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皮特,我心中的最爱!
大卫芬奇的电影,果然每看一部,都没有让我失望。杰克开场的几分钟内心独白,是都市人心中对自己生活的内心写照,空虚、乏味、物质层面的浮空。在失眠的困扰下,杰克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自救活动,血液病毒、睾丸激素的缺乏、肺结核等等组织。在这些被疾病困扰的临死之人面前,杰克发现自己可以释放自己的情绪,痛哭出来,每晚可以睡的像个婴儿样香甜,他对这些上瘾了。
玛拉在这时出现在了杰克视线中。玛拉和杰克一样,频繁的参加这些社会团体活动,但这让杰克很不满,这会让他不再有放松感,他在玛拉在场的情况下,会觉得自己也是个骗子,自然的,他失眠了。在连续4天没有睡着的情况下,杰克主动找到了玛拉,沟通好活动的参与分配,两人最好不要在同一个社会团体活动中出现。沟通过程是个亮点。对大部分的观看者来说,电影到目前为止,无聊的可以睡着,就是这个杰克和玛拉的对话,“我想要血液病毒”“不,脑部疾病都给我”“睾丸激素一定是我的,我是女人”,使这部影片有了几分跳跃感。
杰克住到泰勒家了。因为杰克家的房子被烧了。杰克和泰勒的相识是在飞机上,泰勒是卖肥皂的,杰克是觉得泰勒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杰克和泰勒在喝了一杯,走出地铁后,应泰勒的邀请,二人打了一架,自此,二人走上了一条通过感知疼痛而感知自我存在的道路。
每周六晚,二人在泰勒家附近互殴,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他们之中,时间久了,泰勒等人就成立了这个搏击俱乐部。俱乐部的规则很有意思,现在想想,大卫芬奇真是个玩悬疑的高手。搏击俱乐部第一条,不许对任何人说出俱乐部的存在。搏击俱乐部第二条,不许对任何人说出俱乐部的存在,同样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害怕警察的干涉。直到看到结尾,真的是到结尾才明白,应该是杰克的分裂人格,泰勒的自我保护吧。如果没有玛拉的存在和出现,可能杰克永远都不会知道泰勒的真实身份。
泰勒训练来俱乐部的人,分给他们任务,和一个陌生人发生互殴,并且以自己打败告终。破坏一个公共设施。久而久之,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而这个任务最绝的是,任务要求第一条,就是不得对任务违背。第二条,是对任务不得有任何疑问。想想,泰勒为了自己,也是费尽了心思啊。直到将近结尾时,参加这个任务的所有人,都以训练有素的行动力来执行泰勒的命令。
那么,杰克是为什么会发现泰勒的身份的呢? 因为泰勒的离开。 在一次杰克的好友,鲍勃的死亡之后,杰克对泰勒所做的一切产生了不满。杰克要破坏所有美好的事物,于是泰勒开车带杰克飙车,几次在生死关头问杰克,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想,是不是,如果这时,杰克明白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切都会终止。但又觉得,怎么会这么简单。几十年的经历造就了杰克这个人,只是一个泰勒,算是杰克的一次自我拷问,又怎能结束这所有的一切。
杰克想要的是什么呢?父亲六岁离开了他,父母给他的童年记忆就是每天的争吵,在和玛拉相处的过程中,其实也是在在现重复杰克记忆中父母的争吵。家庭亲密关系的缺失,社会的冷漠疏离,让杰克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价值。他其实也是想成为泰勒那样的人,有力量,自由,随心所欲。但杰克被束缚了,束缚他的有父母、自己,还有社会。人其实都是生活在被束缚之中,人人孤独。只是杰克缺了爱。
最后,在泰勒带杰克飙车后,泰勒离开了。杰克开始疯狂的寻找泰勒,杰克不明白泰勒留下那么多的手下到底要干什么。疯狂的寻找泰勒,杰克也是在疯狂的寻找自己吧,自始至终,杰克都没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味的破坏社会治安,也只是在寻找自己存在的价值,通过破坏的乐趣,证明自己的存在。
终于,在杰克意识到泰勒要对玛拉不利,而自己其实爱玛拉后,他开始制止泰勒,主动向警局自首。只是没想到,警局除了长官,剩余的审问的人都是泰勒安排的,他们遵从泰勒的指令,要控制住杰克。导演真的太牛了!不得不感叹哪。那些人问杰克,你是泰勒吗?杰克说,不是。那些警局的人就要伤害杰克。杰克立即改口说,我是。那些人说,你说过你会说这句话。杰克说,我是泰勒,我命令你们停下来。那些人顿了一下,你说过你也会说这句话。哇,泰勒简直是天才!
