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了,八年了,但那份疼痛我还是难以忘怀。八年前,我的爷爷因为下楼梯不小心滑了一下,立即被家人送往市医院。第二天,抢救无效而窒息死亡。奶奶听到这消息要昏了过去,我也愧疚,在事情发生前我还吵着要妈妈买给我汉堡吃。
小时候,爷爷经常抱着我去他朋友家玩。我还模糊得记得,爷爷朋友的孙子,只比我大一两岁。结果我们在玩玩具时,我把他给咬了,这位小孩疼得大哭,但爷爷并没有怪我。小时候我脾气很暴躁,别人不跟我玩时,我总是狠狠地揪人家头发。一次,我到福州医院做身体检查时,一位妇女抱着的小孩,因为他跟我玩使我不开心,我又一次揪了小孩的头发。那位妇女一直骂我爷爷:“你是怎么管教你孙子的?乱揪人头发就是没素质!”“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一定会注意。”爷爷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事情了解了,爷爷并没有怪我,只是吓唬吓唬我,说:“你这个小淘气!以后不要乱揪人头发了,要不然会被坏人抓走的。”我听了,害怕极了,之后没咬过一个人。
但我贪玩、淘气的念头还是没被消除。我是多么想挽回一次啊,因为那时候我实在对不起爷爷。爷爷每天带我去玩,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我总是打他,还把他东西给藏起来。爷爷没有怪罪我,只是每次都对我笑了笑罢了……我连自己都厌恶那时候的自己。我没有让爷爷好好安心睡觉。爷爷在睡觉时,我把他的拖鞋给扔到了垃圾桶,他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这使我的野心更大,接二连三的把爷爷的鞋子扔进路边垃圾桶里,几天就会被我扔一次新鞋。我是对我自己的所作所有多么后悔,要是可以,我甚至想对着自己摔几巴掌。但一切都晚了。
直到现在,我把爷爷藏起来的锄头还在厨房的偏僻柜子里,直到现在,家人还不知道在何处。我还清楚的记得,爷爷躺在棺材里的.模样。以前,甚至妈妈在我不吃饭的时候就说:“只要把这碗饭吃的干干净净你的爷爷就能回来。”我马上吃得精光。可是,爷爷他没有回来,没有。现在,我总是盼望能见到爷爷一面,哪怕只是一秒钟也好。甚至,在梦里遇见了爷爷,梦里的我和爷爷是玩的那么开心,我们奔跑在草原上,不知疲倦的奔跑在草原上。
泪以流到键盘上,但我挽不回爷爷,挽不回和爷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爷爷六十岁就结束了生命,结束生命的原因可能一半是因为我,为了我,他不要一切!我希望,希望在遥远的天堂里的爷爷能看见这篇文章,孙子为他写的文章。那是一声呼唤,但了几分悲伤,几分嘶哑。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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