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梅。
梅,一个不起眼的名字,常常被人们抛在脑后;梅,一个起眼的名字,常常被人称赞在口中。我喜欢梅是因为那一年冬天,我穿着厚厚的棉衣待在家里,但天性好动的我非要缠着老妈,带着表弟去当湖公园玩。到了公园内,我惊呆了:一棵棵腊梅树的小枝,枝干上,开着许许多多硕大的腊梅花。它们冒着寒风,冒着大雪,亭亭玉立地绽放着笑脸站了出来。此时,我想到了一幅对联:夏日荷花顶暑放,冬日腊梅顶严开。从那天起,我决定一定要向腊梅学习。所以,我从那天起喜欢上了那朵朵腊梅,那朵朵红艳艳而坚强的腊梅……
我喜欢竹。
竹,一个随时就能看见的.植物。竹,一个蕴含着生命的植物。俗话说,无心插柳柳成荫。它跟柳一样,或许你用心栽竹,竹有可能活不成,或许你随手一插,竹就活了。竹一年能长很高,几年你一抬头便能看见成片成片的竹叶。夏天待在竹林里乘凉,吃西瓜,感觉比到了天堂还要舒服、舒适;冬天往竹林里一站,成群的竹叶为你顶住风寒,顶住大雪,阳光却能透进来。所以,我开始喜欢那一片一片的竹,那翠绿的竹……
我喜欢松。
松,或许有人不故一屑的抛弃它。松,或许有人爱不释手的保护它。我喜欢松,是因为那一年冬天,我看见它冒着大雪大风,还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好像一个边疆的战士,要为祖国安危所着想……一日又一日过去了,一月又一月过去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我依然看见那棵翠绿、高大的松挺立在那片土地上!保卫着自己的家园。那坚强又美丽的松……
啊!多么坚强的生命力呀!原来,不起眼的植物(动物)居然创造出美丽而顽强的境界!它们把世界上最完美的、最可爱的、最芳香的、最纯洁的世界带给了我们人类,我们在充分享受的同时没有理由不去保护他们!作者:李思琦
爸爸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时刻温暖着我,让我沉醉其中。
七、八年级,我与爸爸的关系总不太好,我们很少说话,他从不表扬我,似乎我的进步与他没任何关系,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是我学习成绩不大好他不喜欢我的。
上星期回家,依然和以前一样,先吃饭,然后完成家庭作业。晚上,妈妈回到家中,开始做晚饭,我自觉的去帮妈妈生火,一边和妈妈讲起了学校发生的事情。
妈妈说:“你要好好学习呀,上星期买了点新鲜排骨,你爸说一定要等到你回来了,做给你吃,说你现在忙,在学校作业多,经常吃不到饭。”我简直不相信这是爸爸说的,他一个大老粗,平时很少关心我的,还会有这么细腻的心思?妈妈见我没反应,偏过头来看了看我,再次强调。是的,妈妈用不着和我撒这样的谎。
听完妈妈的话,一丝丝的愧疚之情在心中升起。我以前总认为爸爸不喜欢我,可实际上他是很爱我的!想想,每个双休,他总是在家的,星期五准时接我回家,星期天按时送我上学,其实我坐车上下学很方便的,他总是自己开车接送我。有时他也会提议给我买衣服等日用品,以前我都没注意到这些细节,现在想来,他是男人,只是没妈妈这样善于表达罢了,而我却忽略了他对我的关心。
我又记起我们每次吃饭都是爸爸拿的筷子,而我每次都是吃的黑色筷子,原来,他还是留意到了我平时爱用黑色筷子吃饭,才把黑色筷子留给了我。
这次家长会,爸爸特意回家来参加,听说要发言,他在家认真的写稿子,没有一丝一豪的马虎。妈妈说:你爸爸在家写了几天的稿子,改了又改,生怕家长会上出丑。
听到这话同,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误会爸爸多长时间啊,我一直被爸爸无声的爱包围着,自己却浑然不知。
现在我终于懂了爸爸,他对我的关心从此会让我沉醉其中!
