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流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
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所以呈现着不一样的独特的风格,或是深沉、或是轻快、或是伤悲。无论怎样的书,都能带给我心灵的愉悦。从牙牙学语开始,我便从母亲温柔的声音中认识了书。因书的陪伴我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安徒生美妙的语言让我走进了如梦如幻的世界;伊索寓言中神奇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浅显易懂的道理。忙碌的校园生活因为书的点缀更加充实。作为一名学生,功课作业有时会像一座无形的大山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此时,我会忙里偷闲,拿出一本书,细细品味一字一句,看着美妙的字句精彩的描述,我觉得这是最幸福、最温馨的事情了。万念俱灰的日子因为有书的鼓励变得更加明亮,在人生失意时,书的出现,告诉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使我重新振作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百读不厌。我钦佩鲁滨逊勇于冒险的精神,他本可以待在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坚持去外闯荡,开始他的充满刺激与惊险的航海之旅。当读到鲁滨逊险些被灾难夺去生命时,我为他暗暗捏了把冷汗;读到他被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时,我又稍稍松了一口气;读到岛上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我的心又绷紧了,为他感到担忧和不安。但令我钦佩的是他迅速振作了起来,努力适应着岛上艰苦的条件、恶劣的环境,战胜一人的孤独……他曾经这样说过:“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会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一个人在岛上,没有助手、没有工具、也没有什么荒岛求生的经验,但他坚强的意志力让他坚持了下来,他开始自己寻找材料,尝试着做一些工具,慢慢地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建造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小农场、种了小麦、稻子……他把一切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他的坚持不懈、积极乐观、不畏艰险,让他排除万难,最后回到祖国的怀抱。他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相信今后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他就是我的方向!
静静地,没人打扰的时候,随手拿起一本好书,坐在椅子上,或许是清晨,或许是傍晚,陶醉在书香优美的文字之中,心情也随着书跌宕起伏,读到伤心之处我会心有触动;读到愉悦之处,我会不由自主地绽出微笑。思想如乘风破浪的小船,自由的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我国古代文学家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说:书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蠢。
我十分喜爱看书,所以人送外号“小书虫”。
为什么我会如此爱看书呢?这里还有个故事呢:小时候,我刚从老家来到盐城,小区里的小朋友都不认识,只好在家里发呆。这时,我刚好看见旁边有一本书,就随手拿来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书里精美的插图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从此,我便迷上了书。
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一起去买书。”我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一蹦三尺高,立即换好了鞋子,准备出门。来到新华书店,一进门,我便被一楼琳琅满目的书吸引了。那里有金庸爷爷的武侠小说,有冰心奶奶、曹文轩叔叔的散文,有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还有……看见我被一楼的书吸引住的样子,妈妈连忙说:“二楼的书更好看。走,看看去!”还没等妈妈的话说完,我就风一般地向二楼跑去。哇!二楼果然有更多好看的书。最终,我在书店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买完书,正值下午,阳光明媚,非常适合看书。所以我一回家便来到自己的小房间,坐在学习桌旁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刚买回的书。我一看起书,便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快要吃晚饭时,妈妈进来叫我吃饭。由于当时我正看到最精彩的一个章节,所以妈妈进来了我也不知道。妈妈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我的旁边,陪我一起看书,可却浑然不知。等我看完了那一章节,突然看见妈妈,吓得“啊”一声大叫。妈妈也被我吓得不轻,说:“你干吗?”我委屈地说:“我没有看见你不行吗?”妈妈连说:“行,小少爷。”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经过这件事以后,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我也只好接受了这个外号。
我非常爱看书,我与书发生过很多故事。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我相信,因为我有这样的故事。
书让我如痴如醉,忘记回家的时间。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选了一本叫《红瓦黑瓦》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看了四个小时,妈妈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轻声地说:“小书虫,该回家了!”我当然舍不得放下书,“如果把它买回家,就能天天看了!”我心想。便抱着书,朝妈妈挥挥手,笑着问:“妈妈,我可以买这本书吗?”妈妈的脸“睛转多云”,对我说:“你上个星期买了两本书,还没看完,看完了再来买吧!”
