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的乐趣作文300字以上(读的乐趣作文300个字左右)

语文的乐趣作文300字以上(读的乐趣作文300个字左右)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3-08 05:21:50
语文的乐趣作文300字以上(读的乐趣作文300个字左右)

语文的乐趣作文300字以上【一】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语文的乐趣作文300字以上【二】

??行的乐趣750字

开学时最时兴拍卡。小伙伴们写完作业,三五个聚在一起,找一块人少的空地,跪的跪,趴的趴,还有的盘坐在地上,也不管它干净不干净,全神贯注地看着卡,一掌拍下去,灰尘跟着飞起来,赢时欢呼,输时懊恼,不过没关系,擦擦鼻涕,重新放好再来还有机会……

过了几个星期又流行集卡,妈妈给的零花钱都进了路边地摊老板的腰包。我们的口袋里塞满了花花绿绿的《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的卡通人物卡。没事时翻开好好的欣赏,居然也记住了三十六计,一百零八将……

跟着流行看卡通书,有《孙悟空》、《白雪公主》、《小马过河》……可我不太喜欢,女孩子的小玩意儿,没什么意思,咱男子汉不屑一顾。

最近几天,同学中又流行一种叫溜溜球的玩具,很有意思。圆圆的亮金属,中间有一个凹槽,凹槽里缠绕着丝线。右手拉着丝线的一端上下抖动,溜溜球上下转动,还发出吱吱的`响声。看得我手痒痒的,站在一旁跃跃欲试,听同学说,这种球还能睡眠,定在半空中一动不动,太好玩了。我央求同学能不能也给我试试。好朋友够义气,我接过球,左手放下球,右手拉动丝线,拉了几次都不听使唤。于是向同学请教,同学告诉我首先要保持球的平衡,溜溜球丢下去后,再提线往上拉球,然后再缓慢地往下送,这样一拉一送慢慢地上下溜动就行了。一试果然成功了,我想今晚回家一定也买一个。我又请教他让溜溜球睡眠的诀窍,其实也不难,只要把圆球用力往下一丢,右手控制好丝线就行了,玩了几次真有趣。

流行的东西一个接一个,但每次都是在老师的制止中结束,然后又有新的流行起来。我认为流行玩具不一定都不好,只要处理好学习与玩乐的时间,同样很有意思,乐趣无穷。

语文的乐趣作文300字以上【三】

读书的乐趣

设问: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是去游乐场尽情地玩上一个下午?还是去高级饭店大吃一顿?就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倘若能够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一片静静地草地,在无人的公园里的长椅上,在家里舒服的沙发里,或是在学校自己的课桌上,如痴如醉地读书,便是我最向往的事。

我是一只书虫,整天在那充满墨香的书中爬来爬去去啃那永远也啃不完的大餐,遇到里面的精华和营养,我会慢慢地把它吸收,一口一口,直到把它全吃完,才去仔细回味它的香味。

当你爱上读书,去仔细品味读书时,你会发现它就像一台时空穿梭机,把你瞬间带到故事的情节中,仿佛你就是其中的一员,正所谓“身临其境”。当你遇到令人同情的遭遇,你会为他默默祝福,遇到令人快乐的事情,你也会为此高兴。

因此,你必须不断去探索,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也可以把书比作一架梯子,我们要一步一步向上攀登,却永远到达不了顶峰。

读书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我们会了解历史,名人经历等等,不知不觉,你就会知道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读书固然有好处,但读书也要分“好书”和“坏书”。正像冰心奶奶那样说的,我也喜欢读那种真实的.、质朴浅显的文章,而那些风花雪月的文章,我自然也不喜欢。 我爱读书,因为它将我引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会得到许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我把读书当做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它就跟我们每天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我离不开它,因为它早已是我生活中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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