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爱上了背古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唐朝李绅写的《悯农》其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用通俗浅显的.语言描写了农民伯伯种地的辛苦,它不仅琅琅上口,而且千古传诵。
每天每当我端起饭碗,看着碗里香喷喷的米饭,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这首诗,我仿佛看见农民伯伯们在烈日当空的中午冒着酷暑,给禾苗锄草,他们的汗水如雨而下,一滴滴洒落在禾苗生长的土里。等禾苗长成沉甸甸的稻子后,农民伯伯们再把它们收割晒干,打成大米,到最后煮成米饭端上餐桌。这一粒粒的米饭都是农民伯伯们辛勤的汗水换来的,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每当我吃饭时,我都吃得特别的干净,也特别的小心,生怕米饭掉了,把农民伯伯们的辛勤劳动给浪费了。
小朋友们,你知道米饭是怎么来的吗?不知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学会爱惜粮食,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
童话里面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子,才十四岁,但他却不爱学习,调皮捣蛋。
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却不幸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了!有趣的是,变小以后被一只鹅给带走了,开始周游世界了。不仅学习了很多很多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险和苦难。最终他克服很多磨难才回到了家。
从此以后,他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不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还调皮捣蛋。我要向他学习他的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
我赶紧回家,写完作业后和妈妈一起到超市买了一些秋游所需的`食品,老师让我们轻装上阵,以前秋游我总是买很多很多的东西,包里塞的满满的可是每次都吃不完又背回来,很浪费体力,这次我吸取教训一定少买一点,适可而止。在超市里看见琳琅满目的食品,我使劲控制住购买***,只精心挑选了熟食,面包,水。在装包时妈妈告诉我一个技巧:要把重的,不易碎的放在最下面,其他的放在上面,我按照这个方法放好后,还特意背在身上使劲晃晃,结果东西安然无恙。
我准备睡觉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明天的秋游。
从前,有一个人有一座房子,它是白色的,但它可不是一般的房子,而是可以变色的房子。十分奇妙!周围还有草地,和那个人种的鲜花。美丽的春天到了,百花齐放、莺歌燕舞,看!奇迹出现了!那......那座房子变成了梅红色!是花儿的颜色,是鲜艳的梅红色啊!炎热的夏天到了,太阳高照、树木茂盛,炎热极了!热的连小鱼都躲在了荷叶底下。啊!那座房子变成了清凉的绿色啊!住进里面肯定凉快极了!金秋时节、景色宜人、五谷丰登、瓜果飘香,真是个丰收的季节呀!到底是什么季节呢?哦!原来是秋天呀!哦,这不是那座房子吗?怎么又变成了金黄色的呢?真奇怪。不过,看起来真像秋天的代表呢!看起来里面都好像有许许多多的果食一样,真是有一种丰收感呢!冬天,白雪皑皑、雪花飞舞,啊!那是多么美的景色啊!咦!这不又是那座房子。怎么变成红的了呢?可房子红红的,像一个慈祥而温暖的太阳,住在里面,肯定暖和极了!这房子果真奇妙啊!真有趣!
So people call it Mountain City。 In Chong Qing,I went to the Red Stone Center, to see the places which the prisoners lived in the past。 It is a terrible and awful trip。 There are a lot of dogs, and soldiers with guns near the prisons。 And most of the prisons are good, they didn't want to tell the bad people where the other people were。 They lived in very small houses。 No good food to eat, no good water to drink。They had only twenty minutes to stay out side per day but they still said nothing。
I think they are the heros in that century。 I will follow their spirit。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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