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由稚嫩走向了成熟,在成长的路上,母亲始终陪伴着我,有母亲的呵护,一切真好。
幼年——拨浪鼓
门前的梧桐树苗长起来了,我好奇地望着它,你的妈妈也不在家吗?
幼年的我,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客厅地板上,眼巴巴地盯着墙上的时钟,盼望着妈妈快点下班。就这样等啊,等啊,那一刻的我,就像热水中的鱼儿,每一秒都是煎熬。
“咔嚓!”我立马就分辨出那是钥匙与锁对上了暗号,妈妈回来了!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了,但看见了我渴望的脸蛋,脸上马上就洋溢着微笑,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拨浪鼓递给了我。我欣喜地接过来,“咚咚!”“咚咚!”家里响起了欢快的音符。我就像妈妈的跟屁虫,跟妈妈从客厅忙到厨房,拨浪鼓的清音一路相随。妈妈总是在我满怀期待的时候出现,给我惊喜。
妈妈,你总是带给我惊喜,有你真好。
童年——溜冰鞋
门前的梧桐树快两米高了,我羡慕地望着它,我什么时候有你高啊?
“嗖”“嗖”,我穿着新买的溜冰鞋,绕着梧桐树转了几圈不过瘾,又溜出家门,神气地在人群中穿梭着。双脚有节奏地摆动,双手有节奏地挥动,脸上洋溢着自豪。“任何困难都阻挡不住我前进的脚步……”
“哎呀!”一不小心被小石头绊了一跤,整个人一屁股摔在地上,疼得我呲牙咧嘴。这时候,一路追寻我的妈妈跑过来了,我还从没看见过她跑得这么快呢。妈妈一边帮我拍身上的灰尘,一边心疼地问我疼不疼。妈妈的手好像有魔法似的,她轻轻一抚摩,本来生疼的屁股也不那么疼了。
妈妈,你就是我的保护神,有你真好。
少年——篮球
门前的梧桐树有手腕粗了,我骄傲地望着它。
做完作业,就着梧桐树荫,我喜欢运一下篮球,找找手感。或者,邀几个伙伴到附近的篮球场挥洒汗水。
篮球有节奏地在我手上运动,我时不时观察着场上的情形,寻找一个突破口,准备出其不意地突破。一个防守队员向我袭来,好机会,我开始大幅度将篮球拉起,猛地向右冲刺,再用变向连过两人,这时,两名大个子站在篮筐底,我便向左一拐做了一个假动作,他俩也笨拙地稍向左移。哈哈,中计了,我心里暗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右冲刺,在篮下纵身一跃,轻轻一拋,进球!
当然,华丽表演的背后总是有汗水的,我现在已经唇干口燥了,连忙跑到母亲身边去,接过一瓶水饮下,甘甜的水顺着我的喉咙淌下,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清凉。
妈妈,你就是我的幸运星,有你真好。
从懵懂稚童到青春少年,妈妈就是那个不断给我惊喜、一直悉心呵护、给我带来幸运的人。妈妈,成长路上,有你真好!
他缓缓地走在送葬的队伍中,四周是身着丧服的人群。几天前,一个身绑炸弹的哈马斯极端分子混入狂欢的派对中进行恐饰活动。当极端分子的手猛然拉动引弦,爆炸声穿透屋顶。废墟里,姐姐痛苦的表情永远地刻入了他的记亿,愤怒的心几欲跳出黑色的上衣。那天,一个十六岁的犹太少年郑重地作出了他的选择:“我年龄一满,就去参军,消灭阿拉伯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这样的故事,每一年都在中东发生。伯利恒的圣山脚下,巴以边界的隔离墙两边,如花如梦的男孩女孩,给自己选择了一条条通向复仇与死亡的道路,令真主和上帝落下悲痛的泪水。或许,我们可以假设:有一天——
难得有时间躺在父亲身边,细数着他的白发。一根又一根,扎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
年幼时,父亲常年外出打工,现在亦如此。所以,我便将怒火全数发泄在父亲身上。每当父亲风尘仆仆地推开那扇久违的门时,我便扑到他的身上,眼泪和鼻涕不住地往他身上抹,说:“你坏!”
