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了一遍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又让我沉思了很久。很多年前看过一次,现在又重温。感觉还是那么让人刻骨铭心。一个年幼卑微的爱情,遇到了让人仰视而且触不可及的风流倜傥,悲剧就是这样一幕幕上演了。她选择了隐忍、独自承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真不知道在当时的社会她是怎么挺过来的。很难想象她的内心是多么地强大!
他依旧是多情潇洒,根本不知道对方发生的这一切。直到自己的孩子死了,她也失失去了对活着的依恋而香消玉殒。一封长信讲述了这个痴情女人悲哀的一生。他也因此知道了自己风流造下的业。我无法想象他是怎么样的心情。因为我根本就不了解这种处处留情的人,他是怎样的一个心理。而且在我的生活中也没有遇到过像男主人公这样处处风流而且也不想成家的人。也许这就是我们历史上传说中的柳永、帽辟疆之流吧!女主人公性格倔强成为了她人生悲剧的原因。她敢爱,大胆、疯狂而无所求。但她也不恨,在它的长信中,丝毫没有流露出对男主人公的恨。因为不甘心寄于别人的篱下,她不像其他女人那样用禁不住衡量的爱来作资本或用无辜的孩子做条件换得男人的同情和怜悯。因而给自己不幸的人生,从开始就埋下了祸根。我不知道是该谴责男主人不负责任的风流,还是同情女主人性格的倔强!如果批评男主人的风流是道德败坏,那他身边的女人又何尝不是呢?如果同情女人的性格倔强,那他人生走到这一步,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呢?也许我们不应该用一种普世的人生观来衡量每一个人。你我都是一个个不同的个体,谁也不会真正走到另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去完完全全的理解一个人。但是在善与恶、美与丑的道德伦理中,我们应该学会公正客观地评价一个人、一件事!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像影片中描述的男女主公人公那样命运的人。我也无法为这些人的身份给一个合理的名称和定位。情人?小三?都不是。只是简单的两厢情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自己心灵的放纵呢?
人的一生漫长而又短暂。我们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但是我们肯定不能成为命运的失败者。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在各种重大的选择面前,我们应该何去何从?有的人选择了唯利是图,为了一己之私去坑害别人;有的人选择了忍辱负重,甚至忍辱偷生。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有一些人,他们行得端坐得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诠释了什么叫做正义,什么叫做良知?什么叫做道德?不同人的不同做法也就体现出了,什么是伟大,什么是渺小?什么是高尚?什么是低俗?
每一个影片,每一个故事,都是我们人生的一面镜子。我们必须要时时刻刻对照自己,虽不能做到顶天立地,但我们一定要学会堂堂正正,做一个道德有佳的正人君子!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拍的还算是不错,如果把影片分为三段,第一段是一九三零年,第二段是一九三六年,第三段是一九四五年,第一段最好,第三段次之,第二段再次之,也许和演员的演技有关。这个影片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暗恋者的自白,一个奇怪独特的暗恋者。女人从遇到作家的一瞬间就爱上了作家,这种感觉正常真挚,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受得到。按照科学的统计,这种感觉平均三十六天就会消失,男的少一些三十三天,女的长一些四十天。只是这个女人的时间跨度长达十八年之久,这期间的缘由深深值得我们去思索。作家年轻阳光、有才富足、风流野性,几乎具备了一切男人原始的优点,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来说是无法抗拒的。
只是作家一生都在追逐,都在游戏,没有停留,便如原始的野兽,人类的社会观念对他几乎没有束缚。女人总在仰视,越看越是喜欢,越看越觉得自卑,喜欢到不得不去尝试,自卑到不得不去躲避,这种思想几乎把女人撕裂成了两部分。六年后女人真的把自己变成了两部分,思想依旧暗恋着作家,身体因为机缘巧合和作家真的在了一起,这是因为强烈地自卑,让女人的思想和身体彻底地分成了两个部分。思想告诉女人,作家不可能会为自己而改变,作家和自己在一起只是为了自己的身体,这是“欲”而不是“爱”,女人在六年前看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女人不相信自己会比别的女人更能够留住作家,同时女人的身体享受着“欲”的快乐,也许女人几乎把这种“欲”也当作了“爱”。当作家离开又回来后没有去找女人,女人的自尊或者是躲避在“坚强”自尊后面的自卑,让女人无法去找作家,无法去表达自己的“爱”,她选择的是等待和离开,她的离开是因为有了和作家的孩子,这个孩子把女人和作家联系在了一起,女人有一种无法言状的快乐,这种快乐不可与人分享,只可独自品味、独自咀嚼。女人因为战乱流离失所,但是只要这个孩子还在,在女人看来她对作家的这份“爱”还在。再次地重逢,作家再次地挑逗,女人再次地接受,这时女人的思想和身体再次分离,思想一如八年前,甚至有一种躲在假面具之后玩同一种游戏的快感,而身体也自然再次享受女人心中的“爱”作家眼中的“欲”。自然这种情况不会长久,同样的分手再次上演,女人再次默默接受。
后来女人的儿子死了,这种灵与肉分离的状态是不可能长久的,随着这个唯一纽带的断裂,女人对于作家来说已一无关联,这个时候女人“坚强”的自尊瞬间奔溃,“柔软”的自卑也就剩下死路一条了,说出全部的秘密,是女人留给作家最后的印记,也是这个游戏最后的字幕。
著名小说家R·到山里去进行了一次为时三天的郊游之后,这天清晨返回维也纳,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报纸。他看了一眼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地在他脑子里一闪,他心里既不高兴也不难过。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的篇页,便乘坐小轿车回到他的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然后有一张托盘把收集起来的邮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他就先把它搁在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就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再一次信手翻阅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伸手去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死神把他夺走了。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人死去的时候一样;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死了——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把第五支蜡烛取过来放在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写信给你。