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带我们去楚王陵,观看了汉兵马俑。导游告诉我们,在考古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重大的考古发现往往缘于一件毫不相***小事。如弛名中外的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是老百姓打井时发现的,广州南越王墓则是搞基建时暴露的。这些蕴涵着丰富文化内涵的.历史遗迹,多数因为年代久远、时过境迁而被后人忘了。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使得它们一出土就扑朔迷离,引人入胜。
沉睡了两千年的汉兵马俑是被砖厂取土的推土机“推醒”的。这一秘密的发现,使沉静的狮子山突然热闹起来。考古人员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勘测和发掘,于1985年夏天正式向世界宣布:徐州地区再次发现大规模的古代军阵,这是我国第三次重大发现。被法新社誉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最重要的考古发现之一”。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
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最后,他们牺牲了自己的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今天家里买了一台47寸的液晶电视,悬挂在墙壁上。
就顺便看了好几部电影,一部是马丁 西科塞斯的《金钱本色》,
一部是吕美特的《十二怒汉》。
《金钱本色》可以算成“优秀”,但是《十二怒汉》是“伟大”。
我当然知道《十二怒汉》是了不起的电影,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了不起的电影。
黑白,沉闷,所有的场景就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
我原本以为我顶多能容忍半个小时,但是却越来越激动的看完了全部!
有的电影使你轻轻感动,有的电影让你含泪微笑,
有的电影击打进了你的心,而有的电影让你震撼,因为有一种东西剧烈的撼动了你的心。
那种东西叫做正义,叫做良知。
如果有一句话来概括电影的剧情,应该是这样:
陪审团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父有罪,但是有一个人持“合理怀疑”的态度,在两个小时之内,他说服了其他的十一个人。
我是一个技艺平庸的编剧,我看这部电影,几乎是目瞪口呆。
在电影开始的十分钟,我已经明白编剧试图在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他必须在一部电影的长度里,把十二个人的性格,出身,脾性,态度,立场……所有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并且,要写出每一个人改变的过程,以及内心的理由。
编剧不但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漂亮。
连一场废戏也没有(题外话:因为场景完全没变过,时间也是顺接,电影其实应该只有一场戏吧?,一句多余的台词也没有。
在每次表决之后,或者当人们的情绪爆发之后,立刻会有一个短暂的间歇,
让整个电影的节奏和人物的情绪,自然的平缓下来。
电影笼罩到紧张碰撞的气氛中,却张弛有度,极其自然。
但是,我几乎无法用编剧的眼睛在看这部电影。
我只是像每一个观众一样,急切的想知道结局,那个只有一个镜头的小孩的命运,让我如此揪心。
相信看完电影的每个人都会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合理怀疑”十分的清晰,
电影不断的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个孩子***了人。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
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
作者通过剧中人说:“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我最喜欢电影的结尾,并没有出现法庭上陪审团声张正义的激动场面,
电影的结尾,就是雨过天晴,绕过那象征着美国司法制度的法院巨大石柱,
男主人公和睿智的老者碰了头,彼此淡淡的问了姓名,散开,融入人群。
他们本就是最普通的美国公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这是57年的电影。
看这种电影的时候,看这种好莱坞电影的时候,会对美国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信仰的理想肃然起敬。
他们的电影,让我们强烈感知到人性中最重要的,最温暖的,最有希望的种种。
我想,这才是美国之所以强大的原因吧。
《十二怒汉》一部经典的美国黑白电影,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进一步折射出美国陪审员制度、法律正义及对生命的尊重的问题。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同时,其陪审员都是通过从最普通的民众中随机抽样产生的,因而陪审团制度可以说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作用。在影片中,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一人”的理念,让这次漫长但激烈的辩论有其进行的必要性。
而陪审团作为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理应秉着理性、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思考、分析案例,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阅历的十二个人,在最初的投票里有人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果断地定下结论、有人虽然认真思索做决定但太过于依赖证据,甚至有人漫不经心、为尽快结束辩论看球赛而随意定决,只有8号陪审员,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青年,即使顶着1比11的压力,他仍然提出自己的疑惑,坚持己见,孤军奋战,力求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只因他知这是他们的陪审员职责,他们的投票决定着一条生命的存在或消灭。而后随着意见不同讨论,涉及到隐私、自尊、良知、原则、种族……讨论者内心那个活生生的人这才一点一点被剥出呈现。在辩论、反击、争吵、甚至攻击中,他们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他们剖析、推翻到证明,一次次的激辩,一个个的改判,没有一种考虑是不妥的,没有一种推理是不能接受的,放下地位名誉利益,放下主观臆想与偏见,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清晰后的视野才能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接近事实、符合实际。
一个会议可以判决一个人的生命,如果是这个会议的成员,会怎么表现?
