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书的封皮上写着:“你的吃相就不能文雅点吗?”看到这封皮我就被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吃过午饭,我坐在沙发上,沐浴着冬日暖洋洋的阳光,在这本介绍虫子的世界里尽情地遨游。
如果你想知道一些“笑话”的话,那么就请你做好“超级的心理准备”,否则的话,你就会呕吐三千里,让你有个好受!比如第二张:“看见丑虫了吗?”里面的虫足以让我们看个够,但我想还是别看了吧!因为我想看了也足以让我吐个十万八千里。可是由于我的好奇心作怪,又迫使我给他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好,我没有呕吐,只是捧腹大笑。
为什么这么可笑呢?那要从它的内容说起了,写了一些昆虫的种类,例如:蚱蜢、蟋蟀和蝗虫等等,不过内容还是很丰富的。其中讲了一些千足虫有趣的故事:(一)、千足虫意味着千条足吗?这说明有些科学家是数不清数的。事实上,千足虫的足没有超过300条的。蜈蚣也叫百足虫,但科学家们再一次完全搞错了!许多蜈蚣类的足少于30条的。(二)、当一条倍足纲的虫子(千足虫)爬行时,它的身体是通过波浪式的运动向前滑行的,而蜈蚣爬行时,它的足是交替向前行走,就像人正常行走一样,在它的身后还有特别长的足使它绊不倒,这也是虫类比较聪明的地方。(三)、千足虫有咀嚼颚,蜈蚣有毒呀,它们都……呃……相当丑陋。(四)、千足虫有个大问题_它们的视力不好。所以雄性千足虫发明出一些吸引配偶的奇异方式。例如:
1、其中一些用头部重击地面;
2、其中一些发出大声尖叫;
3、有一些释放特殊气体;
4、另一些把它们的脚凑在一起相互摩擦发出声音。
在这方面,雄性蜈蚣却另有注意。所有蜈蚣都极具进攻性,漂亮的雌性可能会把自己的男友给吃掉。因此,雄性蜈蚣会先在雌性的周围行走,用它的触须轻轻地拍打雌性表示友好。
这本书幽默风趣,在趣味阅读里学习,更增加了阅读学习的兴趣,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简直着了迷。今天我把这本书买了后,我就捧着它,爱不释手,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的。
我好想快点长大,长大后就可以摆脱爸妈的控制。我感觉现在的我好像是一个机器人,被爸妈输入了应有的程序,每天要重复同样的事情。每到晚上,心里深处会有一种叫寂寞和一种叫孤独的东西占满我的心,让我感到无比的害怕。虽说家里有五个人,可我仍然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再者空荡荡的房子里幻想着以后的生活,想着离开爸妈后的自由,想着离开爸妈后我会去追求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现在的我每晚都把自己说在小屋里天马行空。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可以沉睡一辈子,我也不想让这种空虚与寂寞占有我的心里,被爸妈的程序控制着。或许那样的我会更快乐,心里不会感到空虚。因为睡着了就没有了感觉,哪么寂寞和孤独又能奈我何呢?
我觉得现在好可怕,我活不出自己的滋味,更活不出人生的自由!
夜深了,孤独与寂寞又再一次袭击了我的内心深浅处。想要快快入睡,可是偏偏又无法进入梦乡。现在的我该开始幻想吧!夜深了,我好怕,怕的想流泪,可又流不出!!!
