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人是一种政治性的动物,在政治生活中,生命才有意义,、自由与正义。作为一种法治的社会政治制度,它为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合法性的制度保障。为什么与个人的自由、权利有如此的关系,这就涉及一个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来说都至关重要的问题――正义。从价值维度看,为什么要维护个人的自由,为什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为什么要确立三权分立的原则,为什么要实行自由民主,为什么要保障人权等等,都与正义密切相关。因此,正义是更高一个形态的范畴,它关系着人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正当与否。古往今来,历代政治家都把正义问题作为社会政治的一个根基,都把法律建立在正义性的基础之上。例如,对西方法律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罗马法就把正义视为立法的基础,在第一卷首篇便明文昭示:“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1.确立政治的关键文献――美国1787年颁布的《联邦宪法》开篇也把“树立正义”视为建国之本。
所确立的政治制度,是一种法治政治,它以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为根基,并通过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领域的分权制衡,以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基本自由,二是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一般说来,正义之于首先是一种形式诉求,政治学家和法学家大多从形式方面论证的正义意义,这种正义论可以说是形式正义,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当程序、民主选举、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等原则,首先都体现着的形式正义性[1].
在本文中,我们所关注的并非上述的形式正义,而是的实质正义。虽说对于人类社会政治中的实质正义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分析法学、实证法学等派别对此大多持否定的态度,在它们看来,如果政治和法律领域有所谓正义,那也只是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除此之外的实质性正义,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与政治和法律并不搭界,属于道德和宗教的领域,法学论文《、自由与正义》。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把实质正义排除出政治和法律之外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他的社会政治生活具有人性的内涵,并不是非要把正义牵扯到人身上,而是人从一开始就具有着善与恶、好与坏、正义与邪恶等实质性内容,它们不但贯穿于人的道德生活之中,而且同样贯穿人的政治和法律等生活之中,因此,政治正义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内容,甚至它比物质生活、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更为根本,是这些生活赖以存在的基础。设想一下,一个连人的基本的生命安全、私有财产、言论自由等个人权利都无法保障的社会,又如何能够保证人们实现物质利益、追求道德理想呢?由此可见,政治正义是其它社会生活的内在前提。
从实质正义的角度来看,一切政治关系,一切体现在政治中的法权关系都是具有价值性的,具体一点说,人作为政治动物以何种方式组成社会,这个社会又是如何建构他的政体,其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部门的运作遵循着怎样的原则等等,这一切无不凝聚着一种根本性的价值内涵。在我们看来,政治正义在实质上展现为三个维度:第一,个人自由维度,这个维度关涉的是每一个个人作为不可替代的.生命,他的生命、自由、幸福等基本权利的保障与实现;第二,人类群体性的历史维度,这个维度关涉人类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化的存在,在历史的进化中所展示的价值性意义;第三,超验价值维度,它关涉着上述两个维度的超验性渊源,为它们的正当性提供终极的价值支撑。从实质正义看,第一个维度是个人正义,个人正义是政治正义的关键,也是正义的核心,在它身上实质性地体现了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价值归宿,一切政治的正义只有落实为个人的正义,才是最为根本的和真实的。第二个维度是人类正义,由于人类作为一种集合性概念自身并没有多少实质的内容,它总是在历史中展开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人类正义与历史正义叠合为一,在本文中我们不再对它们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使用,总之,它们指的
一个观众曾这样问演员:“请你为一种从未用过的化妆品做广告,而支付的报酬很吸引人。你将如何?”演员脱口而出:“当然做!”
这种不假思索的回答着实使我吃了一惊。现在,演员、明星们做广告也不是什么新闻了,确实也没什么可多加指责的,因为这对企业的产品推销和演员的自身利益都有好处。但是,从演员来说,除了考虑报酬,是不是还有一个道德问题?答应为一种从未用过的化妆品做广告,首先考虑的当然是金钱,至于化妆品对人体是否有害,已经不是他考虑的范围了。这对因轻信这位演员而去买劣质化妆品的观众,无疑是欺骗;而对演员自己,为不了解的东西叫好,本身就是欺骗。因此,“当然做”这三个字不应是那么容易说出口的。道德与金钱,孰轻孰重,并不仅是一些演员该考虑的事。
本来,道德高于金钱,这是自古以来,为大多数人认可并遵循的一条人生准则。陶渊明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更不用说做违心、欺骗的事了。而现在,却出现了这种为金钱的“当然做”现象,如果推而广之,那么全社会无疑成了一个追名逐利、充满铜臭味的污水潭。当然,“当然做”不仅限于做广告,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中,之所以出现了那么多为人民所深恶痛疾的歪风邪气,恐怕和这种“大胆”的“当然做”不无关系。有些人把权和利连在一起,为了削尖脑袋向上怕,当然可以把黑的说成红的,把好的说成坏的,踩着人家肩膀上去;为了花花绿绿的钞票当然可以把公家的变为私人的,把私人的帐记上公家的帐本;当然也可以写写黄书、倒倒黄带,干些丧失国格、人格的事……凡此种种,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利欲熏心,为了金钱不惜损公肥私,陷害他人,丧失道德、良心、尊严,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多少危害!比比这些,那个演员为从未用过的化妆品做广告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但他们本质上都一样——把金钱看得高于道德。
在现今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时期,更应该把道德看得高于金钱,因为只有在道德力量的约束下,金钱才能发挥它的作用——这就是那个演员的回答给我们的启示。
人人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可离开了钱,就等于放弃了生命。
名、利,这两个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也许你会联想到别的东西,但给我的第一联想就是金钱。名、利、钱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有了名会干什么事,无非是去争取更多的利,而利是实实确确的钱或能用钱换取的物质。
权势是每一个人都想要占有的,有了权就有了钱,当官的不都是这样想的吗?人们总是收授贿赂,吃公款喝公款,用的全是人民政府的钱。这样的人大部分都是共产党。公款吃喝岂能休已?
