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书包这个大家族里,有一件物品是我特别熟悉的,它就是我的文具袋。
这个文具袋是去年英语比赛后发给我们的奖品,它非常好看。
它的肚子可大了,里面有尺子、橡皮、橡皮……我从文具袋里拿出尺子和铅笔,它们帮助我在纸上画出美丽的图案。接下来轮带橡皮大哥了,它能把写错的字都改正过来,就像一名敬业的警车叔叔一样,把一个个坏人都捉拿归案,它可以说是文具界里体积最小的一员。
我的文具袋有三层,第一层里有钢笔、水性笔,第二层里有修正液、橡皮,第三层里有铅笔、尺子,外面还印有一只小老鼠,小老鼠有两只大耳朵,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小巧玲珑的小嘴巴,看起来很乖巧。
这就是我的文具袋,这就是那个让我特别熟悉的文具袋!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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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兔子是常见的饲养小动物,它的祖先是分布于欧洲、非洲等地的野生穴兔,现在世界各均有饲养。兔还有许多品种如:比利时兔、细毛兔,安哥拉兔等。
兔子的体毛为白色,眼睛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它的耳朵很长,能够灵活地向声源转动,听觉灵敏,而且分布于布满毛细血管,竖立时可以散热,紧贴在脊背上时则可以保暖。
兔子一般只吃白菜、胡萝卜。兔子白天除了吃东西之外,表现安静,闭目睡眠。而一到了夜晚,则十分活跃,采食频繁,总会一群体出现在一处。而且兔子也十分胆小,当突然有响声就会戒奋逃跑。
兔子每天都要睡觉,它并不像别的动物一样,随便选一个地方就能睡,他们总会选一个安全又阴暗的地方,自己睡在一个角落里。
兔子是胎生的,兔子一胎大约可以生5~8个,而且兔子的生长也是很快的,兔子的寿命很长,从出生到死可以活上四十多年。
兔子也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动物。大家想一想,兔子是吃草的,如果兔子减少了,那么草会越长越多,到时候走路都很困难了。
希望人类永远都能爱护它!
前几年我家来了一个特别奇怪的客人,他不用吃饭,也不用睡觉,只要有个地方站就行了。
人没有十全十美,机器有优点也有缺点。现在我们一起去看一下它的优点吧,他的优点就是你把你吃上了。蔬菜,水果,饭菜都放心的交给她保管,他不仅不会让食物变馊,还可以让食物保鲜,他可真是我们家的保鲜膜,夏天他还可以。给我做冰淇淋,吃那点肉解渴。
他有着四四方方的身体,穿着着灰色的衣裳,个子很高,他有四个角。因为他个子很高,所以我平时喜欢和他比高矮。一年下来,就会客人成了我的测量身高的机器,这位客人有一个怪病,他个子虽然高,但是我几年下来一直再长,他一点儿也不长。而我却越来越高,现在我虽然没有她高,但是我一定会超过他的。
我说了这么多,你们知道他是谁了吗,他就是我们家的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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