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知道这本书,包括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也引用过,大致猜测是关于梦想和现实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开始找来读。很少一口气把一本书给读完,愣是熬夜看完,很是喜欢。
读的快就难免囫囵吞枣,没有那么细致深入的理解。因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读的时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笔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鲜明立体真实,很诡异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异自私残忍冷漠无赖的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也有那些让人发笑甚至觉得很可爱的瞬间。看很多评论比较各个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欢斯特里克兰,而我却奇怪地透过文字像布兰奇或是阿塔莫名被这个天才画家吸引。可能因为极度真实的一面对现实的讽刺,也可能因为那追寻梦想的坚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天才画家而自动忽略那些性格和行为上的不足。所以对天才画家的结局还是有点唏嘘和可惜。那幅人与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却像布兰奇的画像那样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画完后就毫无作用,实现精神涅盘后的付之一炬,有点儿悲壮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说“红毛”是天选之人。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般放弃一切和无视一切甚至做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只为心中的梦想而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兰的天命就是成为伟大的艺术画家,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天命都是这般远不可及难以实现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个医生所说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是某方面的艺术家——生活,大多数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为一个普通人过好这普通的一生。
读到这个标题,您先别疑惑,请先跟随我体验一场别样的人生:假如你从小可以“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你想同别人分享这小小的奇特能力,可他们都认为你是怪物,纷纷惊恐地远离你,你会怎样?
会孤独?会自卑?会消沉?
从出生起,草间弥生一直扮演着“你”的角色。少见的幻听、幻视病症让她被迫远离人群,独自承受多种压力。她的世界很少有与普通人重合的时候,这少之又少的机会,便是她凝视、创作波点的时候。穿波点的衣服,创作布满波点的《南瓜》,时而在高雅的艺术展出展,时而在精神病院中挣扎。旁人爱她的作品,更爱她艺术家背面精神病患者的身份。
心理学家阿德勒著有一作——《自卑与超越》,此书内容详实丰富,尤其是其中专业的心理学分析对生活十分具有指导意义。同样不得不注意的还有作者的自身情况和创作历程。虽然笔者对书中写的生命意义、宗教等方面内容也有兴趣,但是为了避免出现“追二兔者,不得一兔”的问题,选择只分享一点。
阿德勒自幼羸弱,患有佝偻症,行动笨拙,喉部也有毛病。和草间弥生一样,可以说是不幸之人,想必因自身缺陷也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在书中他分析很多消极情绪的产生时,都有提到人体缺陷的原因,但是我们明显能感受到他释怀了,接纳了自己的“与众不同”。
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心理或者生理上有缺陷的人,我愿称这类群体为“维纳斯”。鲁迅先生认为:“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一定程度上是这样的,当我们对探讨“爱情、生命、梦想”等人类避不开的母题感到厌烦时,殊不知对残障人士而言这些词分量有多重。看过一场盲人足球赛,几乎热泪盈眶。场上共十位运动员,只允许两位守门员有部分视力,其余八人公平起见,一律带上眼罩。传球、抢球、射门,普通球场上普通发生着的动作在这里表现得有些怪异,甚至丑陋扭曲。可是冲破自体缺陷,他们坚韧拼搏的身资着实令人动容。
我曾以为盲人的梦想无非是看见彩色的世界,普通平静地过完一生而已。但肤浅的思想境界实在无法揣测精彩的灵魂。听到盲足运动员回答央视记者自己的梦想是“拿盲足世界杯冠军!”时,我才发现自己过于傲慢和愚昧。
应该把“依米花”献给每个不屈的“维纳斯”,它生长在戈壁,状似野草,乍看下平平无奇。为了两天的花期,需要五年时间来完成向下扎根汲水的准备工作,然后在第六年春天的某一个清晨绽放出美丽的四色花瓣。
“维纳斯”们渴望灿烂的精神和依米花一样强烈,异于常人,他们勇往直前的蛰伏岁月都更漫长,一生美丽一次更需要努力与坚持。生物界还在争论依米花是否为杜撰出的植物,但是就算是一场梦,只要足够美丽,在困顿时做一做又何妨?
