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不老泉》这本名著。我被书中曲折、惊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我又为塔克一家遇到的事而感到十分惋惜。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名字叫温妮,她在十一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却无意中听到塔克一家喝了不老泉后长生不老的事。但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图钱财的神秘人听见了,于是神秘人就想将不老泉公开,温妮和塔克家族一起打败了神秘人。最后,温妮也没去喝不老泉,整篇小说最后以温妮的离世作为结尾。
起初,我认为主人公温妮十分幸运。因为她发现了不老泉。
还有塔特叔叔,他为了让珍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挖空心思,费劲周折,告诉温妮不能违背生长规律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有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不能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去选择它。只有人们共同遵守自然规律,那么这个世界才会是人们向往的世界。
时光不停地向前流去,天气渐渐地凉爽起来,吵人的蝉声被秋天吹散了,代替它的是晚间阶下石板缝里蟋蟀的悲鸣。啊!那可爱的秋天终于来了。
秋天,比春天更有欣欣向荣的景象,花木灿烂的春天固然美丽,然而,硕果累累的秋色却透着丰收的喜悦;秋天,比夏天更有五彩缤纷的景象,枝叶茂密的夏天虽然迷人,可是,金叶满树的秋色却更爽气宜人;秋天,比冬天更有生机勃勃的景象,白雪皑皑的冬天固然可爱,但是,瓜果飘香的金秋却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
秋天来到了树林里,从远处看,黄叶纷落好似成群结对的金色的蝴蝶,它们飞累了,落到了我的肩膀上、头上、脚上。把我的思绪从绿色的夏日带到了金色的秋季。我一转身,一片桃叶又落在我身旁,我弯腰拾起,捧在手上,细细地端详,好特别地一片秋叶呀!它还没来得急完全退去绿色,仍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气。秋天来到了果园里,柿子弯下腰鞠了一个躬就压得枝头快要折断了,荔枝妹妹太胖了,撑破了衣裳,露出了鼓鼓、白白的肚皮。硕大的苹果挂满了枝头,露出甜甜的笑容,或羞涩,或豪放。
秋姑娘来到农田里,玉米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西红柿为了让自己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土豆的兴奋也许太高了,把它那绿色的嘴巴笑破了,露出了黄色的舌头。
秋天来到了花园里,这儿成了菊花的乐园。它们也许是喜欢这沉甸甸的金色,才选择在秋天里绽放自己的美丽。菊花的颜色真不少:黄色、粉红色、白色……那大大的花朵,卷曲的花瓣,像一个卷发的小姑娘。流连菊园或独自欣赏一盆艳菊,慢慢地陶醉在那股股清香里。秋天,给大地带来一片金黄,给蓝天送去棉花似的云朵。秋风,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染黄了世界。
我喜欢这秋高气爽的季节!
我喜欢有花叶扶疏、朴实无华的菊花的秋天。
我喜欢这独一无二,灿烂辉煌的金秋景色。
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割草机声,孩子们的欢笑声,大人们的谈笑声这些声音融合到了一起,组成了一首《金色的秋天》的交响曲。
立秋节,也称七月节。时间在公历每年8月7日或8日开始。在周代是日天子亲率三公六卿诸侯大夫,到西郊迎秋,并举行祭祀少嗥、蓐收的仪式,(见《礼祀·月令》。汉代仍承此俗。《后汉书·祭祀志》:“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车旗服饰皆白,歌《西皓》、八佾舞《育命》之舞。并有天子入圃射牲,以荐宗庙之礼,名日躯刘。***兽以祭,表示秋来扬武之意。”
到了唐代,每逢立秋日,也祭祀五帝。《新唐书·礼乐志》:“立秋立冬祀五帝于四郊。”宋代,立秋之日,男女都戴楸叶,以应时序。有以石楠红叶剪刻花瓣簪插鬓边的风俗,也有以秋水吞食小赤豆七粒的风俗(见《临安岁时记》,明承宋俗。清代在立秋节这天,悬秤称人,和立夏日所秤之数相比,以验夏中之肥瘦。民国以来,在广大农村中,在立秋这天的白天或夜晚,有预卜天气凉热之俗。还有以西瓜、四季豆尝新、奠祖的风俗。又有在立秋前一日,陈冰瓜,蒸茄脯,煎香薷饮等风俗。
秋忙会
立秋有什么风俗,秋忙会是立秋习俗之一。秋忙会一般在农历七八月份举行,是为了迎接秋忙而做准备的经营贸易大会。有与庙会活动结合起来举办的,也有单一为了秋忙而举办的贸易大会。其目的是为了交流生产工具,变卖牲口,交换粮食以及生活用品等。其规模和夏忙会一样,设有骡马市、粮食市、农具生产市、布匹、京广杂货市等。现今把这类集会,都叫做“经济贸易交流大会”。过会期间还有戏剧演出、跑马、耍猴等文艺节目助兴。
啃秋
城里人在立秋当日买个西瓜回家,全家围着啃,就是啃秋了。而农人的啃秋则豪放得多。他们在瓜棚里,在树荫下,三五成群,席地而坐,抱着红瓤西瓜啃,抱着绿瓤香瓜啃,抱着白生生的山芋啃,抱着金黄黄的玉米棒子啃。啃秋抒发的,实际上是一种丰收的喜悦。
任何轮子都有轮轴,这些轴都是固定好的,最好别乱动。《不老泉》序言这样写道,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件事。、