我怎能孤单单地守着我死了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心底的衷情呢?而在这可怕的时刻,不跟你说又叫我去跟谁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没法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完全发木,两个太阳穴在抽动,象有人用槌子在敲,我的四肢都在发疼。我想我在发烧,说不定也得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得了流感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动手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候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可是我一定要竭尽我的全力,振作起来,和你谈一次,就谈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死了,你再也用不着回答我了,此刻使我四肢忽冷忽热的疾病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即将终结,那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得活下去,我就把这封信撕掉,我将继续保持沉默,就象我过去一直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手里拿着这封信,那你就知道,是个已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诉说她的生活,从她有意识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是属于你的。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死者别无企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向你吐露隐衷的痛苦的心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向你倾诉,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我的生活只是阴惨惨、乱糟糟的一团,我再也不会想起它来,它就象是一个地窖,堆满了尘封霉湿的人和物,上面还结着蛛网,对于这些,我的心早已非常淡漠。你在我生活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门对着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寒酸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她那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儿——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仿佛沉浸在我们小资产阶级的穷酸气氛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我们的姓名,因为在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看望我们,没有人来打听我们。况且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份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象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以前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该影片讲了女主人公对男主角的爱恋加深,直致把自己推向深渊的故事。
记得以前在jt看过这部电影,影片内容已忘得差不多了,但是其中的音乐和散发出的忧伤气氛一直耐人回味。故事发生在国破家亡的三四十年代,北平的一座四合院里。影片采用倒叙手法,以阅读信件的方式,叙述了女主角对男主人的懵懂爱恋,相聚,分开,……绝望。女主人公的坚贞不渝与男主人公的玩情不恭,形成巨大反差。女主人公在他眼里不过如蔡小姐、朱小姐之流,是他生命里的匆匆过客。相反,男主人公在她心里却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对于负心汉能够如此忠诚让人费解。或许与她情窦初开时恰好与他相遇有关,为了永远保护这份“初恋”的圣洁,即使她在坟墓中得到他的呼唤,她仍然会义无反顾的回到他身边。与其说是与他相恋,倒不如说是与自己相恋。
国破家亡时,感情是一剂慰藉心灵的良药,以坚贞不渝或者萍水相逢的方式。
张爱玲曾说:爱一个人,就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地认识。这篇小说,讲述了女人在少年时代,第一眼爱上了作家R,从此再也不能回头。深情而又卑微地爱着他,执拗地为他保持爱情的纯洁。独自经历重重苦楚,却至死无怨无悔。
这本书,更深地诠释了爱情的美好与悲伤,激情与绝望。
如果你曾深深的爱过一个人,你一定懂。
泰戈尔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其实泰戈尔不知道,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如此深情地爱着你,你却从来都不记得我。
作者茨威格,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奥地利作家。他善于从心理角度来再现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擅长用细腻而婉转的笔触,深入描写女性的情感世界,塑造女性形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其代表作之一。描写了一位即将告别人世的女人,饱含一生痴情与痛楚,写下长信向最爱的男人,吐露自己绝望的爱情。作品写出了至情至真的爱,体现了真爱的深沉与奉献。
高尔基先生称赞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小说以作家R收到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开始,信的开头这样写道:“你,我素昧平生的你!”
女人从十三岁,第一次见到R开始,便陷入对他的爱恋而不能自拔。
她着了魔似的以狂热的好奇心,去窥探R的生活。通过门上的窥视孔等他回家,执拗地喜欢他的一切,甚至去亲吻“他的手触摸过的门把手”,捡拾他吸过的烟头——因为他的嘴唇接触过。
这就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爱!把自己放得很低,低至尘埃,却依然独自欣喜。
因为两人阶级的不同,贫富的差异,少女变得更加敏感而局促。她热烈地期待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上楼的脚步,他的眼神。
也因此,学习成绩中等的她,突然就考取了第一名!并疯狂地喜欢上读书,弹钢琴。每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齐,甚至身上那块代表贫穷的补丁,都特意的用书包压住,生怕被他看出来。
“而你,几乎没有看过我一眼。”
在无数个思念他的日子,她独自守在窥视孔后面恭候他。将他奉为信仰,虔诚的守护他的名字。
如果,你深深地爱过一个人,你一定知道,这就是爱,最真最纯粹的爱!