钱的用处很多,要想生活,需要经济条件和物质条件,这些都是用钱来衡量的,钱多点儿,会有汽车、有别墅、有自己的企业;钱少点儿,仅仅是房子、自行车和给别人打工。
钱少的人,需要钱来维持生活;钱多的人,想要占有更多的钱,有更豪华的生活。可以说,金钱能买到一切。可是有人说,钱不能买到感情。我想他们错了,有些人为了钱,不惜牺牲亲情、友情、爱情。我有钱,可没有亲情,你很穷,需要钱,我可以从你那儿得到亲情;我有钱,我没有朋友,你很穷,需要钱,我可以从你那儿得到友情;我有钱,没有爱情,你很穷,需要钱,我可以从你那儿得到爱情。也许你会得到大量的遗产,也许你会得到很多朋友赠送的钱,还有一份好的工作,也许你会得到豪宅、轿车。这些人大有人在。
在这个时代,金钱就是万能的\'。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钱币功不可没。它走过了漫长沧桑的昨天,活跃在突飞猛进的今天,也必将以崭新的面貌跟随着人类的脚步迈入日新月异的明天。
我国钱币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汤时代,那时,人们用石贝、骨贝、陶贝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钱币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既充满欢乐,又充满血腥。它让高尚伴着卑鄙,聪明伴随愚蠢,上演了多少人间的悲喜剧啊。它不但目睹了人类在创造文明中的勤劳和智慧,在创造历史中的邪恶与疯狂,也窥见了人类在商品交换中的诚实守信、公平坦白、老少不欺,甚至还看到了讨价还价、尔虞我诈、钩心斗角。它不但见证了秦始皇剪除六国,统一中国的刀光剑影,也见证了他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的果断意志、聪明才智、坚强决心。秦半两这外圆内方的形态,不但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朴素的宇宙观,而且也象征了皇权至上的封建思想。
货币的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智慧史、血腥史。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交换的活动也日益繁荣。于是,各种质地的仿贝币也就应运而生了。其中最能代表我们祖先智慧的要数青铜贝币。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群雄蜂起,诸侯争霸,人们模仿当时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的形状,铸造了形态各异的青铜币。青铜币的诞生,充分地表现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
在我国历史上,流通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要数秦半两铜钱。它先后流通了两千一百多年。随着历史的演变,它虽然不断变更着自己的名字,或五铢钱或通宝钱或制钱,但它外圆内方的外形却始终没变。直到清朝末年,随着封建王朝的土崩瓦解,它才退出了历史舞台。
到民国,从此,我国的货币发行就以纸币为主了,这是中国货币的一大进步。到了新中国,纸币的先进功能更是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从解放战争爆发后第一套人民币诞生至今,我国已经发行了五套人民币。人民币长期稳定,信誉极高,即使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也始终保持汇率不变,不贬值,这不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且赢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广泛运用,一种新的钱币--信用卡正被人们所接受,它种类繁多、功能齐全、携带方便的优点更是受到人们的青睐。目前,科学家们正在研究一种最新的钱币--电子币。这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只要人们在电脑的商务服务器上安装一种叫做“电子钱包”的软件,再输入电子货币的数据,就可以使用了。只要我们按一下计算机的按键,就能将现金发送到你需要它去的地方。
我们相信,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普及,钱币还会以更加新颖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制度。书中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疑问,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论述完罗尔斯心中的正义论之后,他开始介绍如何构建这样一个他心中的公平社会制度。
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要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制度呢。我自己也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发觉,自己的想法肯定时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要是资本家,或许他就会想如何尽力剥削工人们剩余劳动力。而如果让工人选择自己心中的社会公平制度,或许又是另外一种境况了吧。因此,我觉得如何建立构造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真的让人伤透了脑筋。然而,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这样一个概念。开始我是不大理解这个概念的。后来上课听老师提到过,就有点了解了。罗尔斯认为,我们都应该处于无知之幕之后来构造我们的制度。原因是功利的原则与平等的社会合作观念冲突了。人们应该在原始的状态中选择。