“看完了!”我抢说:“我想买这本书!”我哭闹着要买。妈妈极不情愿地买下了书。因为她总认为买这么多书,我没有仔细看完,常常抽查我,要我把书里的故事讲出来给她听,证明我真正看了这些书。我真服了我老妈。
《红瓦黑瓦》这本书故事十分生动,场景、人物、动作、表情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常常拿出来看一看。这本书还真给我派上了用场。
有一次,写作文,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写什么,忽然想到了那本《红瓦黑瓦》中有类似的文章,于是,我高兴地走向书柜,拿出《红瓦黑瓦》,找到那篇类似的文章,我看了一会儿,打开了思路,得到了启示,还运用了书中的好词,我很快就把作文写完了,还得了班上的最高等第“优6星”呢!
读书常常使我与众不同,积累了很多知识,而且实践证明,多读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知道阅读的好处,所以常常要妈妈带我去图书馆,让自己知识更丰富。妈妈也同意了,对我说:“只要是我喜欢的好书,都可以买回家。”我听了,暗暗窃喜!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我心灵的好友。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书就像一把帮助我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就像一盏指引我方向的灯火,就像是一片知识的海洋。
在我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大多数小朋友一样,只爱读漫画书和图画书,对那些只有文字、没有插图的书碰也不碰,对文学或历史小说更是排除在外。对此,爸爸妈妈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把小书柜上的漫画书全部拿走了,换上了历史书、文学小说和其他纯文字书。一开始,我一点也不喜欢读那些书,加上妈妈要求我每天至少读书半小时,读书变成一种任务更让我厌烦。
然而,我三年级的一个晚上发生的事,让我对读书的看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那天晚上,我写完作业随手拿起游戏机玩了起来。突然,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我便皱着眉头:“你在干什么?又玩游戏?作业写完了吗?读书了吗?快去看书!”说着从我手里夺走了游戏机,之后大踏步走开了。被妈妈凶了,我撅着嘴,不情不愿、懒懒散散地走到了书柜前,漫无目的地望向一排排书。就在这时,什么金色的东西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定睛一看,是几个金灿灿的大字,印在深色的书脊上:“哈利·波特”。噢,想起来了,前一段哥哥看得很着迷,好朋友们也偶尔会说起。我随手抽出一本,书的封面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个黑色头发,戴着圆圆黑眼镜的男孩,额头上一道金色闪亮的伤疤,他正骑在一把扫把上,在天空中飞翔,一只手臂高高地扬起。他看起来自信、快乐,充满冒险精神。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把眼睛瞥向了文字。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在魔法世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打败邪恶的巫师伏地魔的故事,情节特别有趣,充满了精彩的冒险,让人忍不住地往下读。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如饥似渴”地阅读,第一次觉得满书页密密麻麻的文字中竟然有那么多乐趣。我看得入了神,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呢!