《十二怒汉》是一部场景非常简单的电影,不过传达了很多内容。一个18岁的少年被认为***害了他的父亲,所有出现的证据对这个孩子都很不利的时候,这场会议可以决定少年的生命,每个人在这场会议中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性格,但美国法律让大家聚在一起,要如何发挥手中的权利与义务。在会议中,有理性负责的人,有只关注个人私事对会议结果无所谓的人,有只想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但也有负责任的人,这些负责任的人会试着把会议引导到好的方向。
看了这部电影,我明白了细节很重要,如果拼凑出足够多的细节,虽然不能完全还原事实,但可以推翻不符合事实的猜测。细节有很多,人的言谈举止,外表特征,语气,行为,更深一层可能是一个人的环境等,观察的越仔细,我们可能得到的越多。
此外,我还明白要尊重事实,而不是仅仅听一个人说了什么。人是会自我欺骗的,可能我们会说服自己相信某事,然后我们就信以为真的拿出来说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实事求是,语言是廉价的,要学会用脑子。
简单不一定不深刻,不是非要花费多少钱,才能做的好,有资源可以做的更好,但资源不是把事情做好的必要条件。
最后,我觉得这部电影说的是不同性格,不同职业,甚至有不同目的的人,最终怎么讨论出事情结果。十二怒汉,因为大家性格不同,不容易相处,暂时在一起,容易让各自生气吧。
《十二怒汉》是晚上看的。全片一个半小时,看完后激动不已,遂又再看一遍。第二遍不是跳着看的,而是完整的、连续的第二遍。第二遍看完已是凌晨两点,仍无法平息心中燃烧的火焰,久久睡不着。好电影愉悦人,伟大电影改造人。《十二怒汉》某种程度上改造了我,让我真正切身领悟到电影吸引观众的手段是那么丰富!现在经过几天冷静的思考,初步想通了这一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黑白老片为何能如此让人欲罢不能,所以就写下来,希望能为《12怒汉》拉来更多粉丝。
《十二怒汉》通篇就是一个场景(头和尾的法院景可忽略不计,完全是装饰性的,删掉都不会有大影响: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在一间休息室内讨论决定一桩谋***案是否成立。谋***案的被告是一个18岁的孩子,死者是他的父亲。12位陪审团成员必须讨论出一致意见:孩子的谋***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成立,孩子将被送上电椅执行死刑。如果不成立,那么不成立的理由必须基于对整个审判的推理、问询、证据、证言或程序产生的“合理怀疑”。由于人证、物证齐全,一开始十二个人中有十一个人斩钉截铁地认定孩子有罪,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建筑师觉得此案有蹊跷之处。而电影的结局是,十二个人全部判定孩子无罪。
一头一尾,反差极大,这种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往往最考验剧本的能耐。这就像一道命题,扯得水到渠成那就叫本事,扯得东倒西歪那就叫无极。与国内大片绝不同,《十二怒汉》成为了这种充满戏剧冲突的电影的典范——我只是后悔为什么这么晚才看到它。
让我们从头开始,先自己面对一下这道命题作文,看看能有什么回答,再看看《十二怒汉》怎么回答。题目有这样几大难点:一,电影只发生在一间会议室里,这就意味着几乎没有令视觉愉悦的大变幻;二,电影是讲十二个人,十二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说不多是因为没有变化,说不少是因为我们必须把每个人物都介绍到位,包括职业、性格、智商、背景、政治取向、心路历程,这些全都要通过对话和动作体现出来,并让人过目不忘,想想都是无比浩大的叙事工程;三,这是关于一桩谋***案的审判,谋***案有很多的证人、证据、证词,还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还有心理学的分析,这些信息是海量的,如何让海量的信息合情合理、有规划、有步骤地安排在各人对话中,且完全照顾到广大观众接受水平,不需要做笔记,不需要查资料,这又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四,这故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奇迹般的大逆转”,即一人逐步说服剩余的十一人,这是本片最大的难点,因为这么充满戏剧化的情节,只要安排得夸张一点就会有刻意的嫌疑,而安排得含蓄一点又让观众觉得没有可信性,而且十二个人以什么样的节奏逐一被说服,更是门深厚的学问——稍有不慎,观众就会觉得是安排出来的,假大空的帽子一旦被扣上,就别再想翻身了,这是最难一点。