标题选词时笔者纠结过要用“成为”还是“亲吻”,细思后选了后者。用“成为”的话,内容是要写给“维纳斯”们的,而我有什么权利去要求他们,没有深刻了解和体验,以一个健康者的身份指手画脚难免显得傲慢无礼。而用“亲吻”的话,内容就是写给普通人的,当渺小试图要证明自己的伟大的时候,挫折就已经注定了。
对于那些饱受困难挑战的人,我们除了了解、帮助但不过分关注外,还应有一份敬畏心存在。就像面对断臂的维纳斯——美与残缺完美共存的神明,会有亲吻以示尊敬的冲动一样。
第一次读一本小说希望自己能够再早一点遇见它。
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它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和王尔德的“我们都身在井隅,但有人却能看见星星。”不谋而合。虽从不以独树一帜自诩,但是天生对那些追求本我的人没有抵抗力,也会不自知地被吸引,就暗自窃喜着自己也许也会看到月亮星星吧。这一层面的理解不想再赘述,很多人都写了长篇大论的感悟,我只从另外两个角度去思考。
除了书中对精神渴望这一层面的直接描写令人向往外,其实其中对男女关系的侧面描写也一样动容。如果不是对情爱的冷漠,怎么能更好地衬托对创作激情的渴望呢?要不然看见月亮的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那个什么都不要了的医生呢?但是反过来,这也的确在男女关系上又一次的启发。
另一方面,故乡。我第一次明确意识到有些人生错了地方是去到敦煌的时候,站在鸣沙山上的我执意地认为自己上辈子属于粗旷的大西北。第二次是今年在佛罗伦萨,不知道怎么了,从提着行李踏出火车站的一刻起,我觉得空气的味道都对了。于是那晚和朋友在老桥的沿岸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欣赏着夕阳,我就知道有些人就是在另一个地方才更舒服的,因为城市也都是有生命的,你要去一座跟你脾气相投的城市才会觉得即使生活琐碎都毫无怨言。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好读,但是可能由于我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法国的地形有了大概的了解,读起来倒觉得一气呵成,是不费力了。另外,虽然毛姆本人也受到了很多争议,但是这是本值得一读的书,大概是它认可了我认可的生活态度吧。
嗯,年轻的时候能在巴黎和伦敦小住过一段时光,可真是三生有幸。
在幼年的早期,我们受周身环境的影响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意义”和“目标”,而之后我们所作出的各种行为,都是以此为导向进行的。故一些人作出一些常人看似难以理解的行为,归根结底都是其“生活意义”出现了偏差,而我们一旦推测透其行为背后的生活意义,一切疑问也就都迎刃而解。
此外,作者还进一步阐释了对“优越感”的理解。一方面,优越感是促进人类进步发展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基于“错误”(按作者所言生活意义的人们往往由于“自卑感”促使自己作出各种行为,为的是在别的方面寻找“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却是自我催眠式的,是无法促进自我进步和发展的。
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适用于看别人,更有效地用于自我的审视。一旦看清自己行为背后的意义和目标,以及对不当的优越感的索取,心好像也渐渐变得平静。
最近我在阅读中外名人故事时的这本书时,发现里边有关于莎士比亚的故事,我经常看妈妈在阅读莎士比亚的书,于是我也想看看莎士比亚的悲剧和喜剧故事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一个悲剧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里,蒙太古家族和凯普莱特家族是一对仇人,但蒙太古家族之子罗密欧和凯普莱特家族之女朱丽叶,不仅不是仇人,反而是一对恋人。但是最后,罗密欧因为听见朱丽叶死的假消息,服毒自***。而朱丽叶醒来的时候,得知罗密欧死,也选择了用刀自***。
我认为如果蒙太古家族和凯普莱特家族不是一对仇人,而是一对朋友,那么他们的悲剧也不会发生。这个爱情故事能流传千年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剧情描述了一段两人相爱却不能结婚的故事,而且他们的对话的用词,特别优美,也特别恰当。比如罗密欧说的:
