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
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
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
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
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
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
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钱钟书老先生的书《围城》我最终是大着胆子买下了。为什么要大着胆子买下呢?因为这本书早就被我其他的书友赋予了“难读”、“难懂”、“深奥”等等神秘的色彩。我是生怕得到了书却不能领略其中的深意,那样于书于我都没有什么意义。但我最终决定考验一下我的思想了。
整本书一直都在围绕方鸿渐的个人经历徐徐展开。他在爱情上捉摸不定,甚至一直处于见一个爱一个的状况,他的虚荣心让他不会真正爱上谁,所以常常等原以为自己不爱的女子嫁了他人才开始后悔。在他身上,这种事情就像一个怪圈紧紧推着他绕来绕去,最后他只好随便选择了一个不爱的女子匆匆结婚。他在事业上飘忽不定。由于自身出国时对自己的懈怠,以及没有目标导致他回国后用尽心思拿着假的文凭四处求工作,但是真是假的学识,是真是假的人才,人们一试便知。又因为他对职场上的应有手段完全不懂,所以他的工作总是换了又换,甚至最后结婚后仍旧又变回了无工作无收入的闲人,甚至需要自己的夫人养活。他的一生基本就在飘忽不定中度过了。
在我看来,他的人生就是一幕悲剧,尽管剧中掺杂着喜剧,但仍然不是他想要的喜,而是别人眼中的可笑。他没有目标,没有行动,没有成就,更没有光辉和意义存在于他的人生中。以我浅薄的思想理解这部小说,虽然看似是人物的事迹描写,但其实都是在体现那个时代甚至现在的人们常用有的无奈;虽然表面看来文章似乎与其题目毫无关联,但细细想想其实两者之间联系十分紧密。这些都是必须认真读完在书中的世界里静想的。
我所理解的围城有两种。
第一种,人处在一个又一个围城中,正如书中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种心态和类似的事情又有哪个人没有遇到过?不过这类的心思太短暂,易忘记。所以我在此提起几个典型的例子。比如上学期间想放长假,可放假时间长了却又想念起学校的欢乐时光,想念学校;又比如有一件物品,拥有它的时候,可能会认为它影响视线或者影响心情,但真正的扔掉它的时候,却又开始回忆起有关它的故事,万分后悔。
第二种,有些人的生活受到别人的固定思想的影响,这就像一种围城。四四方方,规规矩矩,很难逃出去。有的人必须按照父辈的“规矩”活,听他们死板老套的教育思维,过失去自我的生活,冲不破“习惯”“礼仪”之类的牢笼。这些虽然是钱钟书老先生描写的过去的那个年代的腐朽,但是这第二种“城”今天又何尝没有?这“城”一般是自己甘心受他人影响自己建造的,那些固定的思维方式阻碍了我们自己天生拥有的创新能力,阻挡了我们前进的步伐。
第一种“城”,我们可以通过自我开导和暗示迅速冲破它,第二种“城”,我们要牢记我们是一代新的青年人,青春的,鲜活的,火热的鲜血流淌在我们的身体里。我们应该是有创造力的一代;我们应该是有改变世界愿望的一代;我们应该是有拒绝一切腐朽能力的一代!在现如今高速发展的世界上,创造力对于每一个人每一个国家都是极其重要的。所以我们不仅要相信自己有能力阻止类似的“城”的建造,更要努力增长自己的实力,真正冲破这第二种“城”。
这本书不仅带给我那个时代的悲哀,更告诉了我一个青年人应该怎样做,应该成为怎样的青年人。也许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依旧是太浅太浅,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部经典之作,值得任何人一读、一品、用青春体会、用一生思索。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
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
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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