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开始了,老师把班长请上了台,用红布蒙上了他的眼睛,让他用手指触摸放在手里的是什么物品。老师先往班长的手心里放一支笔,我们的.班长轻而易举地猜了出来;接着又在他手心里放了一块橡皮,班长又猜出来了。老师问他是怎么猜出来的,班长说:“我是根据它的形状和重量才出来的。”老师接着又说:“来,给它来一点难度,让他用手背感觉。”接下来,老师在他的手臂上放了一把小刀。只见我们的班长皱了一下眉头,沉思许久,还是没猜出来。老师又让我们同桌相互做了一下这个游戏。
最后,我们才明白,原来老师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是让我们明白手指的触觉是最灵敏的,最准确的。
感光细胞分为杆状细胞和锥状细胞。杆状细胞只能感觉到黑白和形状,锥状细胞可以感觉到色彩。这两种细胞在视网膜表面并不是平均分布的,杆状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的周边部位,在视觉感知中其重要作用的锥状细胞大部分集中在视网膜中心的下凹部分,叫做黄斑。越往视网膜两边,锥状细胞就越少。我们在观看景物和阅读时,晶状体将光线聚焦在这里成像,因此注意力只是集中在视野范围一半不到的区域。
一个视力正常的人能分辨在视网膜上来自不同事物的影响,这种能力称为“视觉敏感度”。黄斑是视觉敏感度最高的位置。当我们要看清一个对象时,我们会转动眼球,直至影像聚焦在黄斑上。离开黄斑越远,感光细胞越少,影像越不清晰。如果影像聚焦在黄斑以外的地方,我们用眼睛的余光可以感知到意见对象的存在,但是看不清这间对象是什么。
在视觉神经和视网膜连接的部位没有感光细胞,因此在这个位置存在一个视野的盲点。但是我们无法用眼睛觉察到这个盲点,因为大脑在形成图像感知的时候自动把它掩盖起来了。
眼睛必须在眼球静止的状态下才能成像,眼部肌肉收缩或拉伸调节晶体状的形状,直到清晰的影像呈现在视网膜上,这叫做“定影”。我们对文字的感知就是由一系列的定影形成的。眼睛每停顿一下。就聚焦一次,形成一个定影,并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当眼球移动的时候,大脑无法捕捉到任何信息。也许你会有疑问,为什么我们转动眼球环顾四周的时候能够看到东西呢?因为眼球停顿、聚焦、定影、把信息传达给大脑的时间只需要1/4秒。
一次定影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次定影紧接着前一次定影,这样自动地继续下去,所以我们没有感知到间断。也就是所我们的眼睛,感受到的是一系列静止的图片,每一张图片都是独立的,但是由于它们产生的时间间隔非常短,所以我们感觉到的是移动的影像。
一次定影中接收到的内容越多,你阅读的速度就越快。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你每次眼球停顿都把焦点放在一两个词语上,那么你需要多次定影才能看完一句话。如果你把视野放宽,每次定影看一句话或半句话,那么你的阅读速度就会大大加快。
眼球外围与眼窝之间有一组6条肌肉,当需要改变视线方向的时候,位于哪个方向上的肌肉收缩,视线就像哪个方向转动。如果需要大幅度改变视线方向则需要扭动头部。阅读时并不需要大幅度改变视线,扭动头部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阅读时,应该保持头部不动,只通过眼部6条肌肉的收缩来改变视线。
眼睛并不知道应该在哪里聚焦,或者把视线转向哪里,它接收来自大脑的指令,聚焦之后再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大脑接收到你希望看到的影像信息的同时,也接收到了焦点之外的视觉信息,由此可以判断出下一次聚焦的位置。也许你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块石子或别的东西向你飞来,尽管它并没有进入你聚焦的范围,但是你也会本能地做出躲避的反应,因为大脑在有意识地注视它之前,已经感知到它的存在了。
在阅读的时候,大脑也是用这个机制来扫视文字的。无论是盯住一个生词,还是快速扫过一个句子或一个段落,这种观察机制实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什么是你需要着重关注的,什么是你需要忽略掉的,大脑自动通过一系列的步骤完成。
形成影响并不是感知的全部过程,看到图像只是感知的开始。感知的过程至少要经过6次神经细胞间的信息交换,有数亿个细胞参与其中,在视网膜和视觉神经之间进行大量的信息转换,然后由视觉神经把信息传递给大脑。来自左眼的信息进入右侧大脑,来自右眼的信息进入左侧大脑,两部分功能完全独立,最后由大脑完成对事物的整体认知。
视网膜中大概有1.37亿个感光细胞,其中杆状细胞有1.3亿个,分布在视网膜的周边部位,锥状细胞有700万个,分布在视网膜的中心部位。我们平时看东西或阅读的时候,主要使用位于视网膜中心部位的700万个感光细胞,其余大部分细胞都没有发挥作用。
你有没有玩儿过三维立体图的游戏?