“我借着爱的轻翼飞过园墙,因为瓦石的墙痕,是不能把爱情阻隔的;爱情的力量所能够做到的事,它都会冒险尝试,所以我不怕你家里人的干涉。”
因为他们两个家族都互视对方为仇敌,所以认为对方家族教出来的人全是坏蛋。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罗密欧与朱丽叶,深爱着对方这一点是不容怀疑的。因为他们得知互相死了之后,都选择了和他死在一起。
这种做法嘛,我并不赞成。因为他们是都想和对方在一起就代表深爱着对方,一个深爱着对方的人肯定不想让对方死。这种做法对对方来说都是一种很不好的选择。
在读完这本故事之后,我想到了一个中国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我认为这些故事能流传万年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表达了一种美好的爱情。我认为最好的爱情是爱情美满,都能快快乐乐的活下去。但是有些爱情在一开始还是比较美满,但是到老了可能就有一点矛盾,但是我认为,一对夫妻到老了应该不会分手了,毕竟他们都在一起经历了几十年了不可能在最后放弃吧。
莎士比亚的爱情虽然美,但是都是悲剧,这里我祝所有结婚的人:婚姻美满,都是喜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主要描写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在维洛纳城,凯普莱特与蒙杰克两大家族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然而,浪漫的爱情却偏偏在这两个家族之间发生了。
凯普菜特为他的独生女朱丽叶举行盛大的舞会,因为少年英俊的帕里斯已经向她的父亲求过婚了,而这正是凯普莱特热切希望的。除了蒙杰克一家,城里所有富人都在被邀之列,蒙杰克之子罗密欧带上面具和朋友梅尔库乔和本沃里奥冒险混入了宴会。
达官贵人提巴尔持和被指定为朱丽叶未婚夫的帕里斯在欣赏着朱丽叶那迷人的舞姿。趁梅尔库乔吸引人们注意的机会,罗密欧走近朱丽叶,向她倾诉爱慕之情。他的假面具意外地掉了,那英俊的面孔深深地吸引住了朱丽叶。意外的暴露迫使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不得不离开庄园。奸诈的提巴尔特发现了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们,并且告诉了朱丽叶的父亲。
舞会结束了。朱丽叶从奶娘那里得知,俘获她芳心的名字叫罗密欧,是她家族仇人蒙杰克的儿子。朱丽叶走向阳台,望着银色月光下的花园,思念着英俊的罗密欧。终于,她发现偷偷溜进花园的罗密欧。在梦幻般的银色月光下的花园里,这对一见钟情的恋人情不自禁互诉爱慕之情。
可怕的灾难还是发生了。傲慢的提巴尔特阴险地***害了梅尔库乔,而他自已也在决斗中死于为友复仇的罗密欧之手。罗密欧被判终生离开维洛纳城。
罗密欧来到朱丽叶的房间,当两人最后一次相拥在一起的时侯,朱丽叶的父母和奶娘进来了,帕里斯也来到了屋內,但朱丽叶对他冷若冰霜。朱丽叶的父母怒气冲天,威胁要把女儿赶出家,绝望的朱丽叶找到劳伦斯神父恳求帮助。神父想出一个办法,建议她喝下一种假的毒药,喝完后会像死去一样昏睡。她的父母以为她真的死了,就在家族墓地给她举行葬礼。神父会把实情告诉罗密欧,让罗密欧连夜赶回来,带着苏醒后的朱丽叶远走高飞。晩上,朱丽叶假装答应父母第二天嫁给帕里斯。第二天早晨,当父母和新郎来找朱丽叶时,他们见到的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朱丽叶。
朱丽叶服毒自***的消息不径而走,迅速传遍全城。得知心上人噩耗的罗密欧不知内情急奔维洛纳城。凯普来特的家族墓地里,全城的人们都来参加葬礼。当人们离开时,罗密欧冲入墓地。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心上人,喝下随身带来的毒药,倒在了朱丽叶身旁。苏醒过来的朱丽叶看见身边死去的罗密欧悲痛已极。失去罗密欧,生命于她已毫无意义,她拔出匕首,刺人自已的胸膛。
看着死去的女儿,爱情的力量超出了维洛纳城两个家族的不共戴天之仇。双方老人终于拋弃前嫌把手伸向对方。
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悲歌!
