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初一语文

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初一语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30 20:48:38
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初一语文

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初一语文【一】

我们各自找到了座位就开始看表演,第一个节目是六(3)班的诗歌朗诵。六(3)班的同学缓缓走上台来,就开始朗诵了。轮到全班的诗歌朗诵了,邓老师把我们叫了出去,安排好出场仪式,我的心情不由的紧张起来,再加上我站在从右往左数的第一个,入场时要第一个入场,心情更紧张了,我摸摸我的心,我的心在砰砰直跳,但有一想是为班级争光,不能出错,心情微微有点平静了。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六(3班表演完了,该轮到我们上场了,我鼓起勇气第一个走了上去,由于心情过于紧张,我站在台阶上差一点儿摔了一跤。

主持人陈思婕和刘屹峰开始读了,先是陈思婕读:红旗飘飘……,然后是流屹峰读:五星红旗……然后是他们一起读:让我们伴随着歌声,倾听在《您的旗帜下》……我还在愣着发呆,就已经开始读了,我迅速跟上来一起:“读国旗下,党旗前,雄壮的《国际歌》回旋着奋进的音符,小学六年级作文《有趣的语文学科节作文》。”读完,我眼望前方,昂首挺胸,气势逼人在流屹峰读的同时我们班的“军人”开始表演了,他们表演的多么像真正的军人啊,你看,他们出的`拳,多么有气势啊,还有那马步,站的好啊!我在惊叹。你别说那女同学装扮的白衣天使,也可是一流啊,别说那五个会跳舞的同学就连那个对舞蹈不怎么熟悉的谭傲也跳的有摸有样。

第一个节目表演完了,我下场了,心情平静下来了,我轻轻的舒了一口气,坐在座位上看我们班的表演课本剧《掩耳盗铃》你瞧那些同学们都津津有味的看着吗?我们班的最后一个节目就是奇志大兵的名著《审贼》是由我们班的搞笑大王刘屹峰和李俊啸表演的弄得我们哈哈大笑。

时间飞速的流逝,节目一转眼就表演完了,我们就有秩序的到食堂吃饭去了。

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初一语文【二】

胡老师是从五年级下学期才开始教我们,是来接替我们以前的邹老师的。邹老师去农村支教了,而她则刚回来。她走上讲台所说的第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你们在我眼中都是一张白纸,都是善良可爱的,我希望你们把这张白纸画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其实,在胡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之前,我虽然有些期待,但更多的'还是紧张,因为那时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在80~85分段里徘徊,三年级时还险些掉出70分。不过没多久,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我觉得她很特别,上课时不仅风趣诙谐,还常挑那些成绩起落较大的学生(比如说我)回答问题。小学的语文不像初中语文阅读分析那样繁琐,甚至要求“标准”,所以我回答问题时就没有负担感,而她总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报以一个微笑或很普通的赞美的话,让我对自己的答案充满信心;下了课之后也不像别的老师一样直接回办公室,常在班级里陪着我们,像朋友一样和我们聊天、说笑。

在胡老师教我们之前,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棵小草,是落在草丛里没人发现的那种。哪知才第二个星期,她就注意到了我。她说,她知道我以前成绩不好,但她相信我,相信我成绩能够提上来,不想让我放弃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没有信心。

有了胡老师的理解和关注,我没理由再让老师失望。我暗下决定,不管眼前困难有多大,我都绝不畏惧。我一定要让胡老师看到我的努力,看到我的进步,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师对我的一片苦心。从那以后,我的成绩就渐渐的提了上来。特别是语文,有了长足的进步,英语和数学也均跳上了优秀平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善解人意且温和善良。

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初一语文【三】

有一本书,从高中时就一直陪伴着我,它是一本小说但是我却不知疲倦的一遍一遍的阅读。以后是细细品味或者是匆匆翻阅,总是能读出不一样的味道。 机缘巧合下我得到了这本书,记得还是初中的时光,无意间看到电视上在播放一部电视剧《尘埃落定》。电视剧中呈现的西藏的风景,湛蓝的的天空以及静谧的'草原以及给人激进的高原景色一齐向我涌来,瞬间被击中那是还算懵懂的心灵。不知不觉得就被这部电视剧吸引,还记得那会家里信号不好时不时地出现满是雪花的现象让我感觉无处适从,在加上爸妈管的比较严所以更加珍惜那些观看机会,往往在这种相对极端的环境下自己更难忘这些瞬间,好似被激发潜能似的,对剧中情节、人物、语言如数家珍。

慢慢的我的目光从风景转移到故事情节上了,情节的一步步推进,跌宕起伏。很久之后我攒钱买到了这本书——《尘埃落定》阿来。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西藏,土司制度并没有随着清政府的覆灭而崩溃,反而没有了束缚更加强大。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我”慢慢讲述的,“我”是个“傻子”,是麦其土司醉酒后与一个汉族女人生下的,是麦其土司的二儿子。母亲因为“我”是傻子而气的没有了奶水,父亲而是因为“我”是“傻子”从来不把我看在眼里,哥哥则是更是没有把我当回事因为“我”仅仅是他的一个傻弟弟对他的土司继承人造不成任何威胁。虽然我是傻子,但毕竟是土司儿子,堂堂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下人们对我是毕恭毕敬,虽然他们也同样认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故事就这样很奇异的发生了,“我”是土司制度的繁盛到衰败的见证者,也是共和国在西藏政策见证人。

土司制度本身就是中央政府为了限制藏族组织产生一家独大的措施,随之而来的就是各土司之间的矛盾不断,你来我往。在这个小世界里,“我”就是这样奇异的存在,与下人为伍但又在思考关于“辖日”的问题,为什么人要分成好几种等级而又同样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乱世中往往只有我这种“傻子”才能看清个中关系。每个土司都是有联姻关系的个体,但在金钱、地盘等等问题面前显得格外的“不认人”。土司社会随着外来势力的介入不断分裂,最后也终将走向了道路。

面对乱世,“我”这个傻子显示出异于常人的冷静和想法,这也让其他人很正常,因为在他人眼中“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随着”我”的预言一个个实现,土司的世界发生着变化。不断地借助外来势力打压对手,另一方面却被外来势力控制,一步步成为别人的傀儡,慢慢毁灭。“我”的独善其身显得尤为重要,“我”不是土司,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傀儡,“我”

能够为将来做打算,因为“我”能预言。对现实的认知以及变化都能使自己免于其难,最终在新中国政权到来时得以善终。

“傻子”的思维是我对这本书喜爱的一大原因,因为能及时认知世界并能够有相应的变化,冷静的头脑和大智若愚的境界确实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重要的品质。

尘埃落定后,一切归于平静,唯有世界与自己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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