三维立体图是20世纪中叶视觉研究领域的一项惊人的发现。研究人员贝拉·朱尔兹发现了人类的“第三只眼”。他设计了一些由彩色短线构成的图片,双眼正常看时,图像保持不变,只用左眼看时,图象保持不变,只用右眼看时,图象仍然保持不变。如果你把双眼的焦点散开时。就会有奇怪的事发生——大脑把左眼和右眼看到的图象重叠起来,当视觉角度合适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立体图像,仿佛你进入了一个异常清晰的魔幻世界。
这种现象告诉我们,视觉系统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会对双眼看到的事物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图像。明白这一点之后,在阅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让自己的视野更开阔,不要把目光的焦点集中在一个字、一个词上,而应纵览全文。这种方法可以加强我们的眼睛获取信息的能力,有助于加快阅读速度。
那么,一般人的视知觉范围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潜力可以挖掘呢?众多中外阅读学的实验结果表明,在0.1秒时间内,成人一般能够感知6~8个黑色圆点或4~6个彼此不相联系的外文字母,也就是说,一分钟可以感知到4,200个点。
如果我们把一个字看作一个点的话,那么,一分钟就可以看到4,200个字。这是未经过训练者的能力。美国空军的心理学家和战术教育专家用速视仪进行的训练证明,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可以在1/500秒的时间辨认4个英文字母。那么,一秒钟即可辨认120,000个英文字母。根据统计,英文单词的平均字母数为6个,也就是说,经过训练的人可以在一分钟辨认20,000个英文单词。
视知觉范围的扩大,或者说整体感知能力的提高,完全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如把一些短语或短句写在卡片上,在极短时间内在眼前闪示,然后说出上面的内容。熟练后逐渐加长卡片上的短语或句子,缩短卡片闪示的时间,就可以使视知觉范围逐步扩大,瞬间感知能力渐渐提高。
对于快速阅读来说,扩大视幅的广度和范围要比加快眼球运动速度更为重要,如果这两个方面经过正确而持续的训练,同时提高,就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能真正做到“一目十行”。
感觉迟钝的人往往错过生活中许多美好的东西,但过于敏感的人又可能被伤害。因为感觉是靠心灵,思维是靠大脑,而太敏感的心灵是赤裸的,没有被呵护和包裹过,自然也容易受伤,我不愿心灵蒙上厚厚的痂皮,这样外界是接触不到你了,但你也感知不到外界。没有心灵的躯体岂不是行尸走肉?而装上盔甲的心灵则是把自己封囚禁起来。心灵没有自由,变不能呼吸。
我想来是个很重感觉的人,纵观我这些年大的走向,我人生的重大决定和选择,基本是“跟着感觉走”。大部分这样的决定虽然在许多外人眼里“不明智”,可我自己却觉得它顺乎自然,合乎本性。世上太多的事是没有人能真正说出正确与否的。
古罗马时期的哲人说的话:“倘若你懂得如何利用生命,那么一生的时间是够长的。”莎士比亚也曾说,错误常常并不在我们的命运,而在我们自己。“性格是命运的真正主宰”。中国人将“命”和“运”分开的说法:命是注定的,但运是可以改变的,承认命而不“认命”,可以使你的运改变。如果自己不想改变,那更多的机会也帮不了你。