这也是第一次评价一个电影,一本书。
看到近期各个地方都有关于《小王子》的宣传,书店里,车站里,展板上…而上对于《小王子》的讨论也是风生水起,有点忍不住,便来说说自己的看法,一家之言,权当消遣。
看《小王子》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未出校门的少年人,而《小王子》这部电影上映时,我已经在社会上开始了摸爬滚打。这样一个身份的转换,让我对《小王子》多少有了些新的。
关于《小王子》这本书,一直觉得更像是一本寓言,是一本孩子教会大人的寓言。
书的可贵之处在于,把一些原本很简单但经过世俗之手锻造后日趋复杂的事情,又回归到了它原本应有的单纯天真。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的情节,只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娓娓道来。这也是《小王子》最为打动人心的地方,从来不试图教给你什么,而是告诉你些什么,像一个面目和善的老朋友,只为叙叙旧,说说话。
我自然也是《小王子》的原着粉,可有些话也不得不说:
但是也恰恰是他的这种平和细腻,天真纯粹,才让《小王子》从文学形象变成荧幕形象上有了难度。如果说《小王子》只是一本书或者是一幕话剧,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可要是变成电影难度确实很大。
首先,他的人物很鲜明,可正是因为每个人物都太鲜明了,所以缺少了戏剧冲突。星球上的每个人每种生物,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优点缺点,却也是自得其乐,自有一方天地。他们有些纵然骄傲纵然愚蠢,却也不失本真的良善。
其次,《小王子》中对于复杂事情的天真看法固然是一大亮点,但是在变为电影的过程中就容易变得尴尬。看过原着的不用他说自然能够体会,没看过原着的却会觉得说的不够不甚明了或者说的太多但表现不足。所以那些堪称经典的金句,反而是最最不好表现的。
最后,就情节而言,刚刚也说了,《小王子》就像一个老友,一首老歌,一本清查一盆绿植的存在,温暖和煦。可毕竟也只有100多页的故事,要撑起90多分钟的场也确实心有余力不足。毕竟灰姑娘里还有恶毒的继母呢,小雪公主里还有毒苹果呢,海的女儿还有情感的纠葛呢,而《小王子》正因为它的与众不同,温柔和缓,才少了一些变为电影的可能。
再说说电影:
第一,敢着手拍摄一本如此经典的童话书,不得不说是勇气可嘉。
毕竟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新的动画形象也不见得是太难的事情,并不一定要冒着no zuo no die的风险。
第二,电影中皱纹纸风格的书中世界也是堪称惊艳。
尤其是几个现实和书中的过渡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心头一喜,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小王子飞扬的围巾,玫瑰的花瓣,迁徙的候鸟,孤单的狐狸,甚至那几只风格迥异的小羊,都让人难忘。
第三,电影的用色也耐人寻味。
我不是影评人更不懂电影制作中的名词。但一开始小女孩不断学习时候那灰扑扑的场景和进入老爷爷院子中的那五彩斑斓前后反差甚是明显,忽然就想起了《僵尸新娘》,用色调的变化不言自明的让观众明白接下来的剧情开始起了波澜。
第四,电影中一些小的设计也足够用心。
从小女孩摔倒时掉落的发卡,到后来会动的狐狸玩偶,无不给观众传达这一些隐秘的信息。看着一个小女孩是怎样从一个小大人变成一个小冒险家。
第五,电影中的插曲也是亮点。
虽然说没有《let go》那么脍炙人口,却也是能够很好的表现出电影中人物的心路历程,算是相得益彰。
不过当然了,电影不可能是完美的,毕竟再加工这个事情本来就很难在“尊重原作”和“适当创新”这两点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
1.我相信很多人看到小女孩的妈妈陪她面试幼升小,给她制定人生计划的时候,肯定有种自己的父母老师从屏幕里走出来的即视感,压力和厌烦顿时倍增,一脑门的黑线还外带背后的冷汗。
2.在遇见长大的小王子和见到枯萎的玫瑰的时候,也确实过渡的稍显仓促。虽然或许电影本意是想温和的表达,但让观众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我把你的童话撕碎了给你看”的`残酷。毕竟就算不是玻璃心,但大多数人在看到如此唯美天真的小王子时,也下不了那个狠手给予一个“成人黑童话”风格的续写吧。
3.原着人物中的点灯人没有出场这一点,让我深感遗憾。想象着浩淼的宇宙中一个星球,一盏灯,一个点灯人,该是怎样的孤单和美丽。
4.基于《小王子》原着的基调,当然没有此处没有诋毁原着的意思。电影在搞笑上显得过于单薄,毕竟本着是动画电影而来,准备一笑的观众还是
应该多少有些失望的。
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小王子》的电影版,算是成功的。
因为这部电影会让很多没有看过《小王子》的人,对它产生阅读的兴趣,这就足够了。
而且拍成电影的过程中也不过是电影人自己对《小王子》原着的理解,仅仅是抛砖引玉罢了,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的意思。而长大后小王子不也在和小女孩的牵手后变回了小时候的模样吗?也算是照顾了我们脆弱的小心脏。
