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敢不敢象卢梭那样揭露自己的伤疤,对自己的功过是非有没有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
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往事总会留一点牵挂在心中,以便在必要时刻,形形色色出现在脑海,但时间是脚步从来未停止过,从不管这七零八落的世界,总是带着深沉的微笑和琢磨不透的眼神,悄无声息地走过日日夜夜。
但是在这种繁杂而又略带几分色彩的画面中,我们正悄悄长大,无数个春夏秋冬,以一种极富规律性的流动,划过我们的鬓边,触摸我们的脸庞,这朦胧而又十分动荡不安的心情正在用矛盾的现实向我们忏悔-----这世界赋予我们是在太多!
回头望望,走过的路的确坎坷,在那泪水相融的影子里,我们拾起回忆,怅然叹息。生活的脚步实在太快,稍不留神,便如一艘船在海中迷失方向,雾茫茫无尽头,进退不能。
往日总看在电视剧中,一位风流侠士,手持宝剑,青丝随风拂颊,捧起酒碗,囫囵吞下,嘴里溢出酒汁,此时,四周定是黄叶使散漫,日色无光,连人都十分颓丧,总爱吟上一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来以诗比人。不禁凄感溢溢,自拔无力。“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成为了我们共同的感触。
似乎不曾放弃过,我们一直在寻找答案。可这世界总以各种形象回驳我们,那种面孔使我们胆战心惊,使我们愤愤不平,却总要报以表面的顺服,扼***个人的仅存气魄——当然,也许这种气魄,是我们在这种生活中不该保存的。
古人总用秋来寄托哀思,抒发惆怅,她被赋予了一种惆怅的美,但竟不知这从不体味我们的世界,落入了世人的俗套,向我们忏述他深深的悔。
只恨,这秋日的忏悔,来得太晚!
在偌大的教堂里,一片漆黑,没有点亮一根蜡烛。外面在稀里哗啦地下着暴风雨。忽地,一记闪光在漆黑的夜空划过,惨白的光亮顿时照亮天地。透过五彩的玻璃窗,光亮映射在一名女孩身上。她,在跪在神面前忏悔。窗外的树舞枝影投入教堂,犹如众多的手舞足蹈的鬼魅在狂风暴雨的夜里开舞会,直煞人。但女孩丝毫不为其所动,她虔诚地低着头,紧闭着双眼,口中念念有词。
“轰隆隆——”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声突地在天地间爆开。那一瞬间,大地仿佛也震动了一下,任谁受得了如此骇人的雷声呢?女孩却只瑟缩了一下身子,仍跪着忏悔。
“咔嘞——”窗外的一棵大树经受不住风神的摧残,倒了,正好倒向教堂。窗破了,五彩的玻璃撒满地上,就在女孩的身后。一块玻璃碎片划过女孩的脸,美丽的面颊上渗出一痕淡淡的血珠。女孩轻呼了一声,也不理会脸上的伤,仍跪在神面前忏悔。
亮白刺眼的闪光从窗外直射进来,照在满地的玻璃碎片上反射出诡异的五彩斑斓的光。冷冽的风从破烂的窗席卷而来。带着阴冷的笑容,风神携着他的舞伴——雨神,在教堂里开起了舞会。五彩的光照耀着舞台,伴着噼里啪啦的音乐伴奏,他们跳遍了教堂的每一个角落。女孩拉了拉紧身上薄薄的外衣,仍低着头跪在神面前忏悔……
第二天早晨,阳光灿烂,只有残叶上痛苦的泪水向人们诉说昨夜那场可怕的暴风雨。人们在破烂的教堂里发现了女孩。她,带着一生中最美的笑容,在神的脚下沉沉睡去……在她的眼角处闪烁着光亮,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曾经对小狐狸这样说,我不爱被束缚。
"我曾经一个人走在冰冷的大街上,只有闪烁的路灯陪伴我,把握的影子一次又一次的拉长,在一次又一次地剪短。我不喜欢孤独的感觉,但当我爱上了猪,我便学会了一个人生存。"
我曾经对小狐狸这样说,我不爱孤单。
我一直不爱孤单的傻风筝。在寒冷的空中寻找混暖的翅膀。
其实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单的。没有陪伴你的.人。可我好时忍不住向猪撒娇:
"不要让我孤单一个好吗?我怕黑。"
猪听完总是微微一笑,在阳光下,温暖一遍遍地袭遍我全身,让我误以为他是不经意间坠落人间的天使。
可是,天使是要回到属于他的天堂的。
到现在,那一片湮红还不时出现在我的梦中,那大概就是从人间到天堂的通道,从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的黑色中渗出。
黑色,我的猪,最爱的颜色。他的颜色。
孤单的风筝,永远是一个人。天使,也将离去。
风筝,向往天空的宁静。
无论人世间的一切如何改变,天都不会变,永远那么平静与安详。
风筝,向往天空,我的猪,在那里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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