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只有一部名字好听而电影本身又配不上这个名字的电影。
首先得说这肯定不算是文艺片,赤裸裸的商业电影,笑声和爆米花的味道是这个电影的一大特色,和青春没有太大关系。前面在学校的部分毫无逻辑,或者说很没道理,也许两个小时要将几个人的相识相爱相知讲清楚太难了吧,我觉得完全没有青春的味道,那个扮演河南妹纸的估计年龄都是大妈级别的了,居然还扮演大一学妹,亮瞎我狗眼。
即使把青春等同于爱情本片也不算是青春,说实话,看了电影前80分钟我一点都不觉得里边的角色间有什么感情,四个女人一堆男人还要加上家庭背景,每个人一点故事,虽说主线很明显,但是整体看下来就是每一个人物都不怎么突出,或者说人物之间的感情来的毫无理由,所以结尾即使再怎样安排,在我看来也是毫无原因的。
几乎不去电影院看引进大片,把钱都花在国产电影上,说了这么多,只是觉得有点失望而已。
这个电影也不是一无是处。色调应该是这个电影的一个值得称赞,或者说符合青春这个主题的地方了。看了电影前面的几个画面和音乐以为能很好地呈现一部讲青春的电影,怎么都得有点那些年的感觉或者比他还要经典吧,但是越看就越没有味道了。
唯一让我感动的就是最后那束满天星,一股涩涩的花香在我眼角滑落。还要说说今天在影院的情况,中午看就几乎满场,出来时4点,影厅满人,买票的,等着入场的,有点像情人节晚上的时候,这个电影估计又得5亿+了
这些和我本身没什么关系的,只是我看见宁浩拍黄金大劫案管虎拍三个子有点不爽,我怕哪天王小帅不拍我11了,我怕国产电影这样下去要完蛋,虽然说高票房没什么不好,但是电影和票房扯上太大关系时,就不好了,太极四大名捕这种烂片就是一个例子。
不说了,电影还是很好看的,很好看。
你走进电影院观看《致青春》了吗?《致青春》成就了一部概括性强烈的大学生活的群体记忆,从入学到毕业,除了没关注学习,其他基本上道尽了校园内的酸甜苦辣。更多关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尽在。
有句话常被提起,那就是“如果电影是一把刀的话,被雕刻的就是我们曾经流逝的时光”,这句话用在赵薇导演的处女作《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后简称《致青春》)上,特别恰当……基于影片浓郁的怀旧色彩,以及片中甲乙丙丁各色人物的轮番登场,《致青春》成就了一部概括性强烈的大学生活的群体记忆,从入学到毕业,除了没关注学习,其他基本上道尽了校园内的酸甜苦辣。
这是一段被定格的时光,虽然讲述的是别人的故事,但似乎每个角色都能在自我的回忆中找到类似者,在影片中配比着角色一一对号入座,当然,似乎谁都可以在影片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勾起当年的回忆。毋庸置疑的是,《致青春》将引发集体怀旧热潮。
当未来的憧憬,一点点变为对现实的追索,我们这一代人,就唯有从回忆中寻找曾经的热血与真情。那些散落在岁月之路上的叶片,有的早已枯黄斑驳,有的早已随风飘散,《致青春》的价值在于,能带观众重回曾经的青春,或许是曾经的经历,或许是幻想的情节,但电影如一根火柴,划亮之后,点燃了记忆,唤醒了早已沉睡的情节,甚至重新勾勒出对青春的回忆,一幕幕的悲欢离合,重新成为内心的回响。即使影片结束,火柴熄灭,但萌发出的青春情怀,却不会那么轻易退却,忆起的人和事,也不会在短时内忘记,被勾忆起的曾经的青春,无论酸甜苦辣风霜雨雪,如今回想起来,就如欣赏一件雕塑品一样,都只留下***动的青春,都只留下幸福的味道。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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