现在,我已深深沉醉在晨练的世界里。
爸爸是家里的头号大懒虫,不到早上七点,是绝对不起床的。我也深受爸爸的影响,妈妈也没有办法“治”我们。于是,妈妈来了个约法三章:再睡早床,就不做早饭我们吃。这招可真灵,一下子便把爸爸镇住了。于是爸爸也和我一了个约定:天天早起锻炼。
早上,我还在美梦中,被人摇醒,睁开眼,原来爸爸还真守约:只见他一身运动装备,拿着羽毛球拍,整个人精神极了。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今天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我调侃到。“少废话,说到做到,快穿好衣服,跟着我去晨练去。”
就这样,我的晨练开始了。
“走,晨练去。”往后的每一天,我们都这样相互的提醒。
我们晨练的地方是一个小广场。广场的东北角便是一个像模像样的篮球场。一早,便有一群人在赛球了。看!黄队的一个队员抢到了球,但因为绿队的阻挡,球根本投不进,只见他将球向上做了一个假动作,便在那一刹那,球传出去了,形成一个美丽的弧线,将球奋力一投,球如同一个乖宝宝落进了球框。我被他们漂亮的动作吸引了。
长长的跑道上,总有坚持跑步的人。看那个老爷爷,今年已经67岁了,却依然坚持跑步。他的步伐如此稳定,没有一丝喘气,像年轻的小伙子似的。东侧还人有在玩单双杠。最具有吸引力的还是那秧歌队伍。那些“大妈”们,一个个笑容满面,随着铿锵的舞曲,她们抬头、弯腰、踢腿、甩臂,那么娴熟,那么优美,那么惬意!我也不由得想像她们一样跳起来,刚拿步,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不会跳,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心生羡慕: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们一样跳得那么优美的舞蹈!
我又跟着那位老爷爷跑起步来,我跟老爷爷讲述着校园生活的乐趣,老爷爷也向我炫耀他健康的身体。
渐渐的,爸爸迷上了跑步,他说跑步能减肥,还能强身健体。
我也渐渐沉醉在晨练的世界里了,即使自己不运动,我也愿意去欣赏“大妈”们的舞蹈,与老爷爷聊天,观赏精彩的篮球赛……
父亲对我的关心和爱护,让我沉醉在幸福的世界里。
转眼间,我已经步入了紧张的九年级了。
快到晚饭时间了,我停下手中的笔,向窗外望去,天黑蒙蒙的一片,雨点打落在树叶上发出滴嗒的响声,教室里亮着灯,我们都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奋笔疾书,笔在纸上摩擦发出沙沙的动听的声音,与雨声融为一体。
肚子咕咕的叫了两声,我摸了摸肚子,想起还没完成的作业,心想:“今天还是不吃晚饭了吧”。于是便埋头继续做起了还没有完成的作业。
坚持上完了三节晚自习,我的肚子一直在抗议。走出教室,外面正飘着毛毛细雨,我背着书包慢慢向前走,伴着秋风,我感到又冷又饿。
出了校门,我看见了爸爸,他向我走来,默默地背起我的书包,还为我打起了伞。爸爸似乎看出了我的不适,他竟然搂住了我,霎进,我眼眶湿润,感到无比的温暖与幸福!爸爸因为要养家糊口,很是辛苦,很少这样亲近我。因为我迈的步子小,走得很慢,所以爸爸也特意地减慢了速度,就这样我在爸爸的呵护下回到了家中。
到家以后我发现爸爸的后背已经被雨淋湿了。我明白了为什么我的身上没有一点儿被雨淋到,都是爸爸为我承担了,想到这里,我的心感动了。
爸爸转身向厨房走去,然后端出了两盘菜放在我的面前说:“快吃吧,这是专门为你留的,然后爸爸又细心地为我盛好了饭。我端起饭,吃着热乎乎的饭,心中又涌起了幸福。
因这妈妈生病,爸爸既要照顾妈妈,又要挣钱养家、供我读书,平时辛苦难言。今年我九年级了,爸爸为了让我吃好点睡舒服些,他提出让我走读,可是走读的话,必须天天下晚自习后要有人接才行,于是爸爸又多了一个任务,原先,他白天辛苦了晚上可以早点睡,现在却要风雨无阻的接我回家,想到这里,我很愧疚,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好孝敬我亲爱的爸爸妈妈。
爸爸,因为你,我一直沉醉在了幸福的世界里!来生,我还做你的女儿,享受你给我的满满的爱!