从那以后,文字书成为了我的好伙伴。读完了七本《哈利·波特》,又读了其他有趣的小说:罗尔德·达尔系列、《哈尔罗杰历险记系列》《猫头鹰王国系列》、安房直子系列等等,也在开始尝试读历史书籍,尽管进展有点慢。现在,每天我都会自觉打开书籍,随着作者的文字一起哭一起笑,畅游在文字的海洋中。
以后我一定要做到冰心奶奶要求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们小学坐落在贵州偏僻的大山里,学生总共才200来人,基本上一个班就是一个级。
那一天,在我们正在做课间操时,老师叫我们坐在教室里别忙去做课间操,说是有事交代,我们只得坐在教室里;不一会儿,老师来了,身边还带了胖胖的一个中年人,老师首先说道:”同学们!这是县里‘新华书店’来的,他还带来了一些好的书籍。”老师滔滔不绝的做着宣传,但我却不以为然,原因只有一个:好的书籍多是别人去买,哪有主动上门的?我认为这些书定是卖不掉的底货。
但是随后我的观点就改变了,因为他让我们亲眼看看这书再决定买不买。刚拿到手中感觉十分的沉,书面是黄色的硬壳,上书四个大字《四库全书》。刚看时不以为然,但随后我便完全被书中的内容所折服了,里面的内容因有尽有:名人名言,古今中外名人简介,童话故事,多音字,成语故事;简直是集百家之所长,有了它对于小学时候的我们来说简直是如虎添翼。当即我便决定:一定要买!但由于当天我们并不知情,因此身上只有1元钱(当时上小学只有一元的零用钱);但他要价49,顿时把我一惊,但一想想它的价值,也就忍了;于是我问道:“今天没带够钱,明天还来不?”他听后当即笑道:“当然要来!”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向妈妈问了五十元,妈妈听我说是要买书用,当即毫不犹豫的给了我五十元。我走在路上,一边走一边想:49元买书,1元零花钱刚刚好!来到学校,只见一辆面包车旁围满了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围了上去,定睛一看,只见昨日卖书未果的商人正在笑嘻嘻的一手递书一手收钱;我也挤了进去,拿到了一本书并递给了它49元,正当我转身离开时,那人叫住了我说道:“小朋友!钱不对吧!”,我疑惑地转过身对他说道:“49元没错呀!”,但它却说道:“49?那是昨日的价,今天带的书少,一本56元!”,什么?我当时心里就震惊了,但由于钱不够,只得在奸商鄙夷的目光下将书放了回去;我走进教室,心中大骂奸商,但想想又没什么用,于是便拿出语文书埋头读书;老师不知是来到了教室,看我在那里闷头读书变问答:”怎么了?这么不高兴!“,于是我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了老师,老是听完后笑着说道;:“这有什么!我借你10元。”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元的递给了我并说道:“快些去吧!去晚了恐怕就没了!”,我赶紧谢了老师,拿上10元钱往校门口跑去;但当我跑到校门口时,只见刚刚还门庭若市的面包车已变成门可罗雀,顿时暗道:不妙!但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跑上前去问道:“老板!还有书吗?”那商人正在收拾东西,抬头一看见又是我,说道:“小朋友!你来晚了,书刚刚卖完!”我顿时感觉自己从天堂跌倒了地狱;正当我准备拔腿离开时,同班的杨涛跑了过来,对着那商人说道:“老板,这书少几页,我要退书!”,我顿时有种’三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事后我以原价购得了杨涛手中的书并用纸将书中残的部分从别人书抄了下来。
转眼我已步入初中,但那本小学适用的《四库全书》我却至今带在身边,每每望见它,我便觉得浑身充满了斗志,感觉它始终在我身边激励着我奋勇前行!
从小时候起,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才会因为书而闹笶话。下面就由我来诉说一两件事吧!
星期六,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伸了个懒腰,便起床了,我想起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买书﹞,便把我那正和周公约会的老爸叫醒,叫他给我去买书,若爸半睡半醒式地答应了,然后把买书的钱给我,然后继续和周公约会。我呢?一下就闪就没影了,到是书店里又多了个“爱书如爱命”的人,我看到一本我上次没看完的书—《格林童话》,我盯住了那本书,如同饿虎见了食物,我一个“饿虎扑食”,转眼间,书己经被我抓在手上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原本挤满人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空荡荡的了,我赶紧起身,买了老师叫买的书,一下冲下楼,老爸来了,(我每次都忘记时间),所以老爸二话不说,见我上车了,便冲刺下去(恐怕比火箭还快100倍)。
“看书。”我星期一唠叨的事就是看书,我边走边看,“当”撞着一物,也不看神马(什么)东东,就说∶“对不起,同学。”(估计这棵大树会在心里诅咒我一万便的),呆瓜语句一出囗,旁人惊得说不出话,在我走了30步的0·000001时,我回头一看,周围己笑倒一大片了﹝可以震塌学校﹞!我真是为我自个默哀!!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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