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北风呼啸着席卷而来,天灰蒙蒙的。我上完兴趣班,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热闹的小巷。小巷两边是各式各样的小吃,有香喷喷的炒栗子,有甜甜的爆米花,还有又大又香的烤番薯。我看得直流口水,肚子也“咕咕”地直叫起来。于是,我掏出零花钱,买了一个热乎乎的烤番薯,狼吞虎咽地吃。在这个寒冷的傍晚,吃上一口热腾腾的烤番薯,那简直是一种享受啊!由于我吃烤番薯吃得太撑了,不想吃晚饭了,就来到门卫室,主动要求给门卫老爷爷看门,好让老爷爷去食堂吃饭。门卫室有一个大电视机,正在播放我最喜欢的动画片,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我被一阵“咚咚咚”的敲窗户声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公公站在窗户边,他面容憔悴,满脸的皱纹像干裂的树皮,满头乱糟糟的白发像一个鸟窝,一双浑浊的眼睛,眼神里透着焦急。真是个邋遢的\'糟老头。“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我嫌弃地自言自语。突然,我想起奶奶说过的话,现在年底了,有许多外地人假扮乞丐,专门在附近的工厂偷东西。于是我拉开窗户,怒气冲冲地朝那个“乞丐”吼道:“臭不要脸的东西,给我滚出去!”吼完,我立刻“咚”的一声关上了窗户,翘起二郎腿,继续看电视。老公公却在窗外拿着个袋子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什么,我假装没看见。老公公见我不理他,就失望地放下袋子,一瘸一拐地走了。我心想:这袋子里会有什么东西呢?好奇心驱使着我出门去看个究竟。于是,我打开伸缩门,来到袋子边,“咦?这个袋子怎么这么眼熟?”我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一本《奥数教程》,本子上“赵晟凯”三个大字赫然映入我的眼帘。我终于明白了,我在买烤番薯时,把袋子遗落在那儿了,那个老公公就是卖烤番薯的,他是来给我送书的,可是,我却把他当成坏人赶走了。顿时,我的心里涌上一阵内疚,一阵狂奔来到小巷,可是此时的小巷已经空无一人,只有惨白的路灯照着我,把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阵寒风吹过,一片片枯黄的树叶翩翩起舞,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张邋遢的脸,那个焦急而又无奈的眼神,那个蹒跚离去的背影……我的眼睛湿润了。第二天、第三天……我照样去那个小巷,可始终没有找到老公公的身影,我多么想当面对他说声:“谢谢您!”
虽然事情已久远,但老公公那焦急的眼神却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教会我善良、真诚、友好,告诉我什么才是真、善、美。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我深深地爱上了这句话。
喜欢三毛,喜欢三毛的作品,看她的书,好像可以环游世界:墨西哥、巴拿马、秘鲁、玻利维亚、、、感觉我已来过这些地方。合上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那一片辽阔无边的草原,那一条奔腾怒吼的长河,那一群纯朴辛劳的人们,依然如美丽震撼的电影剪辑,持久触动我的心灵。三毛,这位倔强而勇敢的女子,平凡而深刻,普通又动人。她的一生,仿佛就是一场旅行,走遍万水千山,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淡看天边云卷云舒。这芸芸众生,在她长长的旅途中,是过客,亦是全部。