那么《十二怒汉》是怎么完成的呢
突然间想到,在说《十二怒汉》之前,不妨先说说去年网上很火爆、在院线却很无名的另一部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关于这部电影,我以前写过,不重复说过的观点了。从叙事的技巧上来说,在同样是封闭空间靠对话推进情节发展的前提下,《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比起《十二怒汉》来,不仅没有突破(黑白改为彩色都显得无力了,而且退步明显。无论是动作场景、音乐编排,还是演员表演、台词设计,感染力都差了不是一层楼,是专业与业余的差别。这倒是一个怪现象,现在推崇《这》的人对《这》的褒奖之词,《十二怒汉》倒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话被贴在公共网上,很可能会有很多《这》迷用恶毒语言攻击我是SB,但是我相信看了我的分析,这些人都会闭嘴,因为显然《十二怒汉》编导的诸多天才之处,《这》要么没做到,要么大打折扣。好了,偏题了,不再提《这》了。
虽然追随天才的步伐是自不量力,但是我仍将尝试分析一下《十二怒汉》的技巧。
一,怎么一下子记住十二个人?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十二个主角。人多最怕的是什么?乱。
因为只有亨利方达这一个大明星(其实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来说这张脸也绝对不认识,让观众能在半小时内就记住每个人,然后再期待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轮番登台唱戏,那得花多大一番工夫!我至今都不敢想象,那需要多少才情,才能构筑如此宏伟的叙事大厦。
首先问一下各位,如果让你拍片子,有十二位迥异的人物要介绍,你会用什么方式来“又好又快”地让观众记住他们谁是谁?让我们想想比较有名的十人左右群戏电影,《指环王》靠种族区分,《爱情呼叫转移》靠的是众多明星区分,而且都是通过相当长的时间来介绍人物。如果时间很紧只有半小时呢?如果人物都不是明星呢?怎么办?
《十二怒汉》编导的方法与众不同,而且他们的方法也只有这部片子能用。
他们引导观众记住人物的方法,不是名字(都没有名字,而且名字不重要,不是编号(数字没有个性差异,反而会阻碍人的记忆,不是职业和性格(这个需要时间来强化印象,不是很简单有效的方法,不是高矮胖瘦的外表(这仍需要反复强化才能让人记住,不是衣着(不仅黑白片,而且大家都穿相似的正装……那到底是什么?
有牛人告诉我,间谍能在短时间内背下一篇长长的论文,不是靠强记,而是靠巧记,即把某些文本的代码替换成另一种非文本的代码,比如我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或中国地图各省位置,那么他运用的大脑区域就不是我们平常用来记忆文本的区域,而是其他负责处理具象事物的大脑区域,这样记忆效率会大大提高。其核心技巧,按我的理解,相当于高中数学课上学的“数形结合”大法。的确,我考高考数学,只靠数形结合的方法,却几乎能答所有类型的题目。
写到此,不禁感叹《十二怒汉》的编导是天才。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变成了神通广大的伯恩,引导我们用间谍的方式去记忆,让我们毫不费力地记住了这十二个人。
编导开篇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立一名主持者;而让这主持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每个人都按照陪审团的编号入座。注意,这个不起眼的宣布,是整个叙事的基石!《十二怒汉》让我们在极短时间内记住每个人的方式,就是这十二个人的位置!!!让固定的人,坐在长桌的固定位置,一端一个,一侧五个,以后哪
怕因剧情需要人会走来走去,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让他们重新回来入座,不断强化印象。我敢打赌,凡看过《十二怒汉》的人,基本上都说不出角色的名字,但全都说得出每个人的位置!
