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经典,收获未来”活动中,我读的是《魔法图书馆》。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内容丰富,语言直白,是鬼马星先生的作品,我非常喜爱。
故事的主人公是贝乐和历晓天。书中主要讲了旭日中学的旧图书馆是一个禁地,可是,有天晚上,历晓天亲眼目睹了有人进入了旧图书馆,后来历晓天与这个男孩成了朋友,知道男孩叫贝乐,聪明勇敢善良机灵,是为了寻找六年前失踪的父母才冒险闯入旧图书馆的。于是朋友互帮互助,经过警察的追捕,以及亲人的帮助,最后成功进入旧图书馆,认识了小姑娘楚宁和“老太太”,并听“老太太”说,贝乐的父母吧“老太太”家财产都偷光了,跑率,不信你们乘电梯下去看看?(老式电梯,必须一个人在上面摁按钮才能上升下降于是贝乐先乘电梯下去,然后历晓天、楚宁被这个男扮女六年的老爷爷——楚杰扔了下去,发现里面有三具尸体,分别是楚杰的老婆、 贝乐的爸妈,突然老爷爷走了并点起了火,在最危急的时候,贝乐想起了五叔发明的小口琴——跟踪器,拿出来并呼叫五叔,马上五叔就赶来了,救了三个孩子,扑灭了大火,并关押了楚杰。
《魔法图书馆》中我最喜欢的是讲五叔小发明的那一段,他的发明许许多多,数不尽数。有的是用普通的衣服后面按上飞行器,拨动按钮,你可以自由飞行下降;有的是用光的折射把人隐身;有的是用网络设置出电子探测仪,有人来的话会闪着红光……这些使我眼前一亮,非常感兴趣,
《魔法图书馆》让我品尝了阅读上的一顿大餐,我很喜欢。
我不是预言家,不能够知晓自己的未来;我没有时光机,不能够穿梭未来的世界;我没有历史未来书可以去谱写,不能够随意勾勒自己的未来……但是,我有双手,可以让鲜花为自己绽放;我有双脚,可以走出一条光辉之路;我有梦,我有梦想,可以飞向那高高的远上,可以游向那一望无际的大海,可以站在绽放色彩光芒的舞台上,舞动自己的青春、荡漾自己的心声……
学习是苦乐交织的,我曾多次因为学习的难度、作业量的增加、成绩的不理想等而感到沮丧、受挫,因此秃废过、放弃过、哭泣过,但只要我一想到这一切的收获——收获成功的喜悦,收获耀眼的光环,收获未来的光芒……我就重新振作了起来,学会坚强、学会忍耐,默默擦干自己的泪水,微笑着沐浴那灿烂的阳光。
那一次体育长跑测试,是的,第一次我失败了,同学们的加油声何去何从呢?一开始的奔驰,却因为心理的压力和疲惫,停滞了脚步,选择了放弃,当我苦苦在绝望中叹息时,心中一股渴望成功的激情涌上我心,第二次重跑,我汲取失败的,从未停滞脚步迈向了重点,虽然我并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是我并未放弃,而是勇敢地冲向前,那时候的疲惫与落魄,换来的是迈向终点时激动人心的一刻,擦干眼泪,肯定自己一定能行!
小小的收获,给予我巨大的勇气,一点一滴的进步,一点一滴的收获,一步步迈向自己的未来,闪耀着光芒的未来,在彼岸的方向,期待着我的到来。我坚信,只要我努力,只要我奋斗,只要我不放弃,不放弃自己,不放弃自己那个美丽的梦!手心可以开满世间最美的花朵儿,去镌刻、去咀嚼、去收获,收获属于自己的未来,会比梦境中的还美,会比想象的还乐,光芒会闪耀!照亮整个世界,收获的不仅仅是成功、快乐、光芒,一定会更加璀璨、美丽!
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秘诀;从挫折中站起来对决;从点点滴滴中采集、收获未来的食谱,去营造美味、可口的未来。脚踏实地,努力奋斗,永不放弃,相信自己!
努力现在,收获未来!