温妮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她不相信童话可却因一次意外她认识了塔克一家,在她家的林子里的一眼泉水能让人长生不老,塔克一家误食了泉水,揭开了它的秘密,温妮面临了艰难的选择她可以去喝,长生不老不畏死亡,也可以选择不喝,直到死亡的来临。
同样面对如此艰难的选择你会如何?我的选择是不喝。正如塔克所言:我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地活着。是呀,一个人只有存在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没错生活就像个轮子,人们都在那儿,轮子不停地转动,大家经历着生老病死,有死才会有新生。轮子一转一个轮回,可要是长生来老了,等于跳下轮子,他们就被孤立起来了。当人成了路边的石头,活着没有意义了但当意识到我要回去时!已经晚了。
这本书对生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看法儿,引我沉思,我们现在也在轮子里望着轮子转啊转啊转……
……四季里深爱秋天。许是爱的缘故,每每秋天来临,心便惶惑不安,既渴盼秋的到来,又担心秋的离去。
秋天收敛了往日的燥热,变得宁和、淡远。它像一曲舒缓、优美、教人身心宁静的古典音乐,又像达观的智者在天地间悠闲往来,更像生命里的友谊,让你时时感到一种温情,却不火烈。
秋天是人的心灵与自然最为贴近的季节。这个季节,秋风似歌,落叶如蝶,踩着秋叶散步,恍若走入一幅画里。在自然的怀里,我们渐渐敞开久闭的心扉,又一次成了孩子,又一次领悟自然对人生的某种启示。非常喜欢美国诗人罗。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每至秋天,我的心便无数次地穿越时空的藩篱,跟随诗人在大洋彼岸的乡村林间漫步:“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向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呵,留下一条路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的某一天,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多少次在等待公共汽车,抑或是在无聊时,我总是在心里默读这首诗。这样,我的意识便又回到乡村的林间,感受阳光的暖意、落叶的舞蹈、鸟的鸣唱和晨风吹过秋林的气息。
秋天有果实压弯枝头的辉煌,也有秋风瑟瑟、秋雨绵绵的哀怨,更有“盼望果子成熟,成熟了又怕掉下来”的无奈。晚秋时节的雨夜,熄灯静坐,听风卷落叶,雨打窗扉,体味那种缠绵凄婉的美。这种情境像读一首古诗、听一曲旧歌,像隔世的相思交织着苦涩与恬美。
我的生命季节似乎是夏秋之交,由绿转黄的过渡时期。这时,花还芬芳,叶还浓绿,秋还生在夏里。
这个季节,已不再奢望世界知晓自己,而希望自己了解世界。不再喜欢糖水、香槟,而爱浓茶淡酒;不再喜欢流行歌曲,而爱古典音乐。衣着也由艳丽转为素雅,不逐时髦,而求风格。这时,能在俨然神圣的事物里,发现荒诞和讽刺;能在一贯不对的事物里,发现某些对的东西。这时,观察世界不再用眼,而是用心。
生命的秋天里,画家留下了画,诗人留下了诗,音乐家留下了不朽的音乐,更多的人却只留下了影子,就像鸟儿在窗前飞过,转瞬即逝。
《不老泉》讲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温妮这个小女孩,在森林里玩,遇到了杰西,看见了不老泉。然后就被绑架到了塔克家,一个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要把温妮带走,梅把他打死了,导致进了监狱。温妮帮助杰西一家救出了梅,就逃跑了。当他们回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福斯特的坟墓,他们哭了。温妮本可以长生不老的,但是,她把那瓶水给了蟾蜍。
人活着,就是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可以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活着。
读了这本书,让我终身受益。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懂得了做人虽然和不易,但是,这一生活的有滋有味,多姿多彩。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知道了长生不老没有什么好的,是人就要经历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这是一个人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以为生老病死注视着新的生命的到来;一个人美丽的一生结束的尾声…
小女孩温妮之所以选择了活着,那是因为她要靠自己而活着,而不是依靠那被泉水。大家问一问,现在是不是大多数人都被长生不老这个词所迷惑?
做人是不可以贪得无厌的。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听天命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事实。有些人因为一时的盲目,而去做某些事情,导致自己被置身于危险之中;有些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和别人去攀比,别人可以长生不老,我一定也要……
人生宝贵,同学们,珍惜那美丽的港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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