最后,当杰克赶到大楼,与泰勒相遇了,终于从泰勒的手下救了玛拉。但是,这就最后一幕没看懂了,大楼周边的所有的大楼都发生了爆炸,而杰克和玛拉身处的大楼,最后是怎么样了,他们是死了还是活了?还有,泰勒真的消失了吗?杰克用手枪打自己的喉咙,真的不会死的吗?
但是,这一切一切的疑问,都没有阻止我对这部影片的热爱。一定要看第二遍,有机会!
大巴车终于来了。那是一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漂亮,也让我们在闷热的天气里感到了丝丝清凉。
上车这前,老师给我们没带帽子的同学发了一顶太阳帽。
车发动了。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一路上听着悦耳的歌声,看着窗外美丽的风景,不知不觉就到了位于文登市郊的农庄。
首先,我们来到了养马场。我看见眼前有三匹马;一匹是黄色的,一匹是棕色的`,另一匹是白色的。我最喜欢是那匹棕色的马,因为它有黑色的马鬃很长、很亮。我是最后一个骑马的,我终于如愿以偿,骑了那匹棕色的马。
我们骑完马,就开始马场写生了。
啊!终于画完了!临近中午,我们下了山,去餐厅吃饭。唉!今天最可惜的就是这顿饭了:五片烤肉(全是肥的)、西红柿炒鸡蛋(基本上没鸡蛋)、炒头菜(这菜还行)、还有一球米饭。特别是那一大盘西红柿,酸死了。饭后还有西瓜,但我没肚子吃了。
吃完饭后,老师让我们休息了40余分钟,又踏上了新的路途。
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射箭场。等到老师讲完了技术要领后,就让我们按顺序来射击,每人三支箭。等了好长时间,终于轮到我了。我拿着弓,把箭插进去,往后拉、松,咦!箭怎么没有射出去?哦,原来是因为松的时候要把手也松开,而我只松了箭,没有把手松开,所以箭没有射出去,哈哈……
然后,我们又去了高尔夫练习场。老师教了我们怎样握住球杆,又告诉我们每人15个球,我们紧接着挨个开始打球。打高尔夫真不容易呀!我要么打不中,要不就是打中了又打不远,其他同伴差不多都是如此。
最后,我们又去湖里划船。我们先穿上救生衣,然后上船。我和李淑钰划一条船。那条船真摇晃,轻轻一歪就会摇晃。可吓坏我了。划船可真累呀,并且我发现划船还是个技术活。要先把船桨抬起来,往前挪,再把船桨放水里,往后推。虽然仅仅是几个动作,但做起来可真不容易。老师还在船上给我们拍了张相。
可是才划了一会了,老师就让我们上岸了。我恋恋不舍的脱下救生衣,回屋子里了。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就往回走了。老远就看见了那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显眼。我们争先恐后的上了车,找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了。回家的路上,我睡着了,可能是太累了吧。
回到家里,我想了想今天的外出,哈哈,真有趣!于是我就写了这
音乐是人生的艺术;舞蹈是脚步的诗篇;绘画则是线条去勾勒,丹青去韵染。每件艺术作品都凝聚着作者的心血,跳动着作者的脉搏。而艺术都来源于生活。
在我2岁时看见姐姐穿着鲜艳舞蹈服在台上翩翩起时,就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学跳舞。成为姐姐那样的舞蹈者。可爸妈却不同意了说我还太小。日复一日,转眼间我就三岁了,这时妈妈要我去跳舞练练身段,可我早已没了这个兴趣,但妈妈硬说:“你个小胖子,你不去学跳舞修身,你以后会长成大冬瓜的!硬是把我拖了去。
在阔大的教室里,有许多哥哥姐姐们,我无疑是里面最小的,就连老师看了我,都要邹邹眉。就这样一个三岁的小胖子就在人群里被挤过来挤过去。在教室里,姐姐们都能把脚伸到栏杆上,而我只有在脚下垫一块砖,才能勉强把脚搭上来。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已比同龄的小女孩高出了一个脑袋。我在教室里常常应为没做好基本功而被留下来,就连在精英班的姐姐都要来帮我一把,我虽忍住了疼但眼泪却不禁流了下来。我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任何回报,我不禁更加痛恨舞蹈了。一回到家我就躺在床上,蜷缩着身子,一看见电视上报道出舞蹈的画面,我就用遥控器换台,一听见音乐我就用手捂住耳朵,一看见舞蹈服甚至要踩上两脚。
我又回到了这个教室,不同的是我已经八岁了。我好像明白了很多。兰花指比原来更翘了,脚尖流出线条是弧线的,动作更加优美了。老师每天都要夸夸我了。这样我的虚荣心也越来越大了,直到老师说我太没有力度了,要多努力,多帮助妹妹,我才明白了要取长补短。经过一场比赛——我轻轻地移动双脚,用力地甩动脑袋。随着音乐的激昂,一个转身,一次跳跃,一次甩头。动做是那么完美(只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虽然只得了一个铜牌,但是它将是我今后舞蹈生涯中一剂兴奋药,激励着我走向更大一舞台!
