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天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笔,向我们讲了蝉是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各种各样的虫子们翩然登场!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它们带我走进了原始丛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我家门前有个蚁巢,我喜欢用火或水来破坏它们的家,有时用牙签把它们的腿小心翼翼地扯掉,它们只能在地上逃命,而我来***它们取乐。我还捉大虫子放到蚁巢旁,几蚁发现一了它,召换同伴来***了它,虽然它庞大,但它几分钟后成了尸骨一堆。今天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道理昆虫也有生命,我们要像法布尔一样保护它们生存,下一次我要善待那些昆虫。
“唉,又是倒了哪八辈子的能霉啊!”我心里念叨着,不情愿地抛开书,拖着似乎灌了铅的`双腿,向厨房走去。“上帝啊!”我走进厨房,差一点儿七窍流血,这么多的碗!堆积如山的锅碗瓢盆闪着七色的油光。此时此刻,我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不出来。可“君命”不敢违啊!
我拿起抹布。“锅碗瓢盆地震啦,全国人民都知道;可恶的锅碗瓢盆,扔到垃圾站;我们都在看热闹,看你还能有啥招;厨具轻功水上漂,插翅也难逃!”我高歌一曲,心中的所有不快都消失了。
我装模作样地学大厨用脚一踩洗洁精泵,心里想:“哈哈,一定很帅!”突然,我想起了一同学的日记——《装b的代价》,于是猛然急刹车,可是来不及了,我刚闪开,一大块洗洁精就已命中了我,唉,失败了!
我快速扫视水池,挑中了一个“大胖”碗,什么!一堆油!我锁定了碗口,“一擦,二冲洗,三放!”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洗碗要领。低下头聚精会神地擦,我感觉有一滴液体从湿漉漉的头发上跳下来,“竟然洗出汗了!”我想。于是,闪着白光的一个大碗,登上了“新大陆”。
恰好,我正想冰爽一下,于是,我飞一样地冲好碗,又有汗水不停的掉进眼里,火辣辣的,我一甩头,抹了一把水洒在头上……
终于洗完了,此时,我已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水人”,手上全脱皮了。
这一次洗碗记,让我明白了爸妈对我的付出十分不容易,我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他们!
那是一个闷热的日子,我写完了暑假作业,坐在窗口无聊地看着窗外的景物,偶然看见一个朋友在骑车,眨眼间,他便消失在我眼线中。突然,我脑海中冒出一个念头:学骑车。说干就干,我立刻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十分赞同,她向邻居借来了一辆适合儿童骑的自行车。她和我在小区找了一个好位置,开始教我骑自行车,她先示范给我看如何骑车,妈妈轻快地骑着车,看起来十分容易,我跃跃欲试,妈妈停下来,把车让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坐了上去,刚坐上车就差点儿摔跤了,幸好妈妈在一旁扶我。我坐上车,学着妈妈的样子踏着踏脚板,可刚做好要踏时,我便从车上摔下来,哇哇大哭,还嚷着:“我不学了,我不学了!”妈妈把我扶起,对我说﹕“不是你要学骑车的吗?怎么,才摔了一跤就放弃,不是很可笑吗?更何况,老师不总是教你们失败是成功之母吗?”我心想;是啊,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于是便继续学骑车,妈妈教我骑车的方法,并让我试着尝试……终于,经过了一个下午的努力,在摔过十多次跤后,在十多次爬起后,我终于学会了骑车。那日下午,我轻快地骑着车,嘴上带着甜甜的笑容,穿梭在小区中。
这次经历,我不但学会了骑车,还学会了一个道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事情将深深刻入我脑中……
今天早上我陪妈妈一起去买菜,我说要帮妈妈一起提菜。这个菜场离我们家很近,就在小区旁边的村子里。
虽然还只有八点多,但是菜场里的人还是挺多的,妈妈带着我买了我最喜欢的腰花、茄子、还有毛豆,我还让妈妈买了半个我最喜欢吃的西瓜。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用一生的精力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法布尔出生在法国南部山区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从小就对昆虫倍感兴趣,经常流连于昆虫世界而忘返,他用自己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观察出了昆虫们的一些不为人所知的习性,这才完成了集科学文学于一体的巨著。
很小的时候,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就被封面上形形色色的昆虫吸引住了。里面精彩的昆虫知识紧紧地吸引住了我,其中狼蛛、螳螂这两种昆虫最让我入迷。
狼蛛是昆虫界的用毒大师,法布尔为了了解狼蛛的毒素到底有多厉害,专门养了一只黑肚狼蛛,这只狼蛛咬了一只麻雀的鼻尖,结果麻雀24小时之后就死掉了。狼蛛又咬了一只鼹鼠,这只鼹鼠在36小时后也死掉了。经过实验,法布尔在书中称狼蛛是自然界里真正的用毒大师。
螳螂有一对大刀似的前足。锋利无比的前足要是夹住你的手,那种滋味可不太好受啊!在捕食中,它将自己的身体向后仰,等时机一到,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猎物捕获。最不可思议的是,在螳螂的世界里没有伦理可言,因为它们有时候还会吃掉自己的同类!吃的时候面不改色,简直比狼还可凶狠可怕。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叹服大自然的神秘,叹服小小的昆虫有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法布尔身上我也明白了,只要锲而不舍地去探寻,终将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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