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高二之前,我的人生就像一颗被岁月风化侵蚀的石头,毫无光泽。高一的我痛痛快快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叛逆青春期。就像《你凭什么上北大》文中说的: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像色彩斑斓的.黑洞,看上去奇光异彩,鬼魅般的吸引力却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把你拉向深渊。于是下滑,于是再下滑……难过的是,明知自己在下滑,却无力改变。习惯的力量大到让我无可奈何,放弃了挣扎与努力。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的学习成绩彻底死在了下游,被别人远远甩下。
曾经不知道自己追求什么,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梦想。也许差劲的成绩反过来又打击了我的自信心。内心深处总有个声音在告诉我:也许我真的很笨吧!这种想法在今天看来不过是个软弱的借口,为自己的懒惰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自己不敢拼罢了!也许还有许多人和我一样为懒惰找借口,只是不知道现在又都和我一样醒悟了吗?
从小就有人拿自己和别人比较,比礼貌,比学习,比品德。父母或老师总在我耳边一遍一遍说学习多重要,大学多美好。自己对这些更多的是厌恶和不屑。直到突然有一天静下心揣摩这些话,我又一次质疑自己的能力,我是不是真的要平庸下去,为什么我不能成为别人的榜样。
从此,一切都变得简单了。我打开了课本,和每一个我心目中的好学生一样,开始学习。高二一开学,我就抓紧了一切可以学习的时间,一刻也不想浪费。从晨读到最后一节晚自习,不虚度每一节课。从此发现学习是快乐的,这快乐不同于以前的嬉闹;日子是充实的,这充实是对青春时光实实在在的满足。但是,心似平原放马,易放难收。这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对自己狠心,逼自己坚持。在坚持中迎来第一次月考,我竟然进了前十名。自信又回来了,心中充满了阳光和坚定。期中考试我的成了第一名。
贺舒婷说,当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成绩单第一行时,默默告诉自己:记住了,这世上没什么是不可能的。现在,我告诉自己:从泥泞中勇敢走出来就是阳光大道。
“嘀嗒、嘀嗒……”床前的小闹钟不紧不慢的走着。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了很长时间,还是睡不着。
原因很简单,我想起了过去。
窗外的风在吹着,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天空中浮现出我的一切,在寻找着那些重要的历史痕迹。我,迷茫的.找来找去,终于看到了。
感觉..三班挺好的。我已经对这个班有了感情,哪怕是一点点。我无法忘记,因为实在太宝贵。
不知道那根神经出了问题,爸爸妈妈突然要搬家。我竟然破天荒的同意了。这事没办法的办法。
可是,我的那帮从小玩到大的同学们,我会想他们的。
我喜欢伪装自己。当时,我就说我不想在这里呆了。可没想到,我竟然当了真。随后说的一切都是气话。可这些,陪伴我度过了小学的生涯。
“一旦考完试,我一秒钟也不在这里多待。”这句话,说来惭愧。办理同学都很不理解我在干什么。平时热心肠的人怎么会一下子变得冷血起来。每天晚上,我都会回想起白天与同学们玩耍的场景。不仅鼻子一酸。
算了,累了。到别的地方散散心也好。
“你走了以后会想念我们吗?”
……
在非洲中部干旱的大草原上,有一种体形肥胖臃肿的巨蜂。
巨蜂的翅膀非常小,脖子也很粗短。但是这种蜂在非洲大草原上能够连续飞行250公里,飞行高度也是一般蜂类所不能及的。它们非常聪明,平时藏在岩石缝隙或者草丛里,一旦有了食物立即振翅飞起。尤其是当它们发现这一地区即将面临极度干旱的时候,它们就会成群结队地迅速逃离,向着水草丰美的地方飞行。这种强健的蜂被科学家称为“非洲蜂”。
科学家们对这种蜂却充满了好奇。因为根据生物学的理论,这种蜂体形肥胖臃肿而翅膀却非常短小,在能够飞行的物种当中,它们的飞行条件是最差的。从飞行的先天条件来说,它们甚至连鸡、鸭都不如;从流体力学来分析,它们的身体和翅膀的比例根本是不能够起飞的,即使人们用力把它们扔到天空去,它们的翅膀也不可能产生承载肥胖身体的浮力,会立刻掉下来摔死。但事实却是,非洲蜂不仅能飞,而且是飞行队伍里最为强健、最有耐力、飞得最远的物种之一。
哲学家们对此给出了合理的解释:非洲蜂天资低劣,但它们必须生存,而且只有学会长途飞行的本领,才能够在气候恶劣的非洲大草原活下去。简单地说,若是非洲蜂不能飞行,它就只有死路一条。
什么叫“置之死地而后生”?非洲蜂给出了很好回答。非洲蜂更让我们相信,在一个执著顽强的生命里,没有什么叫做“不可能”。不是吗,在飞机翱翔于蓝天之前,有谁相信人类能够随意在云海漫步?在电话诞生之前,有谁相信隔着万水千山你我能够自由交谈?在蒸汽机问世之前,又有谁相信那些复杂笨重的`机器能够自行运转……然而,一代又一代人不懈地努力,使无数看似不可能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生命本身就是神奇的,每一个人的身上都蕴藏着无数的奇迹。只要用心去做,一切皆有可能。
凌晨三点,我便被妈妈从床上拽了下来。我极不情愿地起了床,准备上路,今天我们要去机场。
我们到了机场,睡神就像有引力似的,赶也赶不走它。我无精打采的坐在位子上,当我刚想再一次进入梦乡时,我看到了一个人,他正在认真地看书。我觉得十分好奇,当别人一个个在找有给手机充电的位子,一个个在看手机、玩游戏时,他却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看。我一下子不困了,慢慢地,我的眼中只有他一个人。我十分好奇,慢慢靠近他的座位,假装看别的地方,可时不时看他几眼。
他是一位三十来岁的男人,他在看的是一本哲理小说书,而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和别人的不一样,别人的眼里只有困意、无力和伤感,可他不一样,他的眼中好像有勃勃生机,好像放出了两道光,用火眼金睛根本也形容不了那双“神眼”。他的\'眼睛只看书上的文字,好像一个一个月没有吃饭的人在吃着美食,十分贪婪地想咬下一个文字,他对文字的渴望,世上没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他好像在听那圣洁的天籁之音,已经完完全全陶醉了,无法自拔。我从他的眼中,看出了生机,看出了希望,在这灰暗的世界中,我看到了两束光,无与伦比的光。
好一个爱书之人!
要登机了,正好我在他后面,看到他坐在了商务舱,看看四周,几乎坐在商务舱的人个个捧着本书。我一下子有了一个疑惑:是地位改变了人们的习惯还是一个人的习惯改变了他的地位呢?
一直到现在,我仍未得出答案。正如名人说的:“读万里书,行万里路。”如果只行万里路的话,也只不过是一名邮差而已。我认为,爱书之人才是路上最美的风景。
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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