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计算机软件的经济特征、技术特征及风险特征认识不足;
(2对商业秘密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
(3对现有法律的保护的方式认识的还不够充分;
(4对计算机软件使用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第一,保密的方式不同。保密协议也称为不披露协议,指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协议,它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披露。而竞业禁止协议是禁止从事竞争性的行业,它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其任职企业有竞争的行业。
第二,保密的时间范围不同。保密协议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商业秘密被他人突破,进入公知领域。而竞业禁止协议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并受法律的限制。
第三,违约的侵害后果不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时,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是实际存在的;而竞业禁止协议是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当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时,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是推定的。笔者认为,竞业禁止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它能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护起到更充分的保护作用。
软件配置管理一是对软件实体进行管理,二是对软件的研制过程进行管理。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软件研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采用了各种软件版本工具来确保软件的质量。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够确保软件技术状态的正确性。这是由于对软件研制过程中变更管理做得不到位造成的。因此,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软件变更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软件质量。
在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审理中,权利人已经强烈地感受到,由于立法的目的原因,在有些情况下,使用《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保护,受其调整范围的限制,对权利人的保护显得有些不够充分,业界的人们纷纷开始寻求和选择更好的法律保护方式。近几年,在一些诉讼案件中,权利人比较多地使用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以求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计算机软件产品。这无疑是权利人法律保护意识增强的体现。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如何利用商业秘密实现其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反映出很多问题。
软件变更管理主要涉及到软件更改的申请、软件更改的批准、软件更改、软件问题归零、软件更改验证及评审等环节。针对软件变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下内容将说明软件配置变更管理中很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并给出提高软件质量的建议。
(1)软件变更缺少相应级别的评审
实施软件变更的人员在进行完软件的变更之后,由于缺乏对软件更改部分的验证工作,容易导致软件实际更改内容与预期更改内容不一致,甚至由于软件更改描述内容过于简单,导致软件测试人员认为软件只是更改了参数文件等相关内容,而实际上却更改了其他文件,从而造成了软件中可能隐藏的缺陷没有能够暴露。因此,软件变更之要后要进行相应级别的评审,而不能走形式主义。
(2)软件变更管理需要模块化思想
从事软件测试的人员一定会发现,上一版本软件测试提交的问题报告单,在下一版本软件中仍然没有归零,于是软件测试人员纷纷抱怨软件的质量跟踪不到位、软件质量人员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可各种软件规章制度实在太多,也不可能把质量人员的质量职责细化得太精确。因此,软件变更管理需要进行模块化管理,将软件变更管理内容按照一定类型分解为不同的模块,让软件变更流程上相关人员按照模块化的思想进行软件变更流程处理,以更好的保证软件质量,从而很好的控制了一些客观因素对软件变更过程质量的影响。
(3)软件变更管理应具有可追溯性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软件研制的过程中,软件往往需要变更多次之后才能形成最终交付用户的产品,可软件研制除了注重结果之外,也应该注意过程。因为中间过渡版本软件是企业的积累,它可以让软件研制人员总结研制过程中的经验、让新进人员吸取研制过程中的精华知识。因此,对软件的变更管理要有可追溯性。
(1)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即其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
(2对软件商业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
(3掌握该软件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
(4所涉及的人员对该软件商业秘密掌握的程度;
(5软件开发人员的分工情况;
(6)被侵犯的软件商业秘密是什么;(7侵权人以怎样的方法和手段实施了侵权行为。
李祖明: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关键[J].工商行政管理; 2007年11期; 43~45
黄东斌: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N].经理日报; 2002 黄国民: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之我见[J].法制与经济; 1995年05期;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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