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人的一生可以十分的长也可以十分的短,在这奇妙的一生之中,我们总会遇到些什么人遇到些什么事,或好或坏。有时候我们会怪都是这些事情把我们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书上都说了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是否接受教育对我们的认知影响也很大。我们可以犯错,并且找出一万种会犯这种错的理由,也可以找一千种安慰自己的理由,可是却并不是总有人愿意去想一百个原谅你的理由。可能,因为对方并不是自己在意的人,所以也就不在乎,所以世界才又少了一丝纷争和烦忧。
我们降生在这个世界上,或贫穷或富贵,从哇哇大哭开始,就可能拥有着跟其他人都不同的事物,也可能什么都没拥有。而这些事物,刚开始我们毫不在意,但却在后面越来越觉得缺乏。缺乏就像慢性毒药一般,渐渐的侵蚀着我们每一寸呼吸,它可能让人挫败,可能让人再也无法昂首挺胸,慢慢吸取着你所有的力量和自信。你可能或产生很多种想法,也可能产生很多种行为。上天说:所有的得到和失去都有它的理由,可很多人不认命。前方的道路太长,路上的人很多,分叉口很多,你背朝阳光,影子拉的老长,你说:我的阴影面积有点大,是因为我还未转身。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抱负,总以为自己稍微努力就有一番成就。当然,自信有什么不好,因为自信你还可能得到,自卑却意味着永远的失去。可是,你一个转身需要等待多久,是否有生之年还能被他人看到。如果你认真看过生活,你会发现每一段时光都不同。小学的时候我觉得有十块钱就很不错了,初中的时候我有一百块钱就很不错了,到了高中我觉得一千块钱也没什么能让人兴奋了。你所拥有的,在往后的日子不变多,那么即是少了,除非你永远不去对比。如果你不愿意跟这个世界一样,就不要怀着跟这个世界一样的想法,否则你的一抬头一举手便透露出跟这个世界上一样的气息。再怎么否认,再怎么挣扎,你的样子还是如同世俗一般。有时候,自己看着自己也会有点可笑。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很多经历总结了起来就得出了人生的总总道理,而其他的什么人看到这些经历看到了这些道理,也读出了不同的道理得出了不同的感悟。那么多人,总有一个人会与自己读出的一模一样如出一辙,可能这些人会相遇,又或者不会。我们爱着生活,因为爱所以才活着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哪怕这个生活无法跟童话一样美好,而自己可能永远无法是这个生活的主角。那又怎样呢,很多事情做不到,也很多事情做得到,只看你的意愿和你的勇气,甚至你只需要一个在一旁类似怂恿的人。不要去羡慕别人,别人的生活永远是别人的,而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你会发觉的,也会为自己自豪。那些烦恼,在下一段时光里便不再是重要的了。
有时候我们经常觉得没有人能理解自己,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就像个孤独的个体存活在人群里,我们飘飘荡荡试着寻找灵魂的伴侣。有时候我们会怀疑整个世界,有时候我们会怀疑自己,无论是哪种怀疑,请选择能让自己舒适的想法过活。毕竟,这世界上最难的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将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每一天都有那么多时间,可有人愿意倾听别人的所见所闻所感。我不清楚其他人是怎么样额,我只知道我很喜欢听别人跟我诉说,因为对我来说可能是一个故事,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种怀旧,而我们都享受到了一种舒适。这世界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有一个理由,爱和关怀是不需要理由的,虽然它有时候需要一种身份。 受骗的人太多,受伤的心太多,渐渐的警惕和防备,让我们彼此之间都有了距离。很多人说只有血缘的人才会无条件的爱你,一般的什么人都带有利益或者目的的接近。可是,如果你愿意,如果你能确定,如果你待人如亲人一般,是不是也能获得如亲人一般的待遇。这世界,最没有逻辑可言的是感情。而感情,让世界和生活越来越温暖和美好。不怕坏人,就怕假好人。不怕受伤,就怕背叛。心灵支离破碎的时候,也是另一种极端产生的开始。谁不想做一个善良无邪的好人,光明正大的享受阳光。
我曾经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从黑夜走到了白天。我曾经不问出发乘上一辆车去了很远很远。我曾经窝在一栋房角肚子撑到了天明。我曾经在被窝里一直哭泣到第二天。我曾经拿着手机傻傻的等消息等到睡着。我曾经撕心裂肺站在天台准备终身一跃。雨,一直下,下个没完没了,但是我一直相信会有晴天。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骄傲,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不会输给任何人或者事。
你经历过什么,我经历过什么,无论谁的经历都是一天都讲不完的内容。就像星空上端的星星一般,密集透亮。我们的生活才走了20多年,以后会有更多的事情等待着我们去相遇,期待吗,属于你自己的人生。