屋外的寒风瑟瑟,可是,我的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
我有一个秘密,心中藏着一种无法用语言描绘的爱。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爱,就像春天,永远使人温暖,鲜艳,清爽。”
这个夜晚,“静”得吓死人,那雨哗哗啦啦地下着,仿佛玉皇大帝正为了一件事情伤心欲绝呢!电光火石般的闪电,撕扯着黑幕仿佛在天空中表演舞蹈似的。那雷声如同一枚枚炸弹,在天空中一瞬间爆发。这一阵又一阵的,仿佛是在大舞台上表演。
而我却在这个“静寂”的房间中做着这个该死的作业。写着写着,就不知从哪儿来的一丝困意,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听着那屋外的演奏声,进入梦乡。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妈妈却在边上望着我,我羞愧不已,马上拿起了放在桌边的水笔,“沙沙沙”那水笔仿佛是一位舞女,在我的舞台上翩翩起舞,那优美的舞姿,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在花丛中飞的蝴蝶小姐们。
这时,沉默已久的妈妈开口了:“刘玉滢啊,你别做了,现在都已经深夜了,这样会过于劳累的,所以,还是去睡觉吧,反正明天是星期天,明天也可以做呀!”
我微笑道:“没关系的,今天的作业就快要做好了,明天还要练习运动项目呢。妈,你就别担心了,我没事的,马上就做好了,我一会儿就去睡觉。”可是,十分钟,二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没去睡觉,妈妈就去切了一盘水果来给我吃,妈妈走进来时,那温柔的灯光照在妈妈的乌黑发亮的头发上,那么的耀眼,手中的水果发出诱人的光,闪闪亮亮的。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中漂浮着水果淡淡的芬芳。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水果大口地咬了下去,那汁水流进了我的肚子里,流进了我的心里。妈妈就坐在我身旁,看着我,一口一口地吃着,脸上笑意连连,眼里盛满了柔和的母爱。
这就是母爱。我拾起一片枫叶,她拥有整座枫林的快乐,我咽下一口苦水,她就坠入了无边的深渊。
从小,我就是个喜爱音乐的孩子,直到现在,我还沉醉在音乐的世界里。
小时候,最喜欢听妈妈唱歌,她的声音婉转悠扬,好似一个音乐家。妈妈说,我婴孩时,睡觉前总要听到妈妈的摇篮曲才能入睡。再长大点,每次歪在妈妈怀里,我都会要她唱歌。她面带笑容地望着我,清了清嗓子,便轻柔地开唱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的两只胖嘟嘟的小手就会有模有样的献上一段华丽的舞蹈。嘴里含糊不清地跟着妈妈哼着小曲儿,总觉得那是世上最美的歌了。
上了小学,便开始跟着音乐老师学习音乐。在学校,我最期待的便是音乐课了。音乐课是,听着老师优美的歌声,我的五脏六腑都像是被熨斗熨过一样,服服帖帖的!我会学得相当认真,跟着老师一遍又一遍地唱,生怕错过一个调,生怕唱破一个音。
在课间,我也会利用十五分钟与同学们来上一段,又或者与同学们进行PK。“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歌声嘎然而止,或许是哪同学唱破了音,又或许是唱跑了调,还或许是老师来了吧。不过,这貌似都不会减少我唱歌的兴趣,只要我一有时间,我就会哼起小调,自得其乐。
进入初中,时间越来越紧,我唱歌的时间大大减小,不过幸运的是,学校的每周一歌却像是专门为我安排的,让我又可以一展歌喉。每天的上下午第一节课之前,我都会很大声的跟着节奏,唱出那旋律。在音乐课上,我也格外珍惜那四十五分钟,生怕它从我指缝中溜走,与我挥手告别。
回到家,关在房间里,拿起手机,戴上耳机,轻轻点一下播放,听着优美的钢琴曲,双手情不自禁地在书桌上来回按动着,头也随旋律轻轻地摇晃,或许这就是一种享受吧!无聊时,还会与好友进行K歌,带上耳相,认真的录上一首,上传……
音乐,已让我无法自拔,沉醉在它的世界里。