简单!有效!就是天才!其他电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不可能不让角色从头到尾不动呀。所以说,场景单一,别人说是叙事上的劣势,我说到了天才手里反而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二怒汉》失去的只可能是镣铐,得到的却是全世界!
二,怎么让这十二怒汉各个有戏唱?
好了,我们分析出了我们为什么能够一下子记住这十二人,但是这只是编导征服我们的最基础最简单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为什么他们能够使得每个人都给我们留下了那么深刻的印象?
有必要重提一下这里的几大难度:一,不能太夸张,不然观众看出了你的技巧,就显得很傻很矫情(《英雄》的叙事就是技巧被人一眼看出,又不是原创,显得太功利,所以被人BS至今;二,不能太低调,不然效果不得力,观众不知你的表达;三,不能给人物贴标签,一个靠人物和对话撑场面的电影,贴标签是自***行为;四,每个人当然不能同时出场唱戏,而分批出场又很难把握整体节奏;五,每个人的观点和思想是有层次和变化的,因为除了最开始一人,其他十一个人都经历着180度大转变;六,这种故事没有先例可循。
以上六大难题,《十二怒汉》必须攻克前五。
为了讲述方便,我暂且按照十二怒汉坐在长桌边上的方位,以顺时针方向来介绍这十二个人:
十二点方向:就是主持者,1号陪审员,陪审团团长,学校橄榄球队教练。他的作用,是组织者。在故事上,他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是在影片结构上,编导只有通过他才能实现某些意图:他负责提供资料和道具的支持,负责制定规则,负责定期组织投票。虽然他自己也闹过情绪,但是他制定的规则有效地把其余十一个怒汉牢牢控制在座位上,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这个原则的支持——只要有人提议,就会组织投票。这使得无论是怒汉还是观众都能在一个阶段性争辩后看到争辩的结果,而每个结果又产生了每个人新的心理效果,推进着故事继续讲下去。
一点方向:2号陪审员,小个子,戴眼镜,年轻人,职业不明,但是应该是需要高智商的工作,因为7号陪审员经常讽刺他“天才”。他的戏份不多,第一次参加陪审工作。刚开始没有自己主见,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渐渐地有了立场。虽然没有站在风口浪尖,但是几次帮腔很有力。提出了凶手拿刀方式的疑问,间接贡献了这么一个“合理疑问”。曾帮助8号重演现场时数秒,热心肠,曾提供大家润喉糖吃。
二点方向:3号陪审员,中年人,大嗓门,火爆脾气,自己开了一家通讯公司。骄傲,自负,但是稍欠逻辑。因为与自己儿子闹翻,断绝了父子关系,带着对年轻一代的仇恨来看待这个弑父案件,所以他是站在“有罪”立场的最后、且最顽固的人。作为一个富有的陪审员,他在陪审时做了相当详尽的笔记,因此他也是第一个罗列案件信息的人,主要是老人和妇女两位证人的证词,于是我们知道了被告有多么不利:老人不仅听见了他与父亲的争吵,而且目击了儿子夺路而逃;妇女同时在街对面目击了凶***的全过程。感谢3号陪审员的信息,我们基本上也站在了“有罪”这一边。3号不太懂得说话,尤其是好几次说漏嘴,自摆乌龙的台词倒凸显了他可恶外表下的可爱一面。
三点方向:4号陪审员。如果说3号是最顽固的“BOSS”,那么4号真的是最厉害的“BOSS”。4号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塑造得实在太成功了。身为投资经纪人,他有最自信的立场,最严谨的表达、最清晰的逻辑、最客观的立场、最稳定的情绪。我一最好的哥们,立志要当他这样职业的人,结果果然和他很相似,甚至客观到有失误了都会自责,最后那句“奇怪的是我竟然忽略了这个细节”是编剧的神来之笔,简直是活脱脱的金融界的福尔摩斯!这样无比彪悍的牛人,当他是敌人时最棘手,而当他是战友时却最可靠。作为最后第二个被说服的人,他其实是最终大BOSS,如果不是一个细节被提出来,他很有可能重夺失地,甚至同样来个翻盘大逆转——事实上他创造了唯一一次的逆转,而且有理有力有节。当他宣布自己投票“无罪”,说“因为我有了一个合理疑问”时,我简直是大呼万岁的。听这个人讲话,就是一种享受。要说他的缺点,可能就是理性得过头了。