因为家庭原因,少女在不久后离开了R所在的城市。
在离开的日子里,她强迫自己过清淡的生活,将自己埋在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并以此为乐。
她买下他的所有书,背下书里每一行文字。他的点滴消息,对她来说,都像是隆重的庆典。
她心里滋长了钢铁般的意志:回到R的身边,和他呼吸一样的空气!
终于,十八岁的她回来了——她迫不及待地奔到那座房子前,急切而幸福,仿佛此时的自己才又重新复活。
等待的`每个晚上,无论天气多坏,她都站在那条胡同里,等着R的光临,等着他认出她来。终于,她与R有了第一次的接触,她将自己奉献给R,像献祭品一般。三个夜晚,她在R的房间里沉醉、迷乱,并且流下幸福的泪水。她熟悉这里的每一件东西,大门,楼梯,窥视孔,小地毯。这是她的全世界,是她所有的梦。
不久,她***了。她欣喜于R的生命在身体里滋长,欣喜于他与自己的生命相连。她可以轻轻抚摸,温柔亲吻,因为这样,R就再也不会逃走。
女人在脏乱不堪的妇产医院里,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为了让孩子可以重升到父亲的范围,她开始出卖自己的身体,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他们爱她,供养她,承诺她一世安稳。她却无心留恋,因为她认定自己只属于R,并随时等候他的召唤。
女人的一生,仿佛只为R而活。她为与R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而幸福,与获得R消息而悸动。一次又一次,女人多么希望R可以记得她,记得那个瘦弱的十三岁的女孩,那个羞涩的少女,以及那个深情的,不幸的少妇。
但是,她只不过是R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他以同样的借口和托辞遗忘,给她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创伤。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象征物,可以让R对女人有所追忆,那就只有白玫瑰了。
女人第一次在R身边过夜,离开时,R送了四枝洁白的玫瑰。她连着几天都在不住地吻着那几朵花儿,那些他恩赐的礼物。
以后,每一年R的生日,女人都会托人送给R一束白色的玫瑰。想像着这代表纯洁和浪漫的花儿,带着自己最深的爱,陪在R的身边,守在他的案头,芬芳他的梦。
她是多么处心积虑地爱着他啊!为了让R认出来,她用白玫瑰来启发:
“这些玫瑰是一个爱你的女人送给你的吧?”
“我不知道,正因为我不知道,我才会如此喜欢这些花。”R始终都不愿意去思考爱的来处,从来都不愿意被哪个女人羁绊。他游离于众多女人当中,从来都不关心谁在爱着他,谁在为他心醉,为他心碎。
女人死了,R的花瓶从此空了。
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花瓶第一次空了。他全身觳觫一怔: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在女人死后,他开始思念她,没有实体,没有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有多少经典的故事,就有多少绝望的爱情。
若是前世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如果爱情能够均等一点,所有深情都不错付,这尘世,将成为一座玫瑰的花园!
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你不认识我,甚至我也不认识你,只是偶然读了“你的一封信”,关于你的爱情,关于你的一生。在我的眼里,你是个为爱情疯狂的女人,我既觉得可怜,又有一种敬意。
我感受到你炽热的情感,在新的开始便读到那种热烈的味道。你的灵魂也害怕孤寂,可是却生出这种孤勇,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一个对你一无所知的男人身上,他无法回应你,因为他完全没有记住你,甚至应该说他完全不认识你,仿佛你是居住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你炽热的情感注定只能沸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一生。
我看见你神经质的固执,否则你怎么会在还未见过一个人便埋下爱情的种子?否则你怎么会以为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便是你张望世界的眼睛?否则你怎么会在离开的那两年用意念困顿自己?否则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回到可以凝望他的城市?否则你怎么心甘情愿甚至是以苛求的姿态与他在一起?否则你怎么会出卖肉体只为了让他与你的孩子生活得干净且奢侈?否则你怎么会放弃爱慕者的求婚,只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等待一份几乎不可能的召唤?否则你怎么会年复一年,将他的生日当做重大的节日来庆祝,献上一束不署名的白玫瑰?我看见,你把自己当做祭品,甘愿将身心、整个一生奉献给他,并且永远都会原谅他对你的所有陌生和遗忘,不愿意给他一丝责任、牵绊和忧虑,只愿意他想起你的时候,怀着爱情和感激。你说:这是爱情。
你其实比谁都敏感,并且心灵剔透。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他的双重性格,透过窥探来的信息——举手投足、嬉笑谈话、社交圈子等等,分析出一个完整的他。你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女人,但却在你的字里行间,感受这份爱情对你的占有。如果我想说,只是这份爱情不适合你,或许你会用那种轻松的、甜美的、满怀感情的声音告诉我:“不,我的爱情适合我。”
爱情,是人情感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此固执地将爱情放大为一生,我却心生恐惧。爱情不是依托,不是圆满,而是自身本就圆满,因为爱情而更加圆满。但也许,执着或者不执著,都是合理的爱情。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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