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得了郁闷病,脸都灰暗了,完全和天空的背景一色了,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双腿在不受控制地抖动,就这样艰难的走着,不——应该说是爬。突然,他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全身的肉抖动了一下,大地也似乎微微抖动了一下。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爬不动了,休息一会儿。”他的声音中带着一种嘶哑,好像嘴里有痰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刚一坐下,他立马大腿搭二腿,快活地抖动起来。也许是因为累吧,他的呼吸特别快,身上的肉一张一弛地附和着。他头上的大汗在淋漓着,似乎是被人当头泼了一脸的水;头发上有许多汗珠,仿佛是一下子从地底里升腾出来的。豆大的汗,顺着他的脸颊泻下,掉在了地上,留下了一个个水印。
应该说是饿狼扑食吧,他快速地从包里拿了一瓶水。打开水瓶盖时,手在颤抖着,他咬紧牙关,紧握拳头,青筋暴起,似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水瓶还是打不开。他向我笑了笑,把水瓶递给了我,示意让我打开。我很轻松地拧开了瓶子递给了他,他用发抖的手接住了水瓶,嘴角抽了抽,把瓶口塞进了嘴中,然后闭上眼,笑了起来。咕噜咕噜……喉咙的喉结不停的上下律动,好像在享受一般。瓶子里的水位线急速下降,水很快地从瓶子里转移到了他的身体里。喝完之后,他长叹一声,一脸满足,仿佛在蟠桃胜会上喝够了美味的玉液琼浆。这时,汗水已经湿透了他的衣服。
希望就在前方,又要出发了。他双腿又随之抖动着起来,双手向前抓去,他要紧紧抓住每一根救命的稻草。但他好像非常吃力,腿抬一下,走一下,都成了电影中的慢镜头。他脸上的肉全都挤在了一起,好像在忍受煎熬的痛苦。他的已经麻木的手都已经成为白色,脸色也变成了一种虚脱的煞白。身上披着一件已经湿透的衣服,好像在水里泡过一般。向上看去,山顶还很远。蝉不耐烦地叫着,整个大地好像被闷在微波炉一般。无情的水泥地把热量传递给了我们,就算是隔着一层鞋,也能感受到水泥地散发出来的热量。
望着前面的路,好像绵延没有尽头,连鸟儿好像也只能在那里空叫着热。他早已经受不了了,可他还在坚持,哪怕汗水再多再累,他也要爬上山顶。他就让人知道,他并非一无是处,他也可以像我一样爬上山顶,他想证明他跟我们一样!他累得没有力气咬紧牙关了,也没有力气挥动手臂了,就快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全神贯注,不再看远方的路,而是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因为他相信:路就在脚下,只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就能到达终点。
他的手早已被汗水浸泡湿透,但他已经没有力气为成功而高兴了。他躺在了地上,我相信他的内心在为他欢呼着!
这个世界他来过,但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匆匆离去了。
2015年10月17号,那个布满阴霾的星期六下午,姑姑家和我一起长大、年仅10岁的小表弟意外地离开了我们。
表弟是个十分帅气的孩子,白皙的皮肤,英俊的脸庞,大大的眼睛,满脸的稚气,很有几分童星的“范儿”。他小时候口齿不清,常把要喝“饮料”说成要喝“羊尿”,逗得我们笑到肚子疼。
他很顽皮,喜欢搞恶作剧,常常让大人头疼不已。然而他又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的孩子,善良到经常拿自己的早点去喂流浪狗和猫,善良到在餐馆里想要阻止厨师宰***鸭子。
那是一个晚上,我们一家人来到一家烤鸭店大快朵颐。饭后,大人们还在谈笑风生,我们几个小孩子耐不住寂寞,跑出包间在饭店里玩耍起来。我们来到后厨门口,正遇见厨师宰***鸭子。厨师的宰***手段很残忍,确切些说应该是“棒***”。当呆头呆脑的鸭子从笼子里出来还在为重获自由而兴奋时,一个大木棒扫了过来,“嘎——”一声惨叫,血从鸭头流了出来。这一幕恰好被表弟看到了,他气愤得浑身发抖,脸都扭曲了,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他连哭带喊:“别打了!别打鸭子了!”然面没人会理会一个小孩子的话,他阻止不了这场***戮。厨师奇怪地看了一眼表弟,继续挥舞着大棒,一下,两下流着血的鸭子挣扎着、躲闪着,终于倒下了。表弟伤心极了,愤怒极了,他攥紧了拳头,一副要冲过去和厨师拼命的样子。我和表姐连拉带拽好不容易才把表弟带回包间,回家的\'路上他还在怒不可遏地质问我和表姐:“你为什么不买下鸭子?”“你为什么不救它?”那天,他是一路哭着回家的。
从此以后,“小吃货”表弟再也不吃鸭肉、喝鸭汤了。甚至再经过那家餐馆时,他也总要狠狠瞪上几眼,表达他对厨师残***鸭子的愤愤不平。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孩子,却在一次玩耍中失足意外坠亡。
“天空中没有留下鸟儿的痕迹,可它分明已经来过。”透过泪光,望着天空中如鸭毛般轻软的白云,我懂了,表弟一定变成了天使,去另一个世界拯救可怜的鸭子去了。
真情动人
这是一篇难得的佳作,小作者用质朴生动的笔触回忆了表弟生前的几件趣事,素材的安排详略得当,将一个顽皮、可爱、极富同情心的小男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结尾引用的泰戈尔诗句恰到好处,哀而不伤,表达出“我”对表弟浓浓的怀念。
我的名字叫王文琪。我体重均匀,个子挺高。在乌黑亮丽的头发下面有一对眉毛,眉毛下面藏着两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我的高高的鼻梁显得格外神气。我在学校里面穿着校服,在校服外面穿着绿色的大衣。
我喜欢体育、电脑和语文。因为我的打字速度很快,非常熟悉电脑,成绩也非常优异,所以我是电脑课代表。我的运动神经好,虽然不带课代表,但是我的成绩还是很好的。幽默的气氛,学习的知识,则是我上语文课的氛围,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保持在八十分。爱玩,勤奋,爱看书,速度快是我的个性。在每个周末,一做完所有的回家作业,则看起我最喜欢的书来,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三国演义》……哈利波特是我喜爱的书籍。回顾我以前写的作文,语言有些不流畅,有些用词不当,有些因字数而重复,有些次序颠倒……但是这都会勾起我美好的回忆。以前,因我的作业一直忘记带而被老师责骂。因贪玩而忘记时间。因答案错误而辅导我的作业。而让我回想起了过去的点点滴滴。
我,一个帅气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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