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脑袋,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再配上一副黑色的眼镜,他就是我最难忘的一个人——小梁。
小梁由于比我小一岁,总还处于那种“天真可爱”的状态。他好像特别喜欢我,天天在我身后当“跟屁虫”,有谁来欺负我,他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
小梁,是个重义气的人。尽管我有时对他表示非常不满和憎恶,他还是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来看待。有一次,我因和班里几个淘气的孩子发生冲突,他们放学后来找我算账,小梁双手张开,挡在我面前,一副临危不惧的样子,说:“你们谁敢欺负他,试试看!”他们挥舞着拳头向小梁砸去,小梁不甘示弱,与他们扭打起来。别看他个头儿小,但是力气却很大。凭着灵活的身子和两只铁筑的拳头,把他们全赶跑了。可当他回过头来时,我发现,他鼻子流血了,脸上还有一块紫色印记。那一刻,我心里满怀愧疚。
小梁,还是个善解人意的人。有一次,我考砸了,全班都来看我的笑话,可他跑过来不停地安慰我:“没事,下次你一定会考好的……”他还故意讲些笑话逗我笑,在蓝天下,他的笑容是那么甜美可爱,瞬间,我心里的乌云不见了。但这事没过多久,他就转学了,我连原因是什么都不知道。看着空空如也的座位,落寞之情油然而生。
时间这块橡皮擦,不断地擦去一些记忆,可小梁的笑脸永远烙在我心中。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在我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活中,我有着许许多多的同学,有的成了我的好友,而我最难忘的一个人是我的好朋友——细萍。细萍是一个文静善良的女孩,她那张又白又嫩的脸蛋,那对深深的小酒窝,长长的头发和苗条的身材更加体现了她那可爱的淑女风格,外表软弱的她却是一个坚强的阳光女孩。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乐天派,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期中考试时,我的圆珠笔用不到一半就突然坏了,把我急得个半死。因为那天是匆匆忙忙赶来学校的,没多带一支笔来备用。“怎么办,怎么办?这次的期中考试,可是要和家长‘打招呼’的。跟锐鹏借?不行,平日这个小气鬼就连一张纸巾都不肯借,何况还是一支圆珠笔。跟捷佳借?不行,他比我还穷呢”就在我慌乱之时,细萍好像用余光发现了我的窘态,见我着急的样子,一下子就明白了,给我递来了一支圆珠笔……接着,她就继续答题了。看着她的脸庞,我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感激。
还有一次,我的心情不好,在学校里我总是闷闷不乐,连走路也无精打采。这时,细萍发现了,便走过来和我聊天。很明显,她是来问我原因的,在她的再三追问下,我也告诉了她我心情跌落谷底的原因——在区的英语比赛中,我没能考上前三名。细萍听了,对我说了很多话。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虽然你没有考上前三名,但至少你有努力过。”听了她的话,我也就没有那么伤心了。打从那时起,我就又变回以前的那个我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好朋友。虽然她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我和她在一起却无比开心。我知道在过不久我们就要分开了,但我现象,我们会是永远的好朋友,我们的友谊一定会继续保持下去。
王老师,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不是他教得好,而是他那为我们教学的辛苦和执着让我非常敬佩、感动。
他,戴着一副眼镜,有着一张书呆子的脸;他,十分和蔼但是却透着一股严肃;他做事严谨,一丝不苟;他,和我们亲密无间,一直和我们嬉戏;他,经常为我们着想,判断事情公平。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们班的王老师。王老师是教数学的能手,他虽然带着一副眼镜,但这阻挡不了他对教学事业的热爱和专注。记得在一次中午,天空中骄阳似火,太阳晒得辣人。这时,铃声响了,我们每个人都满头大汗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只见王老师用力握着今天一叠上午考的试卷踏进班级里,每个人都胆战心惊,王老师吼道:“今天上午考得非常糟糕!”当卷子发到每个人的手上时王老师便开始评讲。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王老师的头上一滴滴硕大的汗珠从他的头上滴了下来,像一个通红的苹果,因为王老师一边耐心地跟我们在黑板上写出解题的过程,一边忍住烈日的煎熬,所以我会看见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脸上划过,他那坚持、耐心较好我们的决心,让我从小打心眼里佩服他。“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王老师那坚持不懈的教学精神永留我们心间。
王老师,之所以您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单单您教数学教得好,而是您对教学事业和对教我们坚持和相信,才让你对教学生涯的执着、坚持,像催不垮的红军战士,永远都是一名不到的将军。
每每看到飞驰在球场上的身影时,一个拥有小麦色皮肤和一双大花眼的男生总会映入我的眼帘。这使我想起了他,我小学时代的同窗,我的好朋友。
他的爱好广泛,可惟独对篮球情有独钟。他爱篮球,只要走在校园里的篮球场时,他会忍不住呆呆的驻足痴望;他爱篮球,只要窗外传出一丝敲击地面的声音,他也非要站起来寻找声音来源,直到找到为止。
使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要从三年前说起。
那天,骄阳似火,太阳将大地照射的暖洋洋的,走在地面上,地皮还会“咯吱咯吱”响个不停。碰巧,我们班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一如既往,我们草草做完操后,男生仍然抱着篮球飞奔到篮球场,女生则是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散开玩。而我,却特别喜欢坐在草坪上,观看男生们打篮球。
当我慢慢移动到篮球场时,男生们已经分好了组,开始打球了。我刚在草坪上坐下,一颗球就传给了离对手篮筐最近的他。他刚接到球,就用力起跳,用双手推出球,可惜,球并没有投到篮筐里。我笑了笑,心想:你投球也不是百发百中啊!
当球再次传到他手中时,他也向刚才那样用力起跳,随后用力一扔,球,还是没有扔到篮筐里。我用疑惑的目光看着他,也将他眼底那一份不甘和迷茫尽收眼底,而他的队友则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瞪着他。
当比分到白热化阶段时,本场比赛中他最后一次投球的机会来了。那象征着他本局比赛能否翻盘的球到了他的手里。这次,他小心翼翼的拿起球,走到球场中央,缓缓举起球,久久没有投出球去。“你能不能快点!要下课了!”阵阵催促声伴随着优美,悦耳的铃声。人人都离开了球场,唯独他留了下来,投出了那颗精细测量后的球,可惜,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毫不气馁的举起球,让手中的球与篮网和他的眼睛形成三点一线。然后,用力投了出去,球,在篮框边摇摇晃晃,以一厘之差与篮网擦肩而过。天上的太阳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我也起身,替他遗憾着,本以为他会认命的走回班级。
谁知,他又拿起了球,没有一丝犹豫。他比前几次更小心,更仔细的对准球,然后投了出去。球,终于跌跌撞撞的闯进了篮网。他满足的笑了,太阳收起了那丝嘲讽的笑容,露出了惊讶的敬佩的微笑,我也笑了。我们不同的笑容有一样的原因,因为他经过他的努力投进了那场比赛中最漂亮的一颗球。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可现在回想起来,他投球的样子仍然是我记忆犹新,仍然是我想半途而废时最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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