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午饭过后,走着,走着,不经意间,我脱离了大部队,来到了曾经我们学习的游乐园,五(3)班的教室门口。
我停下了脚步,回忆如潮水般涌来,一些往事便顺着记忆的河流,鱼儿一般游进我的脑海,流进我的心胸。我想到了我的前同桌——陈俊晔,我和他之间发生过的那个尴尬的事也涌上心头。
那一天和往常一样。
到了优秀作文分享的时间。
史老师报着同学们的名字,可当我听到“陈俊晔”这三个字时,十分惊奇。平常作文向来不好的他,这次怎么会得优秀作文呢?
当我发愣之时,陈俊晔开始了他的朗读,我细细地听着,咦?这家伙这次的作文写得可真不赖。
可是,这作文怎么感觉在哪儿看到过,我越听越可疑。
会不会是我自己想多了,羡慕人家拿了优秀作文。对,肯定的。
可是,我要不要检举他呢?如果说了,那我和陈俊晔那艘友谊的小船岂不是说翻就翻了;那如果我不说,不就违背了自己的道德。
老师则一副惊奇的目光盯着陈俊晔,而陈俊晔的脸此时变成了个熟透的苹果。
下课了,记着他被老师叫去办公室那凄凉的背景,一股淡淡的后悔之意涌上尽头,我像无脊椎一样,无力地趴在课桌上,心中五味杂陈:后悔、盘点表……交织在一起,让我坐立不安。
这时,他回来了,微笑地望着我,而这微笑里并未有一丝责备指责我的意思,他的笑容依然是那么灿烂,那么明媚。
而我的心也如有着一块石头,终于着地了。不知怎么的,我的心情十分舒畅,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有了“讨厌”的对象,我决定从今以后直到永远地“讨厌”他——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叫李子琦,今年10岁,担任我们班的正班长。
李子琦在女生们的心目中就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人。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观察力特别强;一只高挺的鼻子居高其下;一张“攻击力”十足的嘴巴,谁都说不过他;一双世间万物都能听得见的“顺风耳”,同学们别想窃窃私语。
“你呀,太度了。”这是我对李子琦常常说的一句带有提醒性的话语,因为李子琦太爱学习了。有一次,我去他家,李子琦趴在书桌上专心致志地看书,我叫了几声,可他就像一棵屹立不动的大树,听不到我说话,他那坚韧不拔、勤奋刻苦的精神,真让我羡慕。
他的火眼金睛和顺风耳是“绝世搭配”。有一次,老师去出差,临走前再三嘱咐李子琦要管好班级的事务。李子琦上任以后,对班级的工作一丝不苟,有一次自习课时,李子琦凭借自己的“绝世搭配”侦查到了一个景同学在玩拉面王,毫不犹豫地将他教训了一顿,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从此我们班纪律相当的好,老师回来后,还表扬了我们。
同桌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的同桌如何呢?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圆圆的脑袋,白里透红的脸颊加上扁扁的鼻子,显得那样憨厚、可爱,一对“招风耳”给他的外貌又平添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他,就是我的后桌——张志豪。
张志豪不仅长得有意思,他这个人更是有意思。
一阵清脆的下课铃声,让我们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张志豪可是出了名的“珍惜时间”,你看他两腿一蹬,一骨碌站了起来,拍了拍胸脯,嘴巴一张一合地准备一展歌喉。“我叫小沈阳,艺名也叫小沈阳……”那唱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虽然他是小沈阳的忠实“粉丝”,但是也不能这样啊!简直玷污了人家小沈阳的“光辉形象”,再看看我们班同学的反应吧!经过他这么一折腾,同学们都笑得前仰后合,还有些同学一直“呕吐”。我曾多次苦言相劝,可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
张志豪有个毛病实在是让人心烦意乱。上课时,他总是喜欢把脚放在我的板凳上,老师一讲到精彩的部分,他也跟着激动起来,一个劲地蹬我的板凳,这个捣蛋鬼把我弄得连课都听不进去了,全是一肚子火气。可这是上课呀,无法明目张胆地跟他作斗争。于是,我就来了一个“地下工作”,我使尽浑身解数去拧他,等我自己都累了,他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仍然保持着他的“优美姿态”。下课了,我刚要找他算账,可他却从嘴里蹦出七个字:“生命在于运动嘛!”说完,还向我做了个鬼脸,一溜烟地跑了,把我弄得哭笑不得。唉,真是拿他没办法呀!
“天下无不散筵席”,新学期开始了,老师让我和别的同学换了位,但我俩时常“隔江相望”,抿嘴一笑,到现在我还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张志豪究竟是我的笑星还是我的克星呢?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