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没有事实的看法是空洞的,没有看法的事实是无力的。诚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接受事实,发表看法,事实与看法,似乎是相互依存的组合。
事实,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即客观事实。看法则是指对客观事物所抱有的见解和观点。
事实是看法产生的前提,看法是基于一件现实的事情之上而产生的对此的认知与态度。一个凭空产生、没有任何依据的看法,即使包装得天花乱坠,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网络上自媒体的一些虚假信息、捕风捉影的娱乐信息等,这些没有事实基础的观点看法,是不被大众所接受的。而依据客观的看法能体现出事实的价值,让事实在舆论面前挺身而出。当人们的看法站在事实这一方时,事实方能真正体现出作为事情真相的价值。由此可见,“看法”要以“事实”为基础,才不至于“空洞”;“事实”要有“看法”来提升,才不至于“无力”。
然而,如果我们跳脱时空的限制,矗立于历史的长河中观望,事实与看法,又好似互相抽离的组合。
当柏拉图在公元前时期提出“洞穴之喻”这一理论时,并没有所谓的“事实”可以佐证,这一看法看似是空洞无力的,然而这一理论却正是以生活真相作为事实,并最终成为了了不起的“看法”。因此,事实并不一定是指一件具体的事。又如最早提出地球为球体的毕达哥拉斯,这一没有确切事实作为依据的看法,在当时看来是荒诞可笑的,但后来的航海家证明了这一“空洞”的看法是真理。如果“看法”领先了时代,而“事实”却又受限于客观条件的约束,看法可能并没有同时代的事实作为依据,却依旧无法阻止它成为真理。由此也可例证,并非所有的看法离开了事实都是空洞荒谬的。
而离开了看法的事实也未必无力。例如在法院判决时,即使“看法”尚未形成,所有的“事实”都是有力的,成语“铁证如山”正是如此。因此“事实”的存在,本身便足以形成“看法”;又如在千百年间,孔子的形象经历几番波折,舆论或许可让他时而被批驳,时而被神话,但却不能撼动本来存在的事实,不能撼动“孔子是哲学家”的事实。因此,“看法”是舆论导向,而“事实”本身就具有无可争议的力量。
事实并非一定是眼中所见,看法可能是片面之谈,在当今社会,信息高度密集,某些事实可能是舆论导向的产物,某些看法可能受限于时空的拘束,这样的事实与看法即使互相依存,也注定无法成为真理。
因此,事实与看法终究是辩证统一的。特别对于我们青年人,面对当今各类纷繁复杂的信息,为了去芜存菁,沿着正确的人生长路行进,必须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凡事力求探索事情的真相,具备精准的逻辑和清醒的判别力是关键的重中之重。
当今,只有拥有“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不人云亦云,盲目跟风批评,结合真正的事实与看法,才能摆脱时空限制,明辨是非,成为真正的栋梁之才。
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国民素质。原本应该乖乖应该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有时竟横七竖八地挡了行人的必经之路;有时竟会出现在树上、绿化带、河里等匪夷所思的地方;有时甚至被脱去“共享”的衣服,出现在一些人的家中,变成她或他的独家坐骑。
也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城市管理的惊慌与迷茫。中国从一个“自行车大国”进化到如今的“汽车大国”,原本道路管理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新老问题交织,挑战原有的监管和规则,共享单车遭城管扣留的`案例层出不穷。
更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共享单车商业模式背后的“劣根性”和运营的“不灵光”。共享单车“随停随用”的模式利用的正是人性的弱点,人人图一己之便容易导致乱停乱放。而运营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督、惩罚、防范机制,则让共享单车“经常受伤”。
这面“照妖镜”照出了用户、平台和监管这三方的问题与不足,但其实任何新兴事物都是从混沌走向成熟,要加快这一进程则需要用户、平台和监管三方的共同努力。
就每位用户来说,享受了“随骑随停”的便捷,自己也需要有“停好”和”善待“的素养。最终只有每位用户而都遵循用车规则,共享单车才能实现持续“共享”。
就管理部门来说,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应及早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当中。各地政府与共享单车平台还应尽快“牵手”,制定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建立单车使用诚信系统,对违规停放、而已破坏公共秩序的用户进行处罚。
就共享单车平台来说,也应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能只管投放与赚钱。联手政府、同行、研究机构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并通过媒体或APP等进行宣传引导,提醒用户觉将车停到合适的地方。此外,还可以提升技术手段,通过大数据等加强监管,创新运营方式,让用户更乐于遵守规则。
总之,要想方设法把这个新兴事物规范好,三方还需共同改进,力求还原共享单车“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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