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为它们建造个新家吧!我去楼下挖了点潮湿的泥土,之后找出一个鞋盒,在最下面垫上报纸与保鲜膜用来防潮,再铺上一张干净的白纸,把泥土均匀地撒在上面,然后把洗干净的菜叶一片一片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泥土上面,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蜗牛一只一只抓到菜叶上去,生怕它们逃走。我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起先蜗牛先躺在菜叶上一动也不动,着急的我把蜗牛提起来想看个究竟,可还是一无所获,这时我灵机一动拿来一碗水用手蘸了一点点轻轻地洒在菜叶上,不一会儿蜗牛开始慢慢地伸出触角在菜叶上蠕动起来。
回想科学课上,老师说让我们把蜗牛“回家的记号”给抹掉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我迫切地想知道答案,赶紧试着做了一次实验:拿出一条蜗牛让它自由爬行一段距离之后,把它的黏液都给抹去了,这时蜗牛顿时感到六神无主、东张西望,不知哪条才是真正回家的路。随后我轻碰一下它们的触角,发现许多蜗牛触角都迅速缩回去,只有一些胆大的蜗牛稍微抖动了一下又把触角伸了出来。哈哈,看来自己动手实践才能找到科学的结论!
第二天我去看它们,发现这些蜗牛不但好吃懒做,还发生了无数场“蜗牛菜叶大战”,战事持续许久,一直停不下来。有一场大战就发生在我眼皮底下,我为蜗牛换上新鲜的菜叶之后,它们先是虎视眈眈地望着菜叶,然后就飞快地趴在上面啃了起来,区区几分钟就把一片片叶子吃得破烂不堪,而“失败者”假装败退,趁“胜利者”不注意时又马上爬回来抢走一片叶子撒腿就跑,看吧!这就是我家这群贪得无厌的蜗牛们。
还有一次,我拿着菜叶蹑手蹑脚地走到蜗牛身边,可它们竟然连主人也不认识了?真气人!我决定捉弄一下它们,我准备了一小杯清水,先洒了几滴下去,蜗牛没有反应,之后我又倒了一点水,蜗牛的触角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身体开始慢慢蠕动起来,最后我把所有的\'水一股脑儿全灌下去之后,不得了,蜗牛被这突如其来的“洪水”吓怕了,拼命从水中游向“岸边”。原来蜗牛虽然喜欢潮湿的环境但不可以太潮湿。我马上拿来一块干毛巾把水份吸干,蜗牛们这才陆陆续续回到菜叶上来又津津津有味吃起美味的菜叶。
我爱你——可爱的小蜗牛,自从你来了之后,我的课余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蜗牛不光是一种高级药材,还可以变成佳肴搬上餐桌,“法国蜗牛”还是一道名菜呢!所以我爱我的小蜗牛。
蛇,是一种古老而危险的动物。它是古老埃及神坛上永恒的守护神;它是哈利波特里神秘而又强大的存在;它是美丽却又危险的美杜莎。蛇,每一种都令我们人类心惊胆颤却又奉之为无上之神。无论是在古老神话中的还是危险的大自然中,它靠神秘的力量与冰冷的血液活过千年。“竹叶青”,蛇中君子,这个听似漂亮的名字中却同样蕴藏了无限的***机。
竹叶青是一种漂亮的毒蛇,它有着翡翠般翠绿的外表,晶闪闪的鳞片在阳光下如同一块块打磨过的玉石,坚硬而华丽。幽深漆黑的亮瞳,犹如黑夜中闪耀着的黑曜石。粉红色的\'细长芯子,却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可爱,或许这是它全身最柔软的部分了吧。可又有谁知道它那美丽外表下的狠毒之心,对待猎物从来都是毫不留情。