今天,我的文章从一个故事说起。
1809年2月12日,一个男孩出生在美国乡村一个穷苦农民的家里。因为家里穷,他没有机会上学。他一生中进学校上学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母亲能阅读,但从来没有学过写,而他的父亲也仅能写他自己的名字。
可是,他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他7岁开始上学,每星期只去学校2~3天。从那时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启蒙教育。他把燃烧过的木头当成“铅笔“,在粗糙的木板上练习写字母。夜晚,他向母亲大声朗诵《圣经》,还反复阅读《伊索寓言》。
十几岁时,他从所有邻居那里借回很多书,他抓住一切机会认真阅读。当其他小伙伴在山上玩捉迷藏游戏的时候,他却手捧书本在一棵树下阅读。吃完饭后,他又很快拿起书本。
9岁时,他深爱的妈妈不幸去世。当他父亲再婚时,继母带了几样家具和三本书到她的新家:《韦氏大字典》、《鲁滨逊漂流记》和《天方夜谈》。他把这些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他渐渐成为了一位精通写作的人。
他先后做过两份工作,都是允许他可以长时间读书而不受打扰的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商场店员,第二份工作是邮递员。他在接待顾客之余,广泛阅读了哲学、科技、宗教、文学、法律和政治学方面的书籍。事实上,通过阅读,他自己授予了自己一个优等的大学毕业文凭。
1837年,28岁的他虽然连小学一年级都没毕业,却已经是职业律师了。1861年,他通过参加竞选,成为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他就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
虽然你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结识世界上所有的伟人、大师,但通过读书,就有可能。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有人说,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人是同时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你不可能走遍世界各地,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读书就意味着教育,甚至意味着学校。
你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结识世界上所有的伟人、大师,但通过读书,就有可能。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有人说,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人是同时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你不可能走遍世界各地,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读书就意味着教育,甚至意味着学校。
中国是我的故乡,重庆是我家,你看那泥墙草盖的人家聚在桌上喝着野菜汤;你看那城市中心街边被追赶的乞丐;你看那预备了几年的而仍未得到完工的建筑;你看那以偷扒为生的扒手;那挑着破篓被城管追赶的小贩,我们是否觉得应该努力学习,通过发展自己来为社会作贡献呢?
我们青少年应该努力学习。读书一则增长知识,二则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作为我,一个普通的少先队员,渴求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切。
从古至今,人们总是离不开书,由此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我们的生活将变得丰富多彩;有了书,我们将变得博学多才,有了书,我们的祖国将走向繁荣富强!
书的类型也是多样的,有故事书、图鉴、科学书、科普书、历史书等,各种领域的知识通过读书都可以了如指掌。
书可以把我们带入另外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我们会饱览祖国的风光,会见证历史的奇迹,会探索植物的奥秘,会躲过野兽的袭击,会在历史与未来间自由穿越,会与秦始皇商议国家大事……读故事书时,我们会和主人公一起去探险,一起去玩耍,一起去伤心,一起去高兴;在看有关自然风光的图鉴时,我们会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叹祖国的大好山河;在看科学书时,我们会佩服,佩服雪莲花的毅力,我们会惊讶,惊讶种子的传播,我们会疑惑,疑惑恐龙是怎样灭绝;在看历史书时,我们会赞叹中华人民共和国辉煌的历史,赞叹中华人民智慧的结晶。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一个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很喜欢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皮皮是我们小孩子的偶像,她可以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自由自在,富的像一位财神,壮的像一匹马。她的所作所为几乎都违背了成年人的意志:她不去上学,还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她还花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发给所有孩子。她的爸爸有点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岛上的国王。对全世界的儿童来说,皮皮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小女孩。
除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以外,我还很喜欢小尼古拉这一套书,这本书的绘者是法国人让-雅克·桑贝,作者是法国人勒内·戈西尼。这本书和其他书不同,其他书是先写,之后在绘制插图,可这本书不同,这本书是先绘制插图,之后再写内容,就像看图写话一样。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融入到了书中,好像在和小尼古拉一起玩耍,一起打闹。
在成长的过程中,无数本书滋润着我,伴我走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就想鱼儿喜爱水,鸟儿喜爱天空,种子喜爱泥土,我们喜爱地球。臧克家曾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书人们才能拥有知识,有了知识,人们才能创造更辉煌的未来!