舞蹈是优美的,艺术是美妙的。只有汗水与实力,才能跳出更好的舞蹈!
我从小就对舞蹈有着浓厚的兴趣,在我五岁那年,我主动要求爸爸妈妈让我学舞蹈,他们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每次上课时,我总会怀着快乐的心情去,又带着快乐的心情回家来。
熟能生巧,学习两年后,我的前滚翻、后滚翻、前侨、后侨已不成问题,偶尔还会给家里来的客人表演,没有一个不叫好的。一次,妈妈的一位同事来到家中,妈妈就让我把“拿手绝活”展示出来,我立刻扳起腿举到了头顶,连眼都不眨一下,妈妈那位同事却傻傻的站着,我生气了,一动不动的怒视着那位客人,而她却望着我,不知所措,霎时间,她好现有明白了什么,满鼓起掌来,我这才罢休,深深的鞠了一躬。
也正是在学舞蹈期间,我的左胳膊骨折了,亲戚都赶来看我,妈妈经常坐在我身边照看着我。可我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件事严重耽误了我上舞蹈课。
好不容易等到骨骼长好,我想要去上舞蹈课,妈妈担心我的身体,硬要说服我,可他拦得着我的身,拦不住我的心呀!妈妈看我整天魂不守舍,时间一长,便心软了,答应了我要求。在练舞时,一直站在我的门口,生怕我出什么事,我也总不忘给她一个甜蜜的微笑,好让妈妈放心。
但后来,还是因为身体的不适而停了课,也有一年多时间没练了。但我并不放弃,我已下定决心,在家里自己补课。应为,我已对舞蹈产生浓厚的兴趣。
大巴车终于来了。那是一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漂亮,也让我们在闷热的天气里感到了丝丝清凉。
上车这前,老师给我们没带帽子的同学发了一顶太阳帽。
车发动了。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一路上听着悦耳的歌声,看着窗外美丽的风景,不知不觉就到了位于文登市郊的农庄。
首先,我们来到了养马场。我看见眼前有三匹马;一匹是黄色的,一匹是棕色的,另一匹是白色的。我最喜欢是那匹棕色的马,因为它有黑色的马鬃很长、很亮。我是最后一个骑马的,我终于如愿以偿,骑了那匹棕色的马。
我们骑完马,就开始马场写生了。
啊!终于画完了!临近中午,我们下了山,去餐厅吃饭。唉!今天最可惜的就是这顿饭了:五片烤肉(全是肥的)、西红柿炒鸡蛋(基本上没鸡蛋)、炒头菜(这菜还行)、还有一球米饭。特别是那一大盘西红柿,酸死了。饭后还有西瓜,但我没肚子吃了。
吃完饭后,老师让我们休息了40余分钟,又踏上了新的.路途。
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射箭场。等到老师讲完了技术要领后,就让我们按顺序来射击,每人三支箭。等了好长时间,终于轮到我了。我拿着弓,把箭插进去,往后拉、松,咦!箭怎么没有射出去?哦,原来是因为松的时候要把手也松开,而我只松了箭,没有把手松开,所以箭没有射出去,哈哈……
然后,我们又去了高尔夫练习场。老师教了我们怎样握住球杆,又告诉我们每人15个球,我们紧接着挨个开始打球。打高尔夫真不容易呀!我要么打不中,要不就是打中了又打不远,其他同伴差不多都是如此。
最后,我们又去湖里划船。我们先穿上救生衣,然后上船。我和李淑钰划一条船。那条船真摇晃,轻轻一歪就会摇晃。可吓坏我了。划船可真累呀,并且我发现划船还是个技术活。要先把船桨抬起来,往前挪,再把船桨放水里,往后推。虽然仅仅是几个动作,但做起来可真不容易。老师还在船上给我们拍了张相。
可是才划了一会了,老师就让我们上岸了。我恋恋不舍的脱下救生衣,回屋子里了。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就往回走了。老远就看见了那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显眼。我们争先恐后的上了车,找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了。回家的路上,我睡着了,可能是太累了吧。
回到家里,我想了想今天的外出,哈哈,真有趣!于是我就写了这篇文章,并画上了最后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我的书柜上摆放着一张奖状,那是一张令我终身难忘的奖状,每当看到它,学舞蹈时那难忘的一幕幕画面浮现在眼前。
