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我可以走在回家的.路上,也可以走在去外地打工的路上……但是它们是不同的,因为一个你知道结果,一个不知道……
路漫长而无尽。我们不知道尽头到底是快乐还是悲伤,只要我们走下去才会知道。
有人说:“我们生下来,明明知道会在尽头时死去,为什么还要生下来呢?如果如同他这样说的话,那么在走完这一生的过程时不也是丰富多彩的吗?在经历人生时会遇到困难和坎坷,虽然这些是不幸的,但这也不正是精彩所处吗?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只有在所不完美之处,添上一笔不就更完美了吗?何必去伤心,难过。我们的路,不可限量。谁也不会决定别人的明天,未来会怎样。”走在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吧。不要去羡慕别人的成功。因为,我们永远也看不到他们在走这条路时所付出的一切。"走在路上“不要在最后关头放弃。当你坚持到了最后关头,仅仅差一步就到达成功时,你却放弃了。就如同你在寻宝时,只差一步之遥你却放弃了。你也就放弃了钻石何不可衡量的胜利。
我喜欢走在路上,因为它充满了神秘。让这条路成为你成功的起点把。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每天来回往返家与学校的路途,有多少遍?每天都在重重复复环视周围熟识的楼房和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但每次上路,却仍感到新鲜————这段路就像一个魔方,简单,却蕴含着无穷的变幻。只要留意,路上有的是人间百态供人玩赏:眼神闪金的商贩、萎缩候客的搭客仔、神情肃然的行人、担菜行走的农户、骄横逼人的“宝马”、凄恻哀怨的灵车、行窃的扒手、巡逻的警察……
真与假、美与丑、生与死、善与恶在路上杂然相处。一段路,宛若一段世相的展台,让人在看清别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我曾长久地注视一个衣衫褴褛的疯子。在雨后的斜晖里,他小心地用沙填平路上的水洼。沙土太软,过路人一再将它踩凹,疯子却如推石上山的西叙福斯(希腊神话的人物,“西叙福斯式的工作”用来比喻沉重、长久、徒劳无益的劳动),一再将它填平,满脸的执著与宁静。面对这片水洼,我一时无法分清路人与疯子谁显得更清醒明白!路上是嘈杂的,不知不觉地就身处汹涌的人流。
但很快就会悲哀地发现,这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会伴我走完全程!他们总会在某个路口离我而去,而竟找不出任何理由挽留。这是有关人生的一种寓言。因此喧嚣的路上更能让人感到那种刻骨的孤独!孤独是一种诗化的心情。它让我透过那些繁杂流俗的街景,到路上没人察觉的美丽:墙脚恣肆的绿草,街中淡蓝的空气,楼顶如血的残阳!世界因孤独而显得明净遥远。心却变得更加从容,学会了在喧闹中静观云卷云舒、闲品花开花落。
路上不变的风景是那个失去双腿的`青年。每天,总会看到他用双手撑着小凳坐在路旁,长久地望着远处的大道,脸色苍白,眼神肃穆。谁都感受得到他对远方的渴望!我心中对他充满悲悯,但很快我发现了自己的可笑:他固然只是在狭窄的范围里循环,而我又何曾走出自己这段路的空间?路,不仅显示出人生的范围,甚至昭示着某种神秘的宿命!有时自问:这段路究竟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囿限,还是我此生此世注定的归宿?
但无论如何,我相信:或许最好的风景都在远方,但只有懂得欣赏眼前风景的人,才会拥有一个美丽而快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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