四点方向:5号陪审员,职业未知但应当算很体面的工作,出身来自于与被告一样的贫民窟。他一开始稍有犹豫,到第四次投票后就一直坚定地站在无罪的立场上。最大的贡献是他的身份:既证明了来自贫民窟的人不一定就没出息,又通过他的亲身见闻证明了被告不会以案件中的方式刺***人,回答了2号提出的疑问,完整形成了一个“合理疑问”。
五点方向:6号陪审员,职业是装修工人,虽然职业不体面,但是教养很好,尊老爱幼。一开始是坚定的“有罪”派,在故事线索上没有起到重大推进作用,但是却在厕所里向8号提出过一个非常有哲理的问题:“如果你真的说服我们都投了无罪,而那孩子却是真的***了自己的父亲,那怎么办?”这句话看似无意,实则点出了《十二怒汉》的核心:不在于探寻出真相,而在于找出合理的.疑问。
六点方向:7号陪审员,一个橘子酱推销员,球迷,戴着帽子,有较为典型的推销员的性格,自私,善变,玩世不恭、自以为是。他手上有当晚橄榄球赛的现场票,急着想脱身看球去,所以他是现场最心不在焉、最急于脱身的人。这恰恰能解释他为什么那么坚持“有罪”后又改投“无罪”,虽然他嘴上不承认。
七点方向:最核心的人来也,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唯一一个一开始就提出“无罪”的人,承载着编导的寄托,是希望的代言人,但是并非是一个“高达全”的人物。身为建筑师,他虽然有清晰的思维,也提出了很多有力的疑点,但是我认为他的分析能力远远不如4号,甚至有时还不如9号。他并非是由于有了清晰的反驳证据而提出的“无罪”,面对有力的质疑,他也会语塞。他提出“无罪”,是来自他对“合理怀疑”的正确理解和“悲天悯人”的圣贤气质,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本能。所以他只想TALK,只想抛砖引玉。所以我们看到他说的最多的三句话是:“I DON'T KNOW,LET'S TALK ABOUT IT”、“MAYBE”、“IT'S POSSIBOLE”。好在“一个好汉三个帮”,他的坚持和建筑师实***性格使得他成功地实现翻盘大逆转,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八点钟方向:9号陪审员,年纪最大的绅士老头。他是第一个站起来支持8号的人。相较于8号的感性,他的作用相当于4号之于“有罪”阵营,以强势、理性的分析为“无罪”阵营提供“火力援助”。在12怒汉中,他是最具智慧,最具观察力的人。他对老人、妇女两位证人的外表和心理分析,几乎达到了波洛的水准,有鞭辟入里、一针见血的犀利之感。我想,他退休前要么是大学教授、要么是报纸编辑,要么真的是侦探。听他的分析,简直是赏心悦目!有了他的发言,《十二怒汉》简直如同阿加莎·克里斯蒂灵魂附体,像一个多面体,这时就翻到了侦探小说的一面!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疑问:证人的证词真的可信吗?这种充满智慧的提问向来很讨人喜欢,何况他的回答几乎完美。我认为9号是“无罪”阵营最关键的人物。
九点钟方向:10号陪审员,定然是个暴发户,傲慢无礼,始终对弱势群体充满歧视和偏见。在发表一通令人厌恶的歧视言论后,受到其余十一怒汉的“非暴力抵制”,结果脆弱的心理防线崩溃,站在了“无罪”一边。
十点钟方向:11号陪审员,带有英国口音的大胡子钟表匠,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提出了自己的一个疑问:“那孩子为什么会跑回现场”,为剧情进展推进了一把。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的仗义执言:他曾不止一次地发表对“合理怀疑”这一法律概念的解读和看法,甚至提升到“这就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可以说是点出了影片的核心。而他对投机的7号的责问“如果你觉得那孩子有罪,那你也应该坚持下去,而不是为了快点结束而投无罪”,显得正气浩然,大快人心!