人生需要磨砺,我们的毅志需要磨砺,只有惊得起磨砺的人生,才会显得它的价值与的价值与意义。
人生好比攀登,有目的同时也伴随着无法预知的风险,谁也不知道前方会袭来什么?是狂风也好,是暴雨也罢,它们其实都不可怕,它们在考验我们,在向我们发起挑战,我们不要选着懦夫式的退缩、逃避,要善于用思维方法去应对它。
人们都以为高大威猛的巨大才最强大,其实不是。真正强大的是我们的内心,强大的内心会让面对挫折的我们不畏惧,它们时刻都会帮助我们,如果你的内心很怯却,那你就是懦夫,你根本不会成长,别以为自己是土豪、公子哥,在哪都受呵护,人生需要自己掌握,当你碰到困难时,你的一次次逃避也就是促使你成为了一个懦夫,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选择的。
当你处在逆境当中,你会选择逃避?还是面对?是选择放弃?还是坚持?是选择紧握机会?还是放手?
中国有多少名人是在逆境中找到人生的亮点。贝多芬,音乐世家,他听不到,说不了,但他不认输于命运的不公,凭借着顽强的毅志力,演奏出扣人心弦的音乐。达芬奇,宣响誉全球的回家,他的著作《蒙娜丽莎》深受众人喜爱,他的一生也历尽坎坷,可他不服输自己的命运,他画画达到了普通人根本无法达到的境界,他把自己融入,甚至忘记了吃饭,可当时的社会太黑暗,达芬奇未能得到世人的赞许就与世长辞了。
是啊!人生没有不可能,天无绝人之路,处在逆境中我们有逆思维,不都就迎刃而解了嘛!
再难跨的坎儿,我们也要闯一闯;再难走的路,我们也要咬牙走完;在深的打击,也绝不掉一滴眼泪。只因,我们内心强大。
人一定要成长,经历的多了也就会懂得人生的酸、甜、苦、辣、咸,也就会明白人生的百味其实也不苦。
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不论是学习方法,还是生活方面,要的是方法思维,磨砺使人生有价值。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面对着日新月异的环境,我们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如适应。那些枯燥无味的事情充斥着我们的身体与时间。虽然每个人在特性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但只要心中目标的方向相同,相信每个人都能成为栋梁。
对于一个人来说,在成长中思想的健全与完善是必要的。俗话说的好:“成材之前先成人”这句话无论放在哪个城市、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是适应的。在生活中除了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大部分时间是留个你自己的。阅读的课外读物对于思想上的引导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如今许多同学喜欢阅读青春文学、喜欢言情小说。我认为在生活中未尝不可。但我们并不应该把这类书籍当做首选,它仅仅只能成为在我们闲暇时光的一个消遣读物。
我认为对于中学生而言,我们从一本小说中得到的启发与思想上的引导远比青春小说。能让我们更多的学习优秀的行为。有很多人会问“这类小说不是非常死板吗?”实则并不,仔细去阅读、细细去品味,你会发现自己慢慢的融入在小说中所刻画描写的情节。胸膛中一股正气在升腾,充沛心灵、融入血液、刻入肺腑。
当时的社会,存在着许多残酷的现实,我们应感受到“以天下为己任”的思想。作为一名中学生需要我们学习的还有许多——优秀的\'思想、优秀的文化、优秀的行为。不仅能丰富我们的世界增强我们的精神,更能促使我们全面发展。
恰逢正值少年,我们拥有一段热血青春,也是最为辉煌的时候。时光流逝至今,我们所面临的社会纷杂,诱惑繁多。然而所拥有的机会也更多,该如何选择梦想,是择优停留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做着安逸浪漫的幻想,还是修身储能博采出众。为世界、国家做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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