我一直觉得三毛的旅行更像一场流浪,不带太大的期许,不做太长的停留。《万水千山走遍》中,三毛流浪在中南美洲。那里有最自然的风光,最原始的风情,最残酷的身体考验。她徜徉在这千山万水中,让灵魂做了一次彻底的流浪。她的旅途,没有太多的诗意和浪漫,更多的是伤心与漂泊。仿佛是长大以后,我们面对的这个世界。她不是兴高采烈了无牵挂地走着,悲伤一直是她随身携带的行李。正如她所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解”。失去挚爱荷西的悲伤,无时无刻不在她的旅途中萦绕。梦中缠绕的爱,犹如这旅途的脚步,一样痛苦沉重,一样永不停歇。行走,思考,感悟,旅行是一支镇痛剂,麻醉她牢牢刻在灵魂上的创伤。也许三毛需要这样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风景,陌生的人群,这样卸下防备,在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倾泻哀伤,纵情哭泣。这是悲伤的人的一种幸福。
《万水千山走遍》中,我看到了一个个性强悍却又可爱亲切的三毛。她可以跟路边的摊贩讨价还价,可以对着流氓大声叫骂,可以强行拦车救人。但是她也会逗小孩子开心,学大叔大妈讲话,帮当地的印第安人汲水煮饭,做蛋薯饼给他们吃。她像春风一般和沐自然,所到之处,春暖花开。对基层的民众,三毛始终怀着最质朴的爱意。为了给穷困潦倒的艺术家捧场,她冒着大雨踩着泥泞慷慨前往,在空旷寂寞的剧院,一个人鼓掌,一个人喝彩。对于他们挣扎于生活的泥淖,她常常热泪盈眶。用弱女子的双手,给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用最真诚善良的灵魂,替他们祈祷。
三毛游历于天地间的山山水水,却仿佛一直游离在芸芸众生之外。跟随她的足迹,灵魂总是会不经意间,突然逃离了尘世的羁绊,直抵最初的温暖与感动。这一路风景,似春风沉醉,小桥流水,又似大浪淘沙,惊心动魄,如在梦中,却又如此清晰真实。三毛如云般行走,飘渺似一神仙过客,在历史的文化中穿梭感悟,在生命的长河里静静漂泊,像天空中大朵大朵的云一般,从不停歇。
读着三毛于滚滚红尘中写下的一篇篇文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跟着三毛的步伐,行走于不一样的尘世间。想起这个特别的女子,穿着长及脚踝的长裙,梳着齐整乌黑的麻花辫,用身体游走于浩瀚沙漠,用思想驰骋于千山万水,用隽永深刻的爱感悟生命。也许,生命本是一场旅行,风尘仆仆伴随左右。
这本书是上学期从同学那里借来的,因为之前跟她讲我在看《雨季不再来》,然后她说要借我。然后,然后就是复习周和考试周,然后它就默默地被一堆书掩盖了。
那天,是开学的前一天,我喉咙很不舒服好像是感冒了,尽管从家到学校一路奔波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但当我在宿舍收拾书桌时看到埋在一沓书下的《万水千山走遍》,才惊觉“原来你在这儿”。
开学的第二天,又发烧了,躺在床上,是这本书陪我渡过了那些只能躺着钻被窝的时间,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跟着三毛的脚步在纸上把“万水千山走遍”。
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着以后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走走看看,可以是结伴而行的乐趣,也可以是独自流浪的自在。其实一直不喜欢游记这种文体,其中的乐趣是作者自己的,读者的体会是被附加条件的感受,毕竟看来的太容易了,感同身受太难了。我能想象三毛在中南美洲旅行时是痛并快乐着的,因为在异国他乡她总是可以遇见善良可爱的人儿,而且经常有中国人接待,或亲人、或朋友,或是因为那份单纯的同胞情怀,三毛总能被盛情款待。但她也经历了很多的挫折,遇见了不少危险,书中经常提到叶子,因为这种叶子能让在中南美洲得高原病而身体不适的三毛更好受点。因为我没经历过高原病这种东西,尽管我知道三毛当时是什么症状,但我只是知道却感受不到,我想我要切实去感受的话,就应该行动起来,自己去走过。就像你会觉得看过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人生一样,很多东西都是要亲身体验才能真正明白。
趁着现在一个人,想去哪就去哪吧~把万水千山走遍是怎样一种体验,将来我替三毛跟你再细细说来。
但我觉得,我愿意带上一支笔,愿意一路走一路去记录。笔是人类的好朋友,你的.所见所闻都可以用笔将它记下来。就像有一个万花筒,你每天都去看它,都去摆弄它,可不管过了多少个春秋,你还会说:“我怎么没发现,那个角落的东西竟是那样精致!”
