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08 10:59:21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一】

一、许久前观赏电影《荒野生存》,很感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去活,但最后终究没有这样去活。现在阅读小说《在路上》,又有类似感觉。很多时候,一切疯狂仅在心里翻腾,因为我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习惯,习惯的生活,习惯的气候,习惯的睡床,还有黄昏时刻一杯习惯的绿茶。习惯好像一棵树,在一个地方站久了,就会生根抽叶开花结果,再也不愿意挪步。

在《在路上》中, 迪安是有勇气的人,就是不会被习惯约束着,不会长久地被束缚在某个地方,过着四平八稳的生活,过着可以预见而波澜不惊的生活。 他喜欢背叛渐渐熟悉的环境,喜欢在路上。 是的,在路上。

二、在路上,这三个字充满了神秘的诱惑。在路上,意味着已经启程了,还没有抵达目的地。在路上,有点宿命的意味,意味着可能没有终点,所有的异乡都是路过的,所有的风景都是往后退隐的,所有的清风轻快地欢叫的,所有的梦想拍打着翅膀先行的。

在路上,会感觉自己属于世界,又疏离着这个世界;奔走在世界里,又陌生着这个世界;热爱着世界,但又恐惧着这个世界。

在路上,去哪里?干什么?为何目的?一直在路上的人,会不会想着这些问题?迪安不会考虑如此累人的问题。如果把这三个问题都想明白了才启程,那不是迪安的“在路上”,而是繁华城市里小白领的旅游。

在路上,所有的需要都在路上。去哪里?在路上!干什么?在路上!为何目的?在路上!迪安是神圣的傻瓜,过着悲哀又热切的生活。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不安,无法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因为他在寻求,寻求一个地方,寻求一个人,寻求一种生活,寻求一种精神,可以安顿他们一直流浪的心灵。

三、如游鱼这样的宅男,藏在家里读《在路上》,有反讽的味道。或许,肉体已被囚在寒舍,可心已经潜出闭塞的房间。想起《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一辈子就困在船上,他愿意如此自困,他情愿如此自缚,因为他的心随着双手飞舞在黑白琴键上,翻过高山奔过草原潜过深海走过城市越过沙漠,一直在路上。是的,1900的心一直在路上,寻找,再寻找。心的旅程即是他的生活,他不奢望谁来理解他,其实,也没有谁能够理解他,就好像没有谁能够理解迪安为什么将“在路上”当作生活。

四、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间,她的空间注释着:一路走来,这样无奈,这样精彩。仔细想想,用这句话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腾也是比较适当的,再仔细想想,这句话用在许多人身上也是没错。每一个心跳迟缓又还疼痛的人,每一个沉没在生活下又在扑腾的人,每一个孤独着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个忧伤着又自我逗乐的人,你们都在路上,因为你们总觉得远方在远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种意义,值得你们一直跋涉。

我们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直在路上。生活着,就是在路上。思索着,就是在路上。痛并快乐着,更是在路上。

或许直到走不动了,死在路上,一颗灵魂才肯歇息,和路边的青草一起微笑在春风里。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二】

皑皑白雪覆盖的珠穆朗玛峰主峰,鲜红的觇标高耸在峰顶斜面上,纷纷雪碎洒落其上,鲜艳夺目。

六十年前的那一天,身着防寒服的中国登山队队员们,走在了攀登珠峰的山路上。这条路上,充满着变幻莫测,前路未知,但他们从未害怕。这条路上,充满着艰难险阻,前路漫漫,但他们从未放弃。

从一群人,到三个人,无数个默默无闻的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挥洒在这片险峻的土地上,没有鲜血染红雪地,没有临别前的惊天一吼,没有一抹温柔的阳光照耀。他们,在生命的尽头无声无息,以最舒展的姿态沉睡在珠峰里,渐渐被雪掩埋。面对生离死别,他们似乎淡然,没有恸哭流涕,只是颤抖着双手接过队友停滞在空中的手里递来的氧气瓶。他们知道眼角滑落的泪水会转瞬间冻结,那是一份刻骨铭心的疼痛;他们唯恐自己因此消耗氧气,而不能完成队友的使命。

