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mylifeinthefuture作文100字)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mylifeinthefuture作文1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3-11 11:07:05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mylifeinthefuture作文100字)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一】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二】

夜晚,月亮婆婆坐在柳树稍头,柳树枝条做的秋千椅子上,悠闲地品着露水茶。静静地守护着宁静的小树林。

松鼠宝宝盖着妈妈毛茸茸的大尾巴,甜甜的睡着。小山雀钻进妈妈的翅膀底下,甜甜的睡着。刚出生的小野猪紧紧的依偎在妈妈怀里,一边吃奶,一边也甜甜的睡着了。

咦?是谁在低声的哭泣?月亮婆婆看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坐着一只孤单的小棕熊。是它在那里忧伤的哭泣。

月连婆婆想起来,前两天,小棕熊的妈妈,刚刚被人类抓进了动物园。小棕熊一定是在想妈妈了。

唉!可怜的小家伙,月亮婆婆叹了口气。月亮婆婆决定,安慰一下伤心地小棕熊。

月亮婆婆拿出银色月光做成的魔杖。轻轻的一点,小棕熊身前的黑色的影子。多么神奇呀!那个小熊的影子立了起来,好像一张黑色的剪影画。

小熊的影子裂开一张银色的小口,开口说话了。“小熊,小熊不要伤心,我来陪你,和你玩。”小棕熊好惊奇呀,忘记了难过:“你会玩什么?”影子小熊说:“我会跳舞,你来看。”影子小熊跳起了滑稽的舞蹈。把小熊逗乐了。和影子小熊一起跳起了舞。

小棕熊和影子小熊在月光下,快乐的跳舞。一阵风吹来,影子小熊像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影子小熊拉住小棕熊,它们一起飞到树梢,一起飞过圆圆的,大大的月亮。当它们飞过猫头鹰的家时,猫头鹰的眼睛,因为惊奇睁得的更大了。小棕熊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小棕熊感觉累了,困了。它躺在大树底下,影子小熊像一张黑色的毛毯,轻轻的盖在小棕熊的身上。小棕熊睡得好安稳。

清晨,明亮的阳光唤醒了小棕熊。小棕熊睁开眼睛。惊奇的发现;影子小熊变成了一只真正的小黑熊。正在微笑地看着它。

小棕熊高兴的抱住这只小黑熊;“太好了,我的影子小熊变成真的小熊了,我有伙伴了。”小黑熊推开它:“什么影子小熊?我是一只真正的熊,你的影子,不是好好的在你的脚下吗?”小棕熊低头一看,真是这样,阳光下,它黑黑的影子和平常一样,安静的呆在脚下。

原来,是小棕熊的伙伴,小黑熊来找它玩来了。小棕熊有了伙伴,不再感觉孤单了。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三】

记得小时候,有这么一首儿歌:“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是多么美的一幅图画啊!秋风萧瑟,树叶儿枯黄,大雁排着队向远方飞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再也没看见过这种景象了?

小时候,我总爱踩着枯叶看秋天的天空,那是一种梦幻般的蓝,像蓝汪汪的水晶石。天空上不时飞过一群大雁,它们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像天空的哨兵,又好像是大自然的精灵。后来,我上学了,再也没有时间去看大雁南飞的壮美景象。偶然一次机会,我又走在了那条宁静的小路上,大树依然,枯叶依然,天空依然,可那群雁呢?它们哪儿去了?我用力揉了揉眼睛,还是不见那群“精灵”的影子,到底是我的视力下降了,还是……

怀着难过的心情,我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凉风吹皱了院子里的一池秋水,我突然回想似乎有好几个夏天都没有听见蛙叫,心里疑惑那青蛙王子是不是和公主相会去了。回到家,桌上摆满了一大桌丰富可口的饭菜。“这是什么?”我指着一盘制作精美的菜好奇地问,“是蛙肉。”妈妈说。泪水一下子就涌进了我的眼眶,我心里像堵着一团麻线,剪不断,理还乱。原来那些青蛙早已被人们当成美味佳肴;那些大雁,莫不是也被人们从天空中把它们打下来吃了?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一只大手迅速将一只青蛙的皮撕下,露出血淋淋地肉;一只黑洞洞地枪管瞄准了一群大雁,“砰”的一声,一只大雁无力地从空中坠落……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宁愿相信青蛙变成了王子与美丽的公主相会去了;我宁愿相信大雁早已飞到了南方,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我默然,现实是残酷的,你不想接受也得接受。我们人类为了贪得一己之私,疯狂的残害身边的动物,可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同样也是大自然的儿女啊。

“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首歌谣难道只是梦境中才有的吗?那青蛙王子的童话难道仅是南柯一梦吗?我们一天天长大,可那些美妙的童话也一点点地离我们远去了。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四】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五】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lifeinthefuture七年级作文【六】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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