你总能用一支笔写下新奇的观点,哪怕这是同一件事。如果我去周游世界,一定能发现许许多多有趣又奇怪的事,这时,就需要一支笔来诉说自己的心声。如果我在海边,可以用笔记下微咸的海风;如果我在森林,可以用笔记下可爱的小动物;如果我在高山山顶,可以用笔记下攀顶峰封时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日后当我翻阅这些记录时,会觉得十分惊讶,我竟去了这么多的地方。
一支笔就像一位亲人,可以随时随地、无拘无束地对它说说心里话。从某种意义上说,用这笔写下的日记会是我自己的珍宝,因为这世上没有两个人会用哟中方法记录同一件事物。
这本书让我爱上了三毛。
她的文字就像撒哈拉的野地荆棘,带着强烈而痛苦的诗意。她用一生告诉世人,有一个人叫三毛,有一种生活叫流浪,有一种对生命的态度,叫逆行。
深深沉醉于她的文章,原来现实生活也可以像书里那样梦幻。“万水千山走遍”,多么好听的名字。就像她的人生,在一条逆行之路上失去了很多常人应有的幸福,却也看到了很多平凡中不曾有过的风景。
在书里,我和她一起走过中南美洲的街头巷尾,从灯火阑珊的繁华都市到人迹罕至的没落乡村,从她厌倦的墨西哥“大蜥蜴之夜”,到洪国“青鸟不到的地方”。看尽了每一处的人情冷暖,悲欢离合,也爱极了这条神秘莫测的路。
至今记得墨西哥那一定是迫于生活的苦难和无助而在教堂前用鲜血祈求奇迹的一家老小,他们虔诚的信仰让人震撼痛心,和三毛一样热泪盈眶。
在贫穷的洪都拉斯艰难生活的同胞,在哥斯达黎加寻求安定的异乡人,真是让人无奈和心酸;
也留恋秘鲁一场“索诺奇”而邂逅的荷兰女孩安妮,两人相似的习惯与性格,仿佛前世有缘,注定今生将会相遇。为她将来的路送一份相知的祝福,也替三毛高兴,为这灵魂知己,心灵伴侣。
好想随她向那些仅为两位观众而做认真演出的印第安艺术家欢呼喝彩,是他们的执着让我看到了生命中梦想的永恒。
好想随她踏进厄瓜多尔的草原去寻找前世的心湖,那是一生只能进来一次的地方,有明净的黄昏,成群的绵羊,还有淳朴的朋友“吉儿”和临走时的一碗牛奶燕麦汤……
“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心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
墨西哥令她好奇的自***神,安第斯山脉的心湖,敦煌那尊只有她能看见的开了天窗的瓷面菩萨,是否为她打开了心结,参透了人生?又是否告诉了她最后的归宿?
她失去了很多,只因选择了一条逆行之路。
总有一些人,当世俗的车轮席卷整个世界,却在时光的洪流中逆行,不肯跟随大片的人潮,用坚守的原则与本真撑起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逆行必然孤独,而孤独却并非苦楚。她说“我愿用一生去保护自身个性的完整”。她确实做到了,在这条路上,她用最珍贵的东西换取了一生的不平凡,走得坚定而精彩。
自由是所有人的追求,却并非所有人的归宿。当某天站在十字路口,我愿像她一样,坚定地走上一条属于自己的,逆行之路。
起,养成“以书为侣”的好习惯。
我采用联系比较,让学生将作者对书的看法与自己的实际体验结合起来,通过“朋友”“家”,让学生畅谈感受,唤醒学生心灵上的共鸣,对于文章谈到的读书方法,更是让学生联系自己的读书实际,告诉学生应该怎样读书,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只有将读书与思考相结合,才有收益的道理。将课本知识与学生实际结合起来,学生会理解的更快,体会的更深刻。书,使我们的生活变得轻松而舒适,书,让这个世界充满真善美,当学生真正感悟到这一点时,读书的***是从心底迸发的,教师适时引导他们将想法转化为行动,号召他们加入读书的行列。
这节课的教学让我反思了一些东西:真正的语文科应该上得实在一点。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着力把语文课打造得短小精悍一些,教学目标的设计和过程也力求简单。我的教学目标是“两个一”:读通读顺一篇课文,解决书后的一个问题。
课堂上,我着力地给足时间,让学生去与文本对话,回答书后要求回答的问题,不加重学生的负担,实实在在,踏踏实实地上好语文课。学生接触材料只有短短的十分钟,“文不读熟不开讲。”这是特级教师们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因此,课堂上我从一次自读,二次选难读,三次展示读,后面的随机读,都希望学生在与文本的对话中,把语文学习得更加实
在一些。课堂应该是安安静静的.给学生读书,去体会语言文字。本节课我选择的媒体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简单的幻灯片。几乎用了比较原始的手段,和学生对话,和文本碰撞,激发学生思考。另外,我还很关注细节,让不爱举手的同学发言,让每一个学生得到展示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有所发展。我觉得实在还要体现在让学生乐学,爱学,这需要教师实在地引导,热切地鼓励,真切地调动,当学生有了学习的兴趣,内非肽分泌得比较多了,学习的效果也就更加有效,实在了。
语文课要姓“语”,在课堂教学中我多次安排了“语言文字的训练”。如:静读思考问题,师生(生文,生生)之间的对话,句式变化的意义,读书方法的交流和掌握,对于读书理念的反思,评价这些都是在品词析句中,在引导交流中,在方法指导中实现了学生语文素质的提高,让语文课堂充满浓浓“语文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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