它一看见猎物不会马上扑过去,而是先盯着,按兵不动,一旦猎物有所动作,它就会立刻行动,一举拿下。竹叶青捕获猎物的法宝就是“三字诀”:快、准、狠。快,竹叶青最讲求速度,一旦确认猎物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捕获,可谓是闪电般,是蛇中的“博尔特”;准,一招致命,精确无比;狠,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竹叶青最锋利的武器就是它的牙,一口咬下,绝不心慈手软。正是这“三字诀”是竹叶青的制胜法宝,令其他动物闻风丧胆,胆颤心惊。
但凡事皆有两面性,竹叶青也不例外。母爱,兴许是自然界中最伟大的爱吧,竹叶青也不例外。对待猎物,竹叶青绝不手软,但对待自己的宝宝可是十分温柔的。无时无刻不照顾着自己的孩子,宁愿自己饿着也要喂饱孩子。此时的竹叶青似乎褪去了身上冰冷的血液,散发着母爱暖暖的光辉,是那样柔软、温暖。或许任何坚硬、冷血外表下的母亲都有着难以掩藏的温柔,那是只属于母亲的光辉吧。
蛇,一种坚强的生物,它们不惧怕重重困难,靠着自己的本事勇往直前。它狡猾,它狠毒,却又温暖,可爱。它们有着自己的生存之道,不卑不亢。自然万物,相依相存,自有法则,万物皆遵循着无形的轨道生活着,身为人类的我们不也应顺应自然而生吗?
某天下午,小松鼠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个大苹果。这个苹果又大又香,小松鼠从来也没见过,相信在整个森林里面,也很难找到这样好吃的苹果。
当小松鼠正在欣赏这个大苹果的时候,他的好朋友小白兔刚好经过,看到了这个苹果,小白兔很想尝尝这个苹果,并建议大家一同分享。小松鼠却很自私地说:“这个又香又甜的大苹果,差点连我自己也舍不得吃,怎么可以分给你吃呢?而且,我们也不算是很好的朋友呀!”
小白兔听了这番话,伤心地离开了。由于苹果太香的关系,小猴子、小猪、小象和小花猫等也来到了小松鼠的跟前,希望可以与他分享苹果,他们甚至拿出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与他交换,可惜全被小松鼠拒绝了。最后小松鼠觉得大家太烦,便跑到老远的山洞里,准备避开其他朋友,独自把苹果吃掉。
当小松鼠咬第一口时,觉得这个苹果的味道实在太香了!便忍不住一口接一口,不停地吃这个美味芬芳的苹果。可是这个苹果实在太大了,当小松鼠吃到一半的时候,肚子已经胀得像个皮球,实在不能吃掉剩下的那一半了。但小松鼠却对自己说:“这么辛苦才能独自享受的苹果,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吃完,不能分给其他的朋友!”
于是,小松鼠继续努力,一口一口地咬着苹果,一个多小时后,苹果吃完了。可是因为吃得太饱,小松鼠的肚子开始疼了起来,最后连路都走不了,在山洞里痛苦地***。远处的小白兔听到小松鼠的叫声,在山里四处寻找,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才把昏倒在山洞里的小松鼠救回家。
小松鼠苏醒以后,得知是小白兔救的自己,便很感激地说:“谢谢你救了我!可是我这么自私,你为什么还要救我呢?”小白兔微笑着说:“因为我们是好朋友!”
