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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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27 10:48:09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一】

我的书桌上有一盏很别致的猫咪台灯,它是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猫咪台灯全身是粉红色的,头上长着像金字塔一样的耳朵,大大的眼睛,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它的身体小小的,可它的用途可大了,在停电时就可以用它来照亮。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时,一不小心把笔掉在了一个角落,不管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因为角落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东望望,西望望,突然,看见了我的猫咪小台灯微笑地看着我,这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办法,我拿起台灯往角落里一照,一下子就看到了笔。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实在太累了,于是我趴在桌子上,自言自语地说:“好累呀!”但我突然看见书桌上的一个影子,我往上一看,原来是猫咪台灯,它还是微笑地看着我,给我鼓励,让我坚持。

台灯的作用是多么大啊!有多少人在为梦想而努力,而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台灯,默默地帮助了他们。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二】

暑假里,妈妈带着我去了次北京。就在我们去长城游玩时,看见了一样小长城雕塑工艺品,我一见就爱不释手,缠着妈妈给我买下来。看到我这么喜欢,妈妈就满足了我的要求。

这件雕塑可真好看呀!它虽然只是一小截长城的复制品,可它照样非常雄伟,因为这是许多人用生命筑起的呀!

这个小雕塑的正面写着长城两个苍劲的大字,后边还盖着一个看不懂的印章,可能是古文字吧!

这个长城雕塑造得真是惟妙惟肖呀!竟然连一个小窗口、射击孔都不放过。可见这工人是多么用心哪!最令我惊奇的是,这长城雕塑之间还有山峰!这工人技艺是多么高超呀!

听卖东西的小贩讲,这个小长城雕塑原来是一块石头,被工人雕成长城模样后,上了一层金漆。

我把这个心爱的长城雕塑摆在了学习桌上。每当我学习学累时,我就把它拿下来看看、摸摸,便马上又精神了起来。如果你也去长城游玩,一定要买一个这样的雕塑哟!不然就太遗憾喽!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三】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如果没了书就不能进步,不能进步就不能成长。由此证明人类是离不开书的,书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哟。

在我看过的书中有让我欢乐的故事,也有让我愤怒的故事,今天我就给你们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给你们推荐这本书呢,这还要从一个故事说起。

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妈妈,生了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然后,她不辞辛苦的照顾孩子。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最后那个孩子有没有给他妈妈一个拥抱。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只要一直坚持着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成功。然后,我就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突然进来了,可我还浑然不觉。妹妹问我:“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呀?”我回答说:“《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可是,她却说:“当然可以啦!”听完她说的话之后,我大笑不止。原来她把《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误以为是我在问:我可不可以抱她。后来,我告诉她:“《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一本书的书名,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一本书。

著名的大学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营养,没了营养就长不高。同时,书也一样,人也要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心灵才能成长。可是如果你不读书的话,你的心灵就获取不到营养,你就不能健康的成长。所以,书和营养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我体会到的写作方法是: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在我看来,书中的知识的价值可比黄金屋、颜如玉的价值还要高一万、一亿倍。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四】

我的小闹钟是我过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我可高兴了。

它带着一顶小帽子,两只蓝色的大耳朵,披着一件粉红色的衣裳,两条短短的腿,钟面是蓝色的,上面有十二个刻度,钟表上有秒针、分针、时针。

它可以准时叫我起床,不让我迟到,晚上叫我准时睡觉,让我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有一次我妈妈给了我一元钱,让我买铅笔,我却买了小零食,妈妈问:“你买的铅笔呢?”我低下头说:“我……我放在学校了。“说完,我就进了我的房间,我坐在书桌前,小闹钟看了看我,好像在说:”主人,你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哟。“于是,我去找妈妈说明了情况,我说:”妈妈,其实我拿钱买小零食了。“妈妈微笑的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

小闹钟默默地为我们奉献,我太喜欢它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五】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喜爱的一本书英语作文简单【六】

我喜欢的一件小物品是小闹钟。它是我八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圆乎乎的身体,披着红色外衣。它有两个红色的大耳朵,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两只灰色的小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特别可爱。

它每天都准确报时,按时叫我起床,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在睡觉,小闹钟就“叮铃铃,叮铃铃”的叫了起来,而且还特别的响亮,我睁开眼一看,眼花了,看到的是七点整,我想:反正也是7:40到校,没事儿的。没想到闹钟又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再不起床,我就生气了!”我赶紧擦擦眼睛,啊!7:25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背上书包跑到学校,幸好没迟到,不然又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可真要谢谢我的小闹钟。

小闹钟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它陪我一起玩,不让我再孤单,我们共享快乐,它就像人一样拥有生命,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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