我的小手只是重重地砸在他的肩上,却从未注意到那些悄悄爬上鬓角的白发,还有那日渐佝偻的背。
小时候,我带着怨恨的心情思念着父亲。
六年级的暑假,我坐上长途汽车踏上了“寻爸”的旅途。在路上,我一直在想着:爸爸一定变帅啦!
但是,当我见着朝我挥手的人,是一个有着一头嚣张的白发的中年男子时,我才意识到——“爸爸,你变了,变得更老了。”
父亲将我安顿好之后,又匆匆忙忙地赶回施工现场。我好奇地幻想着父亲干活时的英勇身姿,于是也偷偷地跟了出去。
屋外,太阳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热量散发出来,它的`热情几乎灼伤了我的肌肤——父亲在工地上辛苦地搬运着砖头,他的汗如雨般密集地淌过他的每一寸皮肤,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红光。唯有那一头白发精神抖擞地叫嚣着:“我不服!”
我,早已潸然泪下。
我想为他递上一瓶水,却没有了勇气。这样的他,怕是不愿被我见到。
夕阳西下,父亲乐滋滋地数着一天的工钱。他在斜阳下反复地点着。他自豪地说:“老爹今晚请客,咱下馆子去。”
我笑着答应,他像个吃了糖的孩子,手舞足蹈。
那天夜晚,我久久不能入睡。我来到父亲的床前,早已入睡的他正打着呼噜,声音响震屋瓦。
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我借着这光,观察着父亲孩童般的睡颜,抹平他紧锁的眉头,抚摩着他的银发。
“一根,两根,三根……”
终于有时间,坐在他身旁,数着白发。一根又一根,在我的心上开满了花。
长大了,伴着理解与感恩的心情爱着爸爸。
“如果能换回你的黑发与挺拔,我愿承受苍老的代价。”我唱——
爱你,我的爸爸。
从写法上看,这是一篇常规的记叙文,结构并不新颖,但因为作者将最朴实的生活融入文中,运用了朴实却最动情的语言来行文,所以文章能在常规中脱颖而出。。
记叙文有别于议论文,它不要求推理十分复杂,也不要求抽象地表现不同层次的思想观点,只要能表现出一个主导性的主题思想就行了。重要的是要看人物、情节、环境的描写是否准确、生动、形象,是否能调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生活。
这篇记叙性散文对“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讨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笛声原本没有大的变化,"我"的认知发生巨变皆因 "我"受感情(即对父亲本人的感情)的支配!这样的内容,这样的主题,非常准确、非常形象地论释了"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个话题。
文章中的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的意象美,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的感情,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作者调动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表现生活。由于作者十分熟悉农村生活,所以文中描写逼真而感人,如"日暮听笛"、月下路景"等,其悠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深挚的浓情,无不留给读者美好的回味。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还有“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等细节,刻画了“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的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心在,则无所不能。——题记
心在何处?