摄影与文学、音乐不同,文学能无限制地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有极大地自由度,并可以极其细微,极其深入和深刻;音乐能将人的各种情绪宣泄并发展到极为深远的境界,而且有很强的流动性和感染力,它是纯感觉的东西,但也因此最容易打动人。这两者都是表现人的情绪感觉的最佳艺术媒介,但它们的画面性没有摄影所表现的那么清晰,那么直观,那么强烈。德语里有句俗话:“一千句话表达不清楚一个画面的内涵。”就是这个意思。
一个女人真正的魅力正是在独立与依赖之间:在人格上独立,在情感上依赖。太独立的.女强人当然不可爱而且令人生畏;而过于依赖没有自我的女人天长日久可能会使人觉得乏味,甚至生出一种累赘感。
幸福是一种使二者平衡的游戏:我们已有的和我们想要的,即愿望和可能性之间的。如果愿望太高而没有可能达到它会使你感到不幸福,相反一切愿望都满足了的人,没有再想要的事,一切都有了,都达到了,可能感到更不幸福,最后他们得出结论:“幸福的人是一个有远大目标同时不忘记自己是生活在现在的人;一个选择对自己的才能和可能性有挑战的人;一个对自己的成绩和社会承认感到骄傲的人;一个自尊、自爱、自由和自信的人;一个有社会交往也能享受人际关系的人;一个乐于助人并接受帮助的人;一个知道自己能承受痛苦和挫折的人;一个能从日常生活小事感到乐趣的人;一个有爱的能力的人。”读到这些,我真的觉得我很接近于一个幸福的人了。
生活质量当然意味着一种物质与精神方面的综合指数,但对我来说,精神方面的生活质量比物质方面重要很多,我是个在物质上非常容易满足而精神上不太容易满足的人,我赞成“物质上可以平民而精神上要做贵族”的主张。
我仍然是那个一意孤行,欲罢不能,永无休止地跑着的“小木克”,我跑得仍然很欢畅,很带劲,总在寻找新的刺激点,新的目标,新的路途,总有那么多东西吸引着我。我又像一个小蜘蛛似得编着一只一只新的网,编的专心投入,对周围环境发生的一切浑然不觉。我想我的视野并不广,对大千世界许多事情不闻不问,知道的太少。但整天会编织那幻想的网,就像小蜘蛛,扑捉可能飞过来的一簇蒲公英的绒毛,也许是一片深红色的秋叶?
冰霜女巫在纳尼亚一役后,未尝败绩的她心灰意冷,遁走东方,无意中接触了神秘的东方玄学秘术。女巫潜心修习,终有所成,可脱发的副作用让她无颜以对江东父老,于是归隐山林。这时她的座下大弟子汉尼拔黑化,曾经爱吃人肉的他发现修习东方秘术可以让他吃什么都像人肉,于是对力量对永生的渴求让他发誓要让这世界变成一个酒池肉林的天堂。
于是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汉尼拔带了一群追随自己的虾兵蟹将前去偷冰霜女巫的召唤蓝票,以彻底告别自己非洲人的身份,被女巫发现,两人大战一百回合,汉尼拔败,尿遁。这时,远在美利坚的福尔摩斯遇到了严重的工伤,在报销无门,保险也不理陪的情况下,机缘巧合跑到了东方寻求心灵治疗,在女巫的帮助下,福尔摩斯终于学会了机器猫的随意门。
而那边的汉尼拔用偷来的蓝票终于召唤出了茨木童子,决定毁灭世界,福尔摩斯挺身而出,两人大战一百回合,不带脑子的福尔摩斯终究不敌同样高智商的汉尼拔,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女巫前来救场,但被阴,被汉尼拔用打碎了的酒瓶子贯穿身体,高空坠楼,卒,福尔摩斯遁走。汉尼拔大计将成,大举进攻,福尔摩斯苦苦支撑,这时,突然灵光一现,出门把脑子带上了,于是反阴汉尼拔,汉尼拔败,被吞噬入饿鬼道,永世不得吃肉。
彩蛋是白雪公主的猎人爱上了喝啤酒,这时已经是至尊无敌大法师的福尔摩斯给他不停的续杯,灌醉后逼他说出了他跟他弟弟之间不可描述的情感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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