十一点钟方向:12号陪审员,广告界人士,又一个被演活的人。玩世不恭,爱讲冷笑话,立场摇摆,圆滑世故。相对于建筑师、钟表匠、金融家这些实在的工作相比,讲究创意和表面功夫的广告职业使得12号成为了一开始相当抓人眼球结果却是最没主意的人之一。而他的优点是:不固执,尊重事实,且有正义感。最棒的一瞬间是有一次投票他思想开小差,1号叫了他好几次才听见,不耐烦状拖长音说“GUITY——”,又是神来之笔,无助于故事推进,却省时省力地把这仁兄的性格演活了。
好了,费了这么大劲介绍好了人物,可以看到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背景和个性,这只是平面的;纵面上,他们是有节奏、有层次、有侧重、有步骤地展示出来,思路是这样的:一段新的案件分析引发了新的一个性格展示,新的性格展示又引起了新的争论,新的争论又引发了新的投票,新的投票结果又提出新的案件疑点……编导就是通过性格展示——案件信息同步揭示,最终,线索全部明朗,证据全部推翻,性格全部展示,有人甚至达到揭皮露骨的崩溃边缘……将如此复杂的功课完成得有条不紊,实在是有才!
有同志提出影片的段落是根据窗外的天气状况等分散观众注意力的支线情节来划分的,我觉得完全可以简单很多,就是以投票次数来分:
全篇共计投票次:
第一次,1:11,只有8号提出疑问,但是我注意到5号、9号的举手相当犹豫和滞后。
之后8号提出看凶器,并证明凶器作为证物有疑点。
第二次,2:10,9号加入进来。
随后提出老人、妇女两证人证词的矛盾之处。分析老人证人的心理状态。
第三次,3:9,5号加入。
11号提出被告为何回现场的疑问。
第四次,4:10,11号加入了进来。
随后通过重演老人证人的目击现场,证明他证词有不可信之处,这是一场很有力的动作戏,反驳得很有力。
第五次,6:6,2号和6号同时加入。
随后讨论被告案发在看电影的证词,通过8号与4号的对质证明了被告有可信之处,这场戏让“一向不出汗的”4号出汗了,分外精彩。随后2号提出凶器的刺***方向问题,5号证明被告不可能用这方式***人。
第六次,9:3,1号,7号,12号加入。
随后10号发表歧视宣言,大家不约而同冷处理,10号心理防线崩溃。4号作为最理性者,力挽狂澜,提出最具***伤力的证据:即妇女的直接目击证据。一时间,无人能反驳。
第七次,8:4,12号倒戈。
对峙进入僵局,大家在商讨如何决策。9号观察到一细节,提出了全篇最精彩的论证和反驳,为了不影响各位初次观看的兴致,我拒绝透露这是关于眼镜和视力的。至此,原本确凿无疑的所有人证物证全部被打上疑问。
第八次,11:1,唯独3号在坚持。
3号自己情绪失控,防线也崩溃了,最终投下“无罪”一票。
前前后后,共8次战役,每一场都是其中某几位怒汉的性格和立场之间史诗般的角斗。虽然是黑白的画面,但是如此有信息、有条理、有戏肉、有张力,毫不矫情做作,毫不拖泥带水,该愤怒的时刻就怒发冲冠,该救济一把的时候就拔刀相助,实在是豪迈、爽快!
写得很晚了,赶紧刹车结束。
发现我目前只能罗列《十二怒汉》的表象,但是编导何以如此精彩地组织情节的秘笈,我却说不出来。
惭愧之余,却一点不失落,因为技巧始终是死的,但是我却体验了这部电影活的精神:那就是对生命和敬畏和对真相的尊重。《十二怒汉》不是想炫耀“合理怀疑”的概念,而是想说,当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的时候,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十二怒汉》的故事,分明很骄傲地宣布,不屈不挠的怀疑精神和尊重事实的态度,是他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所以,《十二怒汉》为什么能这样让人激动?表演是一回事,剧本是一回事,拍摄剪辑也是一回事,归根结底,是这样一种可敬的精神。是这种精神,让我们振奋,让我们感慨,让我们激动!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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