对于原始状态,译者前言中介绍到的要点有:选择对象(包括两个正义原则、古典目的论观点、直觉主义观念、利己主义观念、混合观念)、正意的客观环境、各方的主观动机和理性、知识的限制、对原则的形式限制、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证、其他选择对象的被排除。其中我对知识的限制这一要点很感兴趣。罗尔斯假设各方处在一种无知之幕之后进行选择,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地位、阶级出身、天赋和气质,以及他们善的观念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他们所处的世代和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和文明水平;他们只知道他们所处的社会是处在正义的环境之中,只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政治和经济理论原社会组织基础和人们的心理学法则。
换言之,一切会引起人们陷入争纷不已的特殊信息都被排除,无知之幕的假设就是为了达到一种全体一致的契约。看到这里我真的很佩服罗尔斯的紧密思维,想到用无知之幕来达到这一达成契约的绝妙方法。让我想起分蛋糕的公平方法,就是一个人切蛋糕另一个人选蛋糕的方法。因为分的人要想到选的人想法,所以他必须用最公平的方法分蛋糕。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阿。这只是我的一个小感受。前言中写到罗尔斯认为,“无知之幕+互相冷淡”的假设胜过“仁爱+知识”的假设,它简洁、清楚、合理,而且是一种弱的条件,后者则太强要求太高。原始状态的假设要尽可能少而弱市罗尔斯原始状态解释的一个基本思想,也是一种简化的手段。
是的,大多数人在为公平制度假设条件是,常常是出于美好的意愿,本能的假设所有的人们都是充满善意的,所有的人都是高素质的知识分子。但是显然,这种假设的确强人所难了,条件太过于苛刻。这样的话,要实现公平的契约关系便是难上加难了吧。相反,如果,从相反的思路出发,无知之幕+相互冷淡,这样情况便是大不想同了,这样就可以较为轻松的避开可以引起纷争与争吵的因素,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在穿过无知之幕后,自己会处在什么样的一个状态,或许会使会是有钱人,或许会使乞丐,或许是残疾人,因为无知,说一必须为自己假设一个最坏的情况,按照这个情况去建立契约,以防出现不利于自己的社会制度,这样,我们就可以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出一套最为公平的制度了吧。
刚开始不理解无知之幕的时候,的确让我很困惑为什么要这样假设,但了解以后,真的让我为这位哲学大师所惊叹,凡他人思维而行,推出一种如此精妙的假设。
接下来,罗尔斯则考虑到正义原则怎样应用于制度和适应于我们目前所考虑到和腿肿得正义判断。在后来的篇章中罗尔斯就通过描述一种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和考察两个正义原则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来展示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这是我对这本正义论的小小感受。因为初次接触大师作品,觉得很难懂,也借助了一些其他资料。尽管难懂,但是收获很大,觉得值得花时间去看。
关于钱的话题,不知有多少个人写了多少篇,说了多少次。每一次提起,都有不同的感觉。
最近迷上了法制频道,百分之七十的案例都是关于遗产的分割。有的遗产上百万,有的甚至不足10万元。为了这些钱,争的你死我活,最后连亲情都放弃了。
几十万,几百万固然诱人,可是在亲情和金钱的面前,没有人能抵挡住钱的诱惑。看过一个人,为了让拥有房产200万的父亲能在遗嘱上面署名,连父亲都不要了,在父亲最危急的时候,没有带父亲去医院,而是趁着父亲模糊之中让父亲签名;还有一群人,在死者背后为了10万元的遗产争夺到家庭破碎,遗体留在殡仪馆里面40天未火化。
这些钱并非能买到手足情,浪费时间去争吵,不如留给自己多一些时间去挣更多的钱。钱不是万能 钥匙,最重要的是自己。如果有些人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钱留着还有什么用呢?
有的时候,这些钱跟自己比起来或许钱更好一些;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应当正确的选择我们自己。当金钱与生命做较量的时候,像我这样的人会到两难的地步;但是部分人还是看重钱。我有一位朋友,她对钱的理解不是很透彻,有一天,她说了一句玩笑话,虽然是玩笑,但是,这句话的背后,是对金钱的思考:“哈哈,金钱虚名,神马都是浮云!”
是的,钱本来就是一个虚的物质,他没有实际的意义,也没有让人良好的用处,只是代表一个名分罢了。这个朋友,家里不是很富裕,但是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爱穷开心的一个人,没钱就没钱,怎么样?你总不能毁了我吧?这是我的那个朋友的一句至理。
我本人并不觉得钱有啥不好的,但是若让我真正的选择一回的话,我会选择自己。是的,儿时的理论,谁都明白,钱并不重要。看着懵懵懂懂的孩子们接过钱后的一脸哭丧,让我突然觉得:在钱的那片想法中,永远保持儿时的心情。
钱,普普通通,虚虚实实。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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