兔子
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它,全身毛绒绒的,毛呈黑色,两只长耳朵老是竖起来,三半嘴儿吃起草来挺可爱,它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兔子。当爸爸从外面抓来一只野兔时,我特别高兴,因为我早就想养兔子了。刚开始我们吧,阳台给它住。这个小兔子胆子小,当人来到阳台上时,他就躲进拐角不出来,没办法,每次送食物时,只好放在阳台地上,然后远远地看着它吃草,我想这也许就是兔子的个性吧。每天放学时我都要去找些草拿回去让它吃。由于小兔随地大小便,原来干净的阳台到处都是它的“杰作”,进入阳台就有一种臭味,所以,妈妈开始反对我养兔。我只好把兔子带到奶奶家养,当天晚上,把丰盛的晚餐送给他后我就去睡觉了。
上厕所,把鱼吃光了。它吃的那么干净、快速。妈妈发现了,也不去责打它,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咪丽长着一身洁白的毛,没有一点儿杂色,它的尾巴长长的,它就是靠尾巴来保持身体平衡的。它还经常在你写作业时在本子上,踏印几朵小梅花。
咪丽非常尽职,它每次发现老鼠,都会把老鼠消灭干净,就算老鼠钻进洞里,它也会屏息凝视地守住洞口,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有一次,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左顾右盼,见没有危险,就爬上桌子大口的吃起花生米。这一切都被咪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它决心拿这只老鼠当它的午饭-----它中午还没吃饭呢。老鼠吃饱喝足了,准备抬走其余的花生米。这时危险已经悄悄靠近它-----咪丽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趴在了老鼠身后,它弯着后腿,前腿蹬地准备着。突然,咪丽像支离弦的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风驰电掣地跳过去扑住老鼠。老鼠还来不及弄清怎么回事,就被咪丽吃到了肚子里。我喜欢我的小猫,它带给我无穷的欢乐。
每当看到好友那喜欢狗的摸样,无论见到什么样的狗,总是摸摸它的头,首先我对她的举动都感到好笑,但后来好奇心驱使我接近小狗,也使我渐渐的喜欢狗。
有一天,妈妈买了一条小狗,当它见到我时,总是大声叫喊,还龇牙咧嘴。当时我有点害怕,但喜欢狗的心促使我去接近它。这样过了一天,小狗被我的热情感动了,开始敢接近我了,后来也和我越来越亲密了。
小狗有着黑白相近的毛,一个小小的头,一双双眼睛里有着两颗“黄宝石”,一双小小的耳朵,一个小小的鼻子特别灵敏,一张大嘴巴,嘴里有锋利的牙齿,好像只要被咬到,保证得上医院。
在人们的眼里看来,狗不只像是一个尽忠职守的“战士”,还是只不爱动又听话的小动物。可我到底“倒”了几辈子的“霉”,偏偏养了一只在主人面前就10分尽职尽责,见到生人就大声喊叫,可到了我面前,就玩性大发:见到我在打羽毛球,球一落地它就去枪球;见到我在踢电子,就过来要把球枪走,可枪不到就走到一旁,黑着脸,好像在说:你不跟我玩我就自己玩……
给狗洗澡是一件10分艰巨的任务,带它来到洗澡盆旁,它总是别别扭扭的,活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似的。结果得麻烦我抱它下水。可是他对我的行为好像感到不满,总用水贱我一身,不时,还用水喷我,总之,每次帮它洗澡时,我都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但我总是不厌其烦。
狗,是一只10分惹人怜爱的小动物,生活中有了狗的陪伴,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总之,狗为我的生活画上了一笔色彩。
我爱狗,因为它总是默默无闻的“工作”着。
今天爸爸给两只小鹦鹉带来了一位新伙伴——金丝鸟。它的羽毛是黄。黑。红三种颜色组成,它有一张尖尖的红色的\'小嘴巴,头虽然很小,但是眼睛却很大。它的尾巴,像燕子的尾巴,似一把剪刀。
每天它总是早早的醒来,开始在笼子里蹦蹦跳跳一刻不停。它最爱翻跟头,一见我来就连续翻起跟头来,一翻就是十几个,动作很灵敏。
虽然它不经常叫,但它叫起来的声音婉转动听。它特别爱干净,经常在清水里扑水洗澡,所以我每天给它换两次水。
我非常喜欢我们家的金丝鸟。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固然小但黑白常敏锐,有一小点气息它都能辨别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兴旺,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模样形状,的确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兵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表面喊我出去玩,我大声地答应者,急遽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悄悄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方才一会,鞋子怎样就不知去向了吗?
我猜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性情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法,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端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照旧竹篮子洪流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间,点点慢悠悠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罪魁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啼笑皆非。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间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照旧东张西望,宛如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偶然间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历来不叫唤,要是有陌生人一出去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存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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