阿基米德说,我的心在数学那儿,于是有了“让我画完这个圆”的千古绝唱;钱钟书说,我的心在文学,于是有了目不窥园,名满天下;“扫把姐”说,我的心全在那一把扫把上,于是那把扫把像有了灵性,与她共舞出无限曼妙风情。
心要在,在所爱之处。
“千年沧海上,精卫是吾魂。”文天祥的浩荡正气,仍激励着炎黄子孙。砰然令我心动的,是他至死不渝的报国之心。他将一颗心安放在日渐式微的国家上,一切行动便都有了落脚点。一切战役,一切悲愤的诗,便都有了共同的根源,那便是对祖国的深沉的爱。心系国事,便有了那份勇气,以匹夫之力,欲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林觉民何尝不爱妻子?只是对国家的大爱使他抛却儿女私情,投身于挽救危亡的事业。心在所爱之处,即便雷霆轰击,亦不动摇丝毫。
心在所爱之处,便有了那种力量,能够承受众人的冷眼,即使荆棘遍地,也踽踽前行。还记得那个潦倒的老人,“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当屡试不中的蒲松龄开始各处搜集奇闻逸事时,人人都以为他疯了,但在看过《聊斋志异》后,却不得不感叹那是一部“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旷世奇书。正是有着那份信念,一心扑在文学上,他才能不理会众人的非议,在自己选定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艰难前行。纵使险阻无数,他只坦然视之。
有些人将心放错了位置,便只能品尝失败的苦涩。唐玄宗爱着杨贵妃,沉迷于“温泉水滑洗凝脂”,换来的却只是“此日六军同驻马”,马嵬兵变,大唐风光不再。现在的一些人爱著名利金钱,向往高guan厚爵,换来的却只是贪婪的双眼与累弯了的腰杆,却再也找不回“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旷达。可见,选择所爱,也应慎重。
心在何处?
有些人不知心在何处,便只能“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有些人找错了所爱,便只能如无头苍蝇,乱飞乱撞。而有些人,找对了心的位置,方不惧艰险,矢志不渝。
找回自己的心吧,找到你所爱的地方,将他安放。别再羡慕别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只要心在,你也能做到。
心在,则无所不能。
点评:本议论文的话题非常有时代气息,围绕最近困扰大众的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一观点进行了冷静而全面的综合分析,考虑的角度也很周详,最终从自身以及社会道德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法。笔调深刻,论证有力。是难得的佳作。
“如果地球失去引力,我就会变成流星,无依无附在天宇飘行。”倘若完全失去了束缚,纵使远走高飞,灵魂也将因觅不得归宿而深深地叹息。何妨带着镣铐舞蹈?让心灵有所依,有所属。
诚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将文学创作的根基牢牢地系在高密乡的沃土中,皈依大地,收获了脚踏乡土的`厚重感。
“接地气”的莫言成了“大器”。在这个浮躁的年代,多少人背井离乡,接受都市文明的洗礼。而他,始终带着镣铐舞蹈,他的心始终为故乡的一切所牵绊。正是那份浓郁的乡土情结,使他的作品始终扎根在人类精神生活的深厚土壤中,伴其在故乡的土地上聆听思想的足音,寻找精神的出口。
当下,我们正遭遇“漠视传统文化”的精神尴尬,洋节受热捧。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长期积淀。倘若完全割断与民族文化的联系,挣脱传统文化的束缚,我们便成了断线的风筝,随风漂泊,何以觅得心灵的归宿?在价值溃散的今天,多少人深陷信仰危机,而我们更应带着镣铐舞蹈,怀着民族敬畏感,用心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曾言:“我站在地面步行,不在云端舞蹈。”拒绝于云端跳舞的轻佻,我们尚可选择带着镣铐于地面舞蹈。
功利之风盛行,物质欲膨胀的今天,唯有怀着孩子般的单纯与执著,方可增加自身的定力,为心灵寻觅归属。这样的人不与世风同流,不追名,不逐利,以宁静的心态,带着镣铐舞蹈。他们重塑新时代知识分子的尊严,执著地践行自己的理想,而后“消磨绚烂归平淡”。
克里尔说:“灵魂没有庙宇,雨水就会滴在心上。”诚然,一旦完全失去束缚,灵魂将无处安妥。何妨带着镣铐舞蹈?没有束缚即没有归属。如将生命融入乡土的莫言,“变成一段树根,深深扎进地层”,心怀敬畏,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何妨带着镣铐舞蹈,让心灵有所依,有所属。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文章先通过一个故事引出观点,然后用对举的方式用事理、事例证明,结构完整。前,注重了对生活本身的思考和反思,激发了写作的灵感,在选材上下了一番功夫,材料正反对比,有事例有分析,所以文章显得很有生活性,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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