九岁那年,妈妈送我去舞蹈培训班,学习拉丁舞。因为我是初学,老师先教我下岔,下岔,痛呀。看到师姐们轻松下岔自己也不禁想去试一下,轮到我了,我学着师姐的动作先站直了,慢慢把两脚打开,屏住呼吸,滑下去,滑下去之后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顺利,前脚直了,后腿弯了360度这让我哭笑不得。老师看到我没下去岔,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走到我面前叫我下岔,我下不了呀,我小声嘀咕着,老师说:“我来帮你。”话没落音,老师两手压着我的肩,一按,啊,我大叫了一声,眼泪一滴滴落下。
一年过去,我上提高班,提高班学习拉丁舞的舞步和套路调好舞步不难,难的是跳出那支舞的舞韵。刚刚开始学习舞步我认为很简单,只要跟着老师跳就行了。所以我每次都不记舞步。老师叫我们一个人跳,我傻眼了,轮到我了,我一步也跳不上来。老师看到我不会跳提高嗓门:“你这个学生真是的,自己从来不记舞步总是依靠别人,你永远跳不来舞。”我被老师骂的'无地自容,脸上火辣辣的。只从那天起,我都会把每一个步子和动作记在心里,不再依靠别人。虽然舞步记住了,但要把身体的韵味跳出来很困难。何为韵味,这让我苦思冥想了好几个星期。直到老师一句话点通了我。上课之前老师说:“身体由自己掌控。”
老师的这句话点通了我。回到家里我苦练三个小时,终于我就有那么一点点韵了。艰辛的日子总会过去,日复一日,我的舞蹈水平一天天提高,老师经常表扬我。之后,我参加了一个比赛获得了第一名,这让我非常高兴。
我的舞蹈之路又将踏上下一个旅程。
1901年,一只看似普通的灯泡,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利弗莫尔市第六消防站正式投入使用。没人能够料到,这只其貌不扬的灯泡,竟能在109年后,继续散播着温热的光明。在此之前整整一个世纪中,它很少被关掉过,其中最长的一次间歇,也不过是一个星期。
这只“百年灯泡”不仅创下了惊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还在互联网上拥有着成千上万名崇拜者,他们自发组织了一个“百年灯泡粉丝俱乐部”。这只灯泡的“粉丝”来自世界各地,甚至有不少居住在北极圈。前不久,守候这只灯泡的管理员斯蒂夫·布恩说,一个来自北极圈的“粉丝”给他发来了信息,内容是一句简短的话:“这只百年灯泡是整个世界的灯塔。”
终于有越来越多的人发出这样的疑问:究竟是谁发明了这只经久不灭的奇特之灯?为何他不能像同是以发明灯泡成名的'爱迪生那样誉满全球?
19世纪,发明家阿多尔菲·柴莱特设计了这只灯泡。他把有关这只灯泡的构造和相关材料交给了美国谢尔比电气公司,委托其生产制造。当时所采用的是炭制灯丝,亮度相当于四瓦。这个一生黯淡的发明家曾和托马斯·爱迪生及其他几位在当时颇有名望的发明家进行过灯泡发明比赛,目的是看谁能制造出世界上最好的电灯泡。
这场比赛吸引了众多观望者。他们一致认为,爱迪生的灯泡是世界上最好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因为事实证明,随着电压不断升高,除了阿多尔菲·柴莱特的灯泡越来越亮之外,其他几位发明家包括爱迪生的灯泡都瞬间炸开了。可即便如此,人们还是坚信,爱迪生的灯泡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他们相信这次比赛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意外,阿多尔菲·柴莱特因运气超好赢得了比赛,而爱迪生胸襟广阔,故意输给了他。
人们很快忘却了关于这场比赛的结果以及获胜者的姓名。100年后,一只在消防站里彻夜不息的灯泡轰动了世界。它以持续不断的光亮,照耀了弗莫尔市整整100年。此刻,爱迪生的灯泡已经熄灭了半个多世纪,当日与之比赛的那些发明家的灯泡也早已被抛入了不知名的角落。唯独这只由阿多尔菲·柴莱特设计的灯泡依旧恒亮如初。有不少人出高价欲收购这只灯泡,均遭到了消防站的拒绝。人们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最好的灯泡,其发明者根本不是爱迪生,而是这位没有生平传记、默默无闻的发明家——阿多尔菲·柴莱特。
一只光亮百年的灯泡,让我们追寻到了一个隐藏在历史深处的发明家。他以孜孜不倦、淡泊名利的态度,创造了一个世纪的奇迹。现实的我们,有谁能够像这只灯泡那样不畏世俗蜚语、默默地在暗处发亮,默默地坚持100年而毫无怨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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