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阅读并不局限于书本。也可以阅读山,阅读海,阅读清晨,阅读黑夜。更可以阅读政治文化,阅读情感,甚至阅读一棵树,阅读一片云,阅读一个人……
阅读的东西是多种多样的,阅读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阅读也是因人而异的,我喜欢看大自然的风景,喜欢阅读山,阅读湖,阅读瀑布,阅读草原……
我喜欢阅读山,说到山,就不得不说五岳之首——泰山。高耸入云,峰峦雄伟,而登上泰山之顶,则会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庐山则更多了一份神秘莫测的感觉,正如苏轼说的:“横看成林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天门山却多了一份安静。
我喜欢湖。“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西湖不管是晴姿雨态还是花朝月夕,都是美妙无比,令人神往。水天相接、广阔无垠的洞庭湖则是另一番美景,“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
山似一位巨人巍然挺立,湖似一位仙子闭月羞花。来到祖国的大西北,看到的是茫茫的戈壁滩,天与地浑黄一色。“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望着眼前的茫茫黄沙,想到的是古时坚守边关的战士,忍受着思乡之苦,可是一旦来到战场,浑身透着“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英雄气概。不过如今,西部却以全新的姿态迎接着美好的未来。
来到草原,空气是那么清新,天空是那么明朗,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牛羊成群,悠然自得地在小丘上上下下。小丘的线条是那样柔美,到处翠色欲流,山丘之上,云雾缠绕,好一副美丽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走在山水之间,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一花一草一世界,一朝一夕大造化。爱山水,爱阅读,阅读可以让我们的旅行走向长远。
不知是因为成长才会烦恼,还是在烦恼中才得以成长,总之烦恼与成长相伴,正如成功总是网罗着大量的失败。
如果说幼年时因为得不到想要的玩具而哭闹算不上一种烦恼,那么真正的烦恼在上学
后便诞生了。
童年时:琴与自由
至今还忘不了那一天,父亲在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为我买了一架手风琴,他是希望我能像某些孩子那样学会弹奏一样乐器,尽管我对此毫无兴趣。
为了不辜负父亲的期望,我决心好好练琴。但当我成为班里年龄最小的学员,抱着比自己轻不了多少的手风琴时,我明白为此我将付出代价--不到半个小时的练习就让我连胳膊也抬不起来。几个月过去,除了肩膀上红印的加深,琴技并没有多大长进。
院里的青草枯黄了,花也谢了。在此之后的岁月里,我竟以惊人的.忍耐力熬过了父亲、母亲和邻居责备(大概受不了我的"琴声"的时光。在练琴的噪音中,心中充满了苦恼与无奈,常幻想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与同龄人尽情玩耍,让疲惫的身体解脱。童年的时光在一种无聊的行为中流逝。
终于有一天,父亲在我练完琴后对我说:"以后你别再练了。"然后把琴锁在箱子里,再没打开。我呆呆地站了半天,不知该欢呼还是该流泪。
初中时:让我再看那灯光
隔开我和父母房间的是一扇门。每晚,如果门开着,我就可以看到父母屋中柔和的灯光。
小时候,每晚那门是开着的,只要看到那灯光,心里就不会因独自一人而感到害怕。
上初中后,父母为了让我更专注地学习,每晚把门紧紧地关上,我看不到那灯光了。当我在学习感到疲惫时,打开那扇门想感受一下父母带来的温暖,却看到父母异样的眼光,只得赶紧把门关上,重新打开书本。
灯光,哪怕一丝的灯光也会驱散我心中的孤独,但我却看不到它。
高中时:一匹马能拉几辆车?
16岁时,带着十二分的喜悦进入了重点高中,但很快被沉重的学习压得苦不堪言。5门高考科目就像5辆马车,而我正像一匹马。家长与老师的压力及我的自尊心不断鞭策我以更多的精力拉着这5辆车驶向终点。
总认为与各类人比起来,学生是最累的,尤其是重点中学的学生;与各种事比起来,考不好是最令人烦恼的,尤其是在努力之后。
曾经为英语的成绩徘徊不上着急过;曾经为一次失手的物理考试痛心过;也曾为即将到来的语文考试不知所措过。旧的烦恼刚刚过去,新的烦恼又使我消除它而加倍努力。
学习是苦与乐的统一,经历过无数次烦恼获得的成功喜悦虽然短暂,却永远值得回味。那无数次的烦恼也为我记录了所付出的艰辛的努力。
在烦恼中我成长了,正如无数失败后得到了成功。我渴望成长,哪怕带着一个烦恼的心。
我国有句古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没有规矩,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国家呢?盗贼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人;汽车可以横冲直撞,人们还敢出门吗?我真不敢再想像下去。但很庆幸我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少年儿童,我们有若***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通过学校开展法制文化节活动,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我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它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但一些不法商贩“黑色”吧主,不但不遵守法律规定而且还引诱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使得一些向我们这个年纪的青少年误入歧途,不能自拔。有的青少年痴迷网络游戏,从而荒废了学业。据有关部门调查上网青少年中大多数是玩游戏寻求刺激,有的同学原来是班上前几名,从迷上网络游戏后,期末考试
科科不及格,有的同学把网吧当作避风港,逃脱父母、亲人和老师对他们的管束。
随着青少年上网人数增加,青少年因为上网而引发的犯罪案件也急剧上升。如一些青少年没有经济来源,为了上网,去偷去抢。据资料统计,网上宣扬暴力、色情的内容占网络游戏的47%。这样看来,青少年上网吧, 很容易受到这些不良信息的侵蚀,染上不良习气。
同学们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将日益严峻。我想,大家在学好科学文化的同时还要学习法律,懂得法纪,做到有法必依,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人人都奉公守法,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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