而后半段小王子长大和玫瑰枯萎虽然让人觉得残酷,但我觉得这确实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像《头脑特工队》里的冰棒,我们不能觉得他不应该被遗忘他就要存在,因为人的心理发展摆在那里,抗拒不了。所以,成长这个事情不是我们捂起耳朵闭上眼睛就不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才有那句“长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其实也就是说,长大是不可抗力,我们拒绝不了,但我们可以好好的守护住自己的心,在这个恶浊的尘世为自己留一片净土。只要你心里还有一个爱着玫瑰爱看日落的小王子,那么你心里的那个小孩便是没有走失。
而且电影对于驯养的牵绊的延伸也不错的,我觉得至少教会了小孩子如何面对死亡,教会了家长如何给孩子解释死亡。
遗忘其实远比死更可怕,但是正因为我们在拥有时爱的深沉,在逝时我们才会伤心欲绝。这不是简单一句“你只有记得,他就还活着”就能够安慰的,所以那句“想要有牵绊,就要承受流泪的风险”,说得也算是简单而坦然。我们可以流泪可以放肆的流泪,但我们也要明白这样的疼里始终也有温柔的抚慰。而这温柔,来源于爱和相处的时光。
最后我想,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写《小王子》的初衷也绝对不是让小孩子拒绝长大,而是要唤醒更多在大人心中沉睡的那个幼童。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光是由什么组成的。光子,大家对它可能有点不太熟悉。光子是一种小微粒,它比原子还小N多倍呢!那光子是怎么来的呢?过热的原子储蓄了很多的能量,当它们把能量释放出来以后,就形成了高能量的光子。光子可以以每秒钟振动60000000000000(六百万亿)次而形成光波。光波非常非常………细,要几百万条光波凑在一起才能填满后面这个句号。许许多多条光波集中在一起就形成了光,够强吧!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会发光的动物,例如发光虫、深海鱼类、深海水母、卵囊、鞭毛虫……
我还初步了解了奇妙的折射和反射,比如用盛满了水的碗做镜子,结果总是照不清楚。生活在岛上的原住民还用矛捕鱼,结果总是捕不准,因为光在水下发生了折射,产生了虚拟的影像。
了解了许多对光学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利用棱镜折射出彩虹的牛顿、利用反射烧毁进攻自己国家的罗马舰队的阿基米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计算出光速的阿曼德·斐索、发现光是由光波组成的英国科学家托马斯·杨、发现激光的查尔斯·H.汤斯……
在“神通广大的激光”那一章里,书里有这样一个实验:用自己制造的激光器击落导弹!你们肯定对这个实验很感兴趣。不过,可怕的科学读书笔记 需要准备的材料竟然是_到空军基地借一架喷气式飞机,还要求飞机带有导弹发射系统。我真是太羡慕,太向往了。过了几天妈妈给我在网上搜到了一个DIY实验,让我一阵兴奋。我找来一张黑纸,在黑纸中心挖了一个小洞,然后把黑纸糊在手电筒上,打开手电筒,往一间没有开灯的房间里照。结果手电筒只在墙上留下了一个小光斑,并没有照亮整个房间。之后,我又摘下黑纸,结果整个房间里呼啦一下全亮了。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黑纸挡住部分灯光以后那些灯光就被黒纸吸收了。只有未被遮挡的灯光才能正常射出,留下光斑。这证明了光是以直线传播的。
想知道更多的知识吗?那就请大家一起去战胜《可怕的科学》吧!
“轰隆,轰隆”听到这种声音,我就魂不守舍。因为昨天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今天下了暴雨,而且打了雷,闪了电,妈妈回来的很早。妈妈洗完澡后自言自语地说:“这老天爷怎么‘哭个不停’呀,气死个人啦。”这时,我开着玩笑说:“是雷公电母惹怒了它,因为雷公电母私定终身,犯了天规,老天爷罚他们打雷和下雨,但是雷公电母报复心强,把老天爷吓哭了。”“好了,不说了,走,睡觉去。”妈妈不满地说。
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晚上,我迷迷糊糊地被灯光惊醒了,我害怕是不是僵尸来了,我急忙叫妈妈,妈妈说她在厕所里,等会儿就过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回到了床上,突然,一道闪电劈开了云层,在天空划开了一个“之”字,妈妈披散的卷发和正在摸开灯按钮的动作,活像一个女鬼。“啊!鬼呀!”随着这一声,我一边往后退一边嚎叫着,“扑通”一声我从床上栽了下去,这时,妈妈开了灯,跑到床边,说:“屁股摔成几瓣呀?”正在装死的我,微微的睁开了眼睛,一看,竟是妈妈啊!
真是可怕的夜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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