,学生之间没有辩论,限制了学生的思考。一人闭门造车,不与别人交流,只会导致狂妄自大,自以为是,不会真正的进步。
我们得感谢我们的时代,有了电脑这样高效的工具。实际上我做读书札记,是打字,而不是写。尽管打字效果没有写效果很好印象深,但速度快。尽管最后打札记是打出来的,但在读书时在树上了也写了不少东西,划了不少东西,也算过笔了。我写的所谓读书札记还很幼稚,难免贻笑大方,但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尝到了其甜头。任重道远,还须努力!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郑重地写下她的选择:当她长大,她要背起行装踏上中东的土地。她要在被推倒的隔离墙的废墟上,建立起一座学校,让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孩子在一起学习,让仇恨的目光变成快乐的笑容,让恨的种子成长为爱的大树,让两个民族的未来通向理解与新生的道路,令真主和上帝对视,露出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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