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中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近半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在新年来临之际,家家户都要包饺子来庆祝新年。今年的大年三十,我不仅尝到了美味的饺子,还亲自过了一会包饺子的乐趣。大年三十晚上,爸爸和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包饺子,我溜进厨房,看见爸爸正在和面,妈妈正在准备饺子馅,我说:“妈,让我也试试吧。”妈妈看见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了。我高兴极了,因为我就要学包饺子了!妈妈拿起擀面杖给我做示范,只见妈妈左一下右一下,一个个又薄又圆的饺子皮就成了,我一看,心想:原来这么简单。看我的吧!我胸有成竹的接过擀面杖,学着妈妈的样子一手拿着面团一手推动擀面杖开始了,不料面却粘在擀面杖上,弄了好半天手上面板上都成面了,真烦人!妈妈看着我焦急的样子笑着说:“要撒点面粉才能不粘,但也不能撒太多否则就不好包了。”妈妈又给我讲了许多要领,并耐心的指导。我尽量按着妈妈说的去做,可刚开始擀出来的还是四不像,看着妈妈那么不厌其烦的教我,我想:我绝不能气馁!经过反复操练,我越擀越熟练了。看着圆圆的饺子皮在我擀好了面皮,该包饺子了。
我兴致勃勃地拿起面皮加上馅照着大人的样子包了起来,可饺子馅好像成心与我闹别扭似的,一个劲儿往外跑。我站到妈妈身边想看看妈妈是怎样包的,却看见妈妈把硬币放在馅里包进饺子里,感到好奇怪。就问妈妈是干什么的,妈妈告诉我,谁要是这就是包饺子的乐趣,我体会到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克服了所有困难后,我们才能成功。吃到饺子熟了!妈妈端上了热气腾腾的饺子,我吃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美滋滋的。虽然包饺子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我学会了包饺子,也值得的。这个饺子,他就会在新的一年里有好运。为了能吃到这个饺子,我迫切希望能把饺子赶快包好。我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耐心的琢磨着,思索着。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了一番努力的.学习,我终于学会了包饺子,我用手不经意的擦了擦头上的汗,却弄得一脸面粉,变成了一只小花猫。的擀面杖下快速飞舞,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寒假就这样结束了,新的学期也已经开学了,现就寒假的实践情况报告如下:
实践前——思考
20xx年x月x日,学校正式放假。
经过一天的休整,当刚回到家时的兴奋与惬意渐渐淡去,我回想了一下自己这半年的大学生活,虽然在学校里的生活平静而快乐,可我却看到了“危机”———就业危机。在大学这个相对自由的天地里,同学们都在努力的通过各种机会来磨砺和充实自己,希望能多学习一些东西对自己将来走进社会有所帮助。然而,大学只是一个沟通校园与社会的桥梁,是我们步入社会前继续充实自己知识的“深加工厂”。最终我们还是要面临社会和市场无情的竞争与淘汰,仅仅依靠校园里的知识是不够的。于是,我开始思考:怎样才能让自己在寒假这个短暂的时间里学到一些校园里学不到的东西,从而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经过了一番思考后,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母:独自到附近的装饰装修公司去应聘。由于考虑到自己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决定进行为期10天无偿的义务劳动,主要目的是体验和学习,以便尽早适应社会的工作环境。在得到父母的认同后,我决定第二天就出去找单位应聘。
实践中——行动
x日一大早和父亲在外面吃过早饭后,我揣着自己仅有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求职。
虽然在电视上看过人家应聘,心里也作好了被打击的准备,可毕竟是第一次,站在应聘单位的门外还是紧张的打起了退膛鼓。一直在一旁的父亲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要不我去帮你问问,看看人家要不要人,你再进去。”“不……不用了,我自己去问,不行我再换一家,你……你还是先回家吧。”我拒绝了父亲的“帮助”,因为我知道,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生活在父母的扶助中,现在的我如果不迈出这独立的第一步,那么这次应聘将失去意义,即使得到这份工作,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收获,因为我已输在了起跑线上。待父亲转身离开后,我稳了稳自己的心绪,深呼吸,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x装饰公司的大门……
半个多小时过后。
“成功了!”我带着难以掩饰的欣喜走了出来,因为急着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人,回家的脚步也显得轻快了许多,可没想到一抬头,发现父亲就在不远处的拐角处等着我。原来,他这既是监督我又是关心我,顿时体会了父亲的一片良苦用心。在确定我这次单独应聘成功后,他也只淡淡的对我说了一句:“看来真的是长大了。”是呀,就在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真的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要等父母安排妥当了再去做的小孩子了。这又不禁有让我想起刚才临离开公司,经理退还我学生证时对我说的话:“我之所以录用你,是因为我欣赏你的就业危机意识和这种敢于单独到社会里推销自己的勇气,对于你这样一个刚上大一的女孩子来说,能做到这两点是很不容易的。”想到这里,再一次庆幸自己之前没让父亲为自己去打探,否则,这份工作说不定就丢了,而我也少了一次考验自己信心和勇气的机会。
当天下午2:00我准时来到公司,和办公室的同事打过招呼后,见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我就找了两本书关于家居专修基本常识的书看,因为上午和经理商量过,由于我的能力和时间有限,一些复杂和长期的工作我也不能做,于是就安排我每天早上做一下办公室的清洁工作,以及简单的客户接待工作,其它时间就自己看书学习或看别的同事如何制作电脑效果图。而要作到接待客户时能应付一般的提问就必须先增加自己这方面的知识,于是决定先看看书熟悉一下。我拿着书翻翻看看,不知不觉已经快5:00了,这时一直在外面忙的经理回来了,见我书快看完了就说到:“快看完了啊,速度挺快的嘛,看的怎么样了?看完了我要检查的,你要能复述出来才行。”“啊!?”我心里不禁一惊:怎么办呀,我翻的太马虎了,复述恐怕……经理没理会我的惊讶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这时我才知道,经理这么说一方面是要考验我的学习吸收能力,一方面是要求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一定要认真仔细,看书同样如此,决不能走马观花,要对自己负责。尤其是一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事,更是不能马虎的,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而让我深切体会这一道理的是第二天的清扫工作。