暑假期间,我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彩乌鸦系列图书,有《小幽灵》、《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小鬼儿》、《出走的泰奥》、《跑猪噜噜》等,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火鞋与风鞋》,它的作者是德国的乌尔苏娜﹒韦尔芙尔。
主人公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贫穷,爸爸妈妈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感到特别的不幸福。并且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和同学们玩的时候很不自信。因为这些原因,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他感到自卑不快乐,虽然爸爸妈妈都很爱他。后来,在迪姆生日那天,他的爸爸妈妈送他一双鞋子,并对他说要带他去“漫游”,迪姆高兴极了。爸爸还给迪姆起了新的名字“火鞋迪姆”,爸爸也有了新的名字“风鞋”,爸爸和迪姆终于告别妈妈,穿上新鞋,背上行囊,出发了……
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迪姆兴奋、好奇、快乐,当然在漫游的过程中他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每次“风鞋”老爸都用讲故事的方法帮他解决困难,开导他。像第一次在野外睡觉历险,迪姆吓得睡不着,风鞋老爸就问了他一亿头狮子的勇气;过小桥时,迪姆没有勇气,可爸爸不管他,自己走得老远。迪姆只好靠自己了,虽然掉进了小溪,但他终于成功的过去了,后来爸爸给他讲了一条老鱼的故事;迪姆还害怕黑暗,爸爸就给他讲了一个关于黑夜的故事《星星兔》;上街去玩的时候,别人又叫他“不知哪里来的小胖子”,他又伤心透顶,爸爸给他讲了《伤心的小黑羊》……开始的时候,迪姆听不进去,他还是伤心,想减肥,想……后来迪姆慢慢领悟到了这些,他鼓起勇气,克服了一些困难,并且来到了孩子们中间,他的友好打动了人,当他离开时,他已经高兴地接受了“流浪肥肉丸”的新绰号,还玩胖瘦的颠倒文字游戏,还跟可怕的母牛阿尔玛较过劲,呈现了自己勇敢的一面。又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漫游,迪姆领悟到的东西越来越多。漫游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迪姆和他的爸爸回到了温暖的家。迪姆还是那个又矮又胖的迪姆,但他不再自卑,不再想要这要那了,他成了乐观自信的“火鞋迪姆”了。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上了迪姆,他既勇敢又快乐。我也喜欢上了迪姆的爸爸和妈妈,他们真了不起。我们每个孩子都和迪姆一样,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都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家,和爸爸妈妈幸福地生活。当然了,我也希望以后爸爸妈妈指出我的缺点的时候,能像风鞋老爸那样,而不是生气了就大声的批评我,甚至有时候还打我的屁股。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想到了自己的一些缺点。比如我也害怕黑暗,晚上起来上厕所时还要妈妈去帮着开灯;有的时候,我还会因为得不到某样想要的东西哭鼻子;练吉他的时候,如果遇到比较难的曲子,我就不想练了……读了《风鞋与火鞋》,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勇敢自信,努力地去克服困难,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我要做一个自信、勇敢、乐观的孩子,因为这样的孩子最快乐!
在我的书桌上,有许多书:《三字经》、《唐诗三百首》、《十万个为什么》、《水浒传》······每读一本书,我都有不同的收获。读《三字经》使我懂得了人的礼貌谦让是不分年龄的,因为“融三岁,能让梨”;读《唐诗三百首》,是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友情比三千尺的桃花潭水还要深······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中的唐僧善良、有爱心,他在灯下为孙悟空缝制衣服的情节最让我感动,但他又有点啰嗦,不问青红皂白就念紧箍咒,这一点我不喜欢。孙悟空有勇有谋,本领高强,但他却不恃才放旷,白骨精三次幻化成不同的人,都被火眼金睛的孙悟空识破,他不顾八戒和沙僧的反对,强忍着头疼打死了白骨精,最后却被肉眼凡胎的师父赶走了,我都替孙悟空感到委屈呢!但孙悟空却不计较这些,在师父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师父身边。观音菩萨说孙悟空是个“泼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正是因为“泼”,孙悟空的形象才更可爱。八戒有点贪吃,别说,还真有点像姥爷家的那头小肥猪,吃嘛嘛香!沙和尚忠厚老实,本领一般,但做事靠谱,师徒四人的行李交给他最合适了。
孙悟空虽然本领高强,但在降妖除魔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八戒、沙僧的帮助,在他迷茫彷徨时也离不开师父的指点迷津,就像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离不开朋友的帮助,更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关心和爱护!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