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乡水,记忆中朦朦胧胧,只是隐约听见,那架吱吱呀呀的木板桥下面,溪水叮叮咚咚……
像许多外来打工子女一样,一年中,只有那么十几天的光景可以拥抱家乡。
我喜欢家乡,喜欢那喧闹的集市,喜欢集市一头外公外婆家白墙黑瓦的小屋,喜欢小屋前的花草,更喜欢花草前流淌的小溪……
记得每年春节,集市一改往常,变得沉静。外公他们出门串客了,我却执拗地待在家里。冬天了,百花凋谢,门前的小生命也欣赏完了冬天的摇篮曲,一个个钻到泥土里玩起了躲猫猫。树林山涧里一片清冷寂静,只有那不怕冷的麻雀时不时打破这番寂静。
“哗啦哗啦”溪水在死寂的冬天里赛跑。
这时的我,总会来到它的身边,脱掉手套,伸手感受它的体温。
我可以不害臊的说一句,它是在等我。
好了,抛开一切肉麻的字眼,我只想找回一次它的轨迹。我从屋前的木桥出发,跟着它的脚步,沿着幽深的小路出发。
一路上,我并不孤单,因为有小溪陪伴。
到了山腰,我发现了更美的它。
这就是自然的的力量。
它一路向下,避开错落的房屋,悄悄摸过冬眠的青蛙,时不时,还会亲吻一下我灰色的靴子。
我们来到了红石滩。
放眼望去,满眼尽是红色。
血红的石子不似鹅卵一样光滑,而似斩断的铁块一样,棱角分明就像浴血战士!
大自然是神奇的,四季交替,周而复始,处处都有精彩,我无法去捕捉四季每一个精彩瞬间,但是我可以融入其中感受它的美丽。
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瞧,春天刚刚来到,小草就迫不及待的钻了出来,为自己抢占一块宝地,好像自己玩晚来一步,这块宝地就被别人抢走了。柳树也毫不逊色,努力的抽枝发芽,勤生绿叶,恨不得马上就有了如夏天般的绿叶茂密。燕子从南方归来了,叽叽喳喳,欢迎春天的来到。
夏之色为炎的黄,如小麦,如高粱,无不迸发出旺盛的活力。夏天,骄阳似火,太阳无情的烤着大地。田野里,太阳更是无情。兔妈妈带着自己的宝宝,急急忙忙的钻进自己那好似装着“空调”的窝,好像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多呆一秒,就被这骄阳烤化了。小麦在地里弯着腰,等着农民伯伯来把自己“领”走。
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果园里,各种水果宝宝,都长大了,显现出自己的另一番色彩。看!那葡萄,犹如一颗颗紫色的大玛瑙,靓丽迷人,显得格外耀眼。瞧!那苹果,脸蛋红嘟嘟的,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让人恨不得多看她几眼。看!那山楂,红彤彤的挂在枝头,似乎要跟苹果比一比,到底谁更美。瞧!那石榴,也不知听了谁的笑话,咧开了嘴,露出那一排排迷人的牙齿。
冬之色为冷的白,如冰雪,如白云,孕育着新的生命力。看,冬天到了,那寒冷的风一阵咆哮,带走了所有的生机。绿叶早已不见了,树上的鸟儿也都飞走了。熊妈妈带着自己的孩子,躲到温暖的巢穴里。池塘上也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生怕把自己的鱼宝宝给冻坏了。天上下起了雪,落到了大树的枝头上,像是给大树伯伯戴上了一顶雪白的棉帽。雪花落到了麦地里,落到了小麦弟弟的身上。哦~,原来是怕小麦弟弟着凉,来给他送棉衣了呢。
春、夏、秋、冬,自然界的季节年复一年。是万物得以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春夏秋冬,我们在万物中最大的统治者。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昨日看了时髦女魔头。安吉丽娜,一个一般的大学毕业生,怀揣记者愿望却一差二错步入顶尖时髦杂志天桥的麾下成为女魔头梅琳达的女帮手,说白了就是分管各种杂事的打杂工,包含限制时间内倒好咖啡,挂好他恣意抛在安迪桌上的衣物提袋,每个人见到梅琳达都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一个不折不扣的女魔头,高傲,蛮横,乃至无理。安迪在这儿成为第六个艾米丽—梅琳达帮手的通称,他们不被看做一个独立的人,只不过是为他打工供给他各种所需的工具,他们不能有自己的建议,自己的诉苦,只需遵守,只需效劳,只需绞尽脑汁满足梅琳达的各种要求即便听起来多么无理。你不能问他任何问题,只需照做,他只需成果,不问进程。安迪进入这儿就像他说的是找了份交房租的作业——为了糊口的无法之举。穿戴随意的安迪看上去与时髦那么的不协调,他也认为自己并不合适这儿,在女魔头的种种刁难下安迪想到过抛弃,但奈杰儿的话以及不服输的性情让她坚持了下来。他改动形象,尽力融入公司空气,认同自己的人物,穿戴时髦,心思缜密,不诉苦,不奉承,总算因超卓的体现赢得女魔头的认同——赢回自己的姓名安吉丽娜。接下来的全部好像就是水到渠成的,从最初的杂乱无章,手忙脚乱,到之后的有条有理,挥洒自如,安迪阅历了一场蜕变。尽管这个进程好像炼狱。