俗话说:文如其人。读曾国藩的家书,好像听见他在耳边娓娓道来,看不到丝毫厚黑、狡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政治家。家书从曾国藩由翰林院庶吉士初授官职到去世前不久,跨越近三十年。除了思想渐趋成熟外,他的志趣仍然和少年读书时一样,始终以读书人自居,这决定了他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成为他一生成功的基石。他在信中表述的对为学、作文、历史等等的认识,有很多经验值得后人学习,按现在的话说,即是他有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和领悟能力。他科举出身,却深得教育大义,更加强调灵活大气、坚挺的文风。他在家书中对自己官场得失谈的较少,而始终牵挂在心的是少年时学习的误区,如字体、天文等,这几乎成为他一生的遗憾。同时,他官学并举,胸怀大略,时时刻刻警戒自己:做官清廉、做人谦逊、做事勤劳。对弟弟、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力透纸背,非一般官宦人家所能及。
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过来人对以前每个阶段读书方法和效果的总结。他的方法积极向上,深得儒家精神熏陶。开始认为自己学术修养已经可以了,可是准备写书时又认识到基础不扎实、涉及面窄,还远远没有达到总结前人经验后再提炼的地步。他讲究做人与作文融会贯通,特别强调读书的意会和对人的教化作用,教导儿子“自古圣贤豪杰、文人才士,其志事不同,而其豁达光明之胸大略相同。以诗言之,必先有豁达光明之识,而后有恬然冲融之趣”,“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于陶诗之识度不能领会,试取其诗反复读之,若能窥其胸襟之广大,寄托之遥深,则知此公于圣贤豪杰皆已登堂入室”。对科举考试,他评论道: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针对弟弟们的考试失利,建议他们从自身找问题,到主考官面前说情。他总结了为学初始阶段模仿和积累的必要,“收效较速,取径较便”。对于通用学习方法,他谈到“看生书宜求速,温旧书宜求熟,习字宜有恒,作文宜苦思”。读经之法在于“耐”字,一句不通,不看下句;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他感叹少年十五、六岁是人生长、读书的关键时期,自己到三十岁时方悟出文理之意,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以为重的知识。
除了读书习字之外,曾国藩也提到了修身养性、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姑且不论他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是非功过,仅从个人角度来看,历史上轰轰烈烈、建功立名的人物能做到功成而退、善始善终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晚清动荡的政局下,他以汉族耕读人家出身的背景,能做到官居一品,爵至封侯,不仅需要足够的能力和魄力,更需要洞悉人生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可以从曾氏家书中窥见一斑。他在位居高官时仍能以朴实的观念教育儿子,“陈岱云姻伯之子,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在大儿子23岁时,指出“今年二十三岁,全靠尔自己发愤,父兄师长不能为力”;对小儿子则指出“生长富贵,但闻谀颂之言,不闻督责鄙笑之语,故文理浅陋而不自知。处境太顺,无困横激发之时,难期其长进”。他在京城权倾朝野,却规劝家人不要自高自大,插手地方政事。对同为高官的弟弟,他谈到“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却勤俭二字,别无做法”,“此时家门极盛,处处皆行得通。一旦失势,炎凉之态处处使人难堪。故不如预为之地,不见不闻之为愈也”,“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从这些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他的坦诚大度和坚毅稳重,这些绝不是所谓厚黑,完全是积极向上的认识和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现代社会卡耐基、拿破仑·希尔等的成功学如出一辙。读曾氏家书一个重要的收获就在于能让读者直接与他对话,有助于纠正社会上某些观念的误导。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放暑假的时候,闲来无事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小王子》,一下子就被文中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被那些简单而又奇妙的图画倾心。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德克旭贝里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列翁·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满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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