一直都认为打扫卫生是个再简单不过的工作,家里的清洁工作我也只是偶尔做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这次的清洁工作,让我改变了对清洁的看法。把办公室的卫生做完之后,我开始了卫生间的清洁工作,把地板上的水渍扫干净以后,擦了墙壁与镜子,看看没什么要弄的了,准备出去看书了,忽然想起了“细节决定成败”:既然我是出来锻炼的,就要得到老板的认同才行,而像我这样的清洁工作谁能做,怎样才能让我的工作更出色?就是更细致的清洁!从新审视了整个卫生间,我发现自己之前的工作的确是不够彻底的:墙上的瓷砖上还有星星点点的小水渍和污垢,洗漱台下面也有不少灰尘,而问题最严重的还是便池上的污垢。看到“任务”还如此“艰巨”,我就脱去外套准备来大干一场,瓷砖和洗漱台已经弄干净了,就差便池了。说句实话,在自己家里我还没刷过厕所呢,但为了工作我决定“牺牲”了,还好厕所里没有什么异味,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面对一些顽固的污渍,我也顾不上衣服会溅到污水,拿着刷子就使劲的刷,不觉间时间就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看着被自己打扫的整洁一新的卫生间,忘记了酸痛的胳膊和鞋子上的水渍。虽然这件是并没有被经理注意到,但我自己却有了收获,那就是对“细节决定成败”更深层的理解: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的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一个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工夫,决定着事情完成的质量。
渐渐的工作步入了正轨,我也慢慢的适应了我的工作,可时间过的很快,10天的实践工作即将结束,经理特别为我开了一个简短的小会:
1.检查的学习情况。
2.谈谈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共同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3.学习。
4.列举分析哲理小故事。
5.对自己近期学习情况的总结。
我短暂的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除了收获以外留下的是更多的思考……
实践后——感悟
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使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向工农群众学习,培养锻炼才***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这次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社会是另一个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既能让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体现,更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陶渊明说过“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从实践中得到锻炼。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1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
还记得第一次庭审的旁听,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其中年纪最小的初中未毕业,而爸爸,作为他的辩护人,在法庭上,竟难过得激动地流下了泪,或许是痛苦又心疼的泪吧。看着泪痕印在他那沧桑的脸上,同情之情立马燃起。他儿子年纪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骗过去的了。然而,当看到法官那义正严辞的方脸时,心中警钟即时敲响,作为法学人员,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义公平更需有一颗中立之心!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笑猫日记之青蛙合唱团》。故事主要是讲:在一个闷热的夜晚,有几千只青蛙从乡下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翠湖公园里,笑猫问他们的团长为什么来到这里,团长说:实不相瞒,我们在乡下活不下去了。青蛙团长的话让笑猫感到十分震惊。
第二天,笑猫被此起彼伏的蛙声叫醒了。笑猫听到虎皮猫医生惊呼:亲爱的,你看有好多四肢不全的青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在密密麻麻的青蛙中,的确有好多残疾青蛙,有的有三条后退,有的没有前腿,有的只有一条前腿。笑猫问青蛙团长。唉,说来话长,这就是我们从乡下逃到城里来的原因。青蛙团长说:现在好多工厂都见到乡下去了,工厂里的工业废水直接往河里排。许多在被污染的水中长大的小青蛙都是有残疾的。
看完后我很想去把工厂给拆了,为他们报仇。而且青蛙可以吃害虫,比如蚊子。哪些可以传播的疾病没有了,那就太好了。地球上的大部分疾病也没有了,地球就变得更加美好了。
在书上学习时,只是抽象地认为,绑架罪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当然必须考虑的是构成要件。而在实践中,需做到实际的运用。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强制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威胁及其他暴力手段来所取财物就是勒索财物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骗取了乙的手机,乙不平,以暴力手段实际控制甲,威胁其返还。这并不构成绑架罪,而为拘禁罪。只有当乙索取超过手机价值以外更多的财物才有可能构成绑架罪。
理论的知识真的需要通过实践的运用,才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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