但在工作成功后,安迪曾经了解的朋友也在因他的改变而远离他,就像奈杰儿说的当他的个人日子化为乌有时分就是他行将升职了——就像梅琳达,风景的背面是家庭行将分崩离析的苦楚摧残,尽力保住职位的职场拼***,卸去面具后的梅琳达是如此衰弱,衰老,无力,疲乏,人前的强悍化为乌有,让人心生酸楚。她也不过一个女性仍是一个老女性。是日子逼的人不得不去习惯。安迪也在习惯,他最常说的是 我没得挑选,是吗,全部都是自己挑选的,他在挑选逾越时就已注定了成果,不管这个成果是不是他的本意。安迪彻悟了,他要再次面对挑选,这次他挑选了脱离,义无反顾,扔掉了那个好像遥控器般分配她不断旋转的手机,脱掉标志身份,位置,品尝,很多女孩艳羡的顶级时装配饰,回归自在独立的日子,重新开始自己的理想。
安迪脱离了天桥,但安迪不是一个逃兵,他是在尖峰时洒脱地离去,是自动挑选,不是日子所迫。安迪说他在天桥做了一些事,也搞砸了一些事;梅琳达说安迪是他用过的最令他失望的的助理,其实是因为他对安迪有更高的期望,他赏识安迪,他的离去是自己的惋惜。这就是梅琳达,这就是安迪。各自有热爱的工作与处事准则,不趁波逐浪,但也不容易认输。
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
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
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为一个“90后”,当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觉读懂费劲,进而觉得很搞笑,最后有一种恨想见的反感,我喜欢简单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内涵的思想,费解为什么有人喜欢杂乱的文字下平铺着白痴般的想法,这不是很病态吗?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
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是一群人的宠爱,不是大众的拥趸。真时尚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眼中。
我猜想谁都有寄托心灵的港湾,哪怕是一朵小花,一湾碧溪,都是你心中最美的风景。——题记
我深深地恋着外婆家的柳树湾。
一花一世界。而对我来说,这片柳树湾就是我的世界。记得第一次来到柳树湾是蝉鸣的季节,整个大地生机勃勃,流动的空气太压抑,使我不能喘息,柳树湾里种满了柳树,漫步在大片的绿荫下,享受着凉爽的风,我的夏天就这样随风逝去。
假如秋天是悲凉、萧条的。那么柳树湾的秋天便是美丽、凉爽的。漫步湾中,枯黄的柳叶蝴蝶般纷纷飘落下来,抬头仰望,呵!好一幅柳叶飘落图!心中的不悦总能忘得一干二净,秋天的柳树湾是我心灵的过滤器,我的心很高很绿。
转眼间,冬天就到了。冬天的柳树湾光秃秃一片,抬头就能望到天,从湾的这头可以一眼望到那头,踩着由落叶铺就的“地毯”,抚摸着柳树那苍老的“皮肤”,似乎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感动,爱玩的我常常和伙伴们在这里嬉戏,想要为这片柳树湾带来一些久违的欢乐。
听!小鸟在叽叽喳喳唱着动听的歌谣,原来是春姑娘来了!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湾中的柳树都抽出了新芽,远远望去,像穿上了一层薄薄的绿纱衣,我不时给柳树们送来水分,它们的生命力十分旺盛。“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就在这片柳树湾里,我度过了绿色的童年。它的生命是旺盛;它的颜色是希望;它的本质是顽强,虽然现在我很少去看它,但它已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我尽情地读着它,如读一本厚重的大书。
我猜想谁都有寄托心灵的港湾,哪怕是一朵小花,一湾碧溪,而这片柳树湾则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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