为了得到爱情,一个不惜冒着死亡的危险喝下毒药,一个不怕犯死禁夜闯坟墓;为了难以圆满的爱情,一个饮鸩自***,一个利刃穿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人类在诞生不久,被外部的自然界严重地束缚着,自然灾害无法抵挡,野兽侵袭难以抵抗,群体生活于是变成了一种本能的需要。只有忠诚地和群体融为一体,才能弥补个人力量的不足。当然,这种忠诚是建立在地域的相近或者种族血缘相似的基础上的。也正是这种对群体的忠诚,才有了社会凝聚力。而且往往是对敌人的恐惧越强,社会的凝聚力就越强。这种社会凝聚的机制与政府无关(政府在当时也未曾出现),它出于个人的心里需要。
随着群体规模的扩大,领土的不断扩张,忠诚所依赖的地域以及种族关系被信仰所代替。对神学的忠诚,已经超越了对领土边界的忠诚。信仰一致,是民族凝聚力不可或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是一个巨大的移民国,而他们的民族却可以很好地团结在一起的原因。在现代技术以前,大国的团结是很难做到的,除非这个国家全境范围内的社会上层有要团结在一起的共同愿望。
在这里之所以说是“社会上层”而不是全境的人民,是因为权力掌握在国王和贵族等少数人的手中,其他的\'人只需要服从就行了。上层社会信仰什么,下层就会被驯服并调教。对于服从的这部分人来说,命运是不幸以及悲惨的,但历史却告诉人们,尽管大多数人过着奴隶生活,国家的繁荣却并不为此受阻。
社会单位的由小变大,在某些方面来看是战争的结果。在原本小规模的生活单位里,人人相熟相知。而社会单位扩大到一定规模之后,成员之间的互补相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想这个单位能够有序地进行下去,就必定会出现相应的制度来加以约束。约束制度一出现,政府和权力就随之而来。早期的政府职能包括防止私人暴力以及制造刑法并保证实施,这些职能同样延续到现在。尤其是有了现代技术,政府的控制强度得到增强。政府就是一种权威,人民只能服从,两者之间的合作具有强迫性。极权主义也就不可避免,它将成为人民自由的一种限制。不得不承认,极权主义体制下的社会比较稳定,但却缺乏活力与进步的动力,人民的悲惨境遇同样会存在。
尽管社会的进步需要不同寻常的个人来推动,但个人的活动性在一个高度组织化的世界里,只存在于少数不同凡响或者有着特殊地位的人手中。科学家的伟大远不如政治家的强大,前者为后者所用。而且在现代社会中,科学发明是需要国家来提供物质上的强大支撑的,昂贵的设备以及足够的人手,不是哪个科学家私人能够负担得起的。当然,早起的科学家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以个人的身份在做研究确有其事。
虽然现在很多国家都倡导民主,公民手里也握着投票权,但是这仅有的一张投票权在政府的整个运作中所体现出来的作用简直微乎其微,所以大多数人活在所谓的民主政治中,对政治的感受却是并不那么民主,相反,把它看做是专制社会也无可厚非。
有一点我们要明白,那就是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赞同与自身利益相悖的事情。道德的进步虽然得益于“对各种残酷习俗的抗议以及对人类同情心范围的扩展”,但不要指望政府会善待那些想要打破现有体制的革新者,顺利的道路,只能是政府自己决定要革新才会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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