那一年,是中国尝试攀登珠峰北坡的第四年,这是一项人类从未完成的历史挑战,这是一条世界公认的死亡之路。中国人凭着那股坚毅的韧劲和不屈的意志,在珠峰峰顶埋下了放有中国国旗的盒子。遗憾,没能留下珍贵的一手资料,他们所带来的摄像机,在路途中因为救援队友滚下了万丈深渊。

如今,焕然一新的中国登山队带着精准测量的觇标,再一次走在了攀登珠峰的路上。这一次,他们被世界瞩目。

寒风猛烈地呼啸,夹带着雪片直卷而下,暴风雪像恶魔般张牙舞爪地咆哮着,似想要把他们吞噬。冰冷的雪粒砸在他们红色的队服上,转瞬间又弹开,如此,他们裹紧防护服,扎住登山杖,迎风而上。在那一套套厚重的防护服下,是一个个坚毅的面颊,他们的眼神执着坚定,始终望着前行的路,不断自我突破。

六十年后的同一天,他们站在了珠峰峰顶,红色队服闪耀在白雪中,熠熠生辉,他们齐心协力地插下了属于中国的红色觇标,定下最精准的导航系统。他们向世界宣布了珠峰的最新高度,国人自豪,世人称赞。

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勇攀高峰。这十六字箴言深深地记在每一位登山队员的心中,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中。

大国崛起,英雄担当,徒皑皑白雪,岂畏缩惧怕。中国登山队,他们,一直在路上。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三】

慢慢走,用心赏,最美的风景在路上。

那日,我正走在去奶奶家吃饭的路上。路经一个广场,广场上的人零星点点。偶然的一瞥,我望见了那般唯美的风景。在夕阳的余晖下,一位老人推着轮椅上的老奶奶缓缓地前行。樱花树下传来了他们欢快的笑语闲谈,溪水河畔目睹了他们深情的彼此凝视。看着眼前这一幕,我似乎明白,永远的陪伴之路是人生最美的风景,能够陪伴着一起慢慢变老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我慢下脚步,欣赏着这美丽的路途,仿佛脱离了尘世喧嚣,沉浸在这安静而温暖的风景之中。

我轻轻地走进他们,每走一步,心都颤颤的,生怕自己一个脚步声重了些,便打破那世间难得美好。

我就着他们最近的椅子坐了下来。那两位老人循着广场散步,轮椅上的老奶奶也想要站起来。我瞅见老人在老伴地搀扶下艰难地站起来。我便急忙地跑过去,帮着老人站起来,老人抬起头,那岁月的风霜在老人的脸上留下了点点痕迹。

她朝我笑着,艰难地吐出几句“……姑娘,人真好啊,总……总能有好报啊。”此刻的我,微微一笑。

我陪着两位老人走了一会,交谈中我了解到他们的子女都在外工作,他们也早已是年过八旬,平时他们就经常这样,两个人在外面散散步,吹吹风……日子也过得很幸福舒适。是啊,怎么会不幸福,这是一辈子的守候与陪伴,是相濡以沫,爱情的诠释,是回归本真的自然与洒脱。

夕阳的余晖似要散尽了,时候不早了,我早已错过了晚饭时间。我向他们挥手道别,渐行渐远……

倏地回头,两位老人彼此搀扶着,向前走着,夕阳西下,漫长的时光影印在他们身上,如此美好。

我们素不相识,我们在路上偶遇,但温暖早已注入了我的内心。

我再次踏上去奶奶家的路,看着身边的每一处风景。因为我明白,风景在路上,温暖感动随时拾得!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四】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五】

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离别在路上作文700字【六】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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