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多姿多彩,每一只小东西都灵巧、可爱。童真童趣的孩子们都有自己及其喜欢的小物件,喜欢它们的'眼神,喜欢他们俏皮可爱的外形。我,当然也不例外啦!
在我家里有很多让我喜欢的物品,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储蓄罐。因为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的储蓄罐很精致,它是一个很可爱的小金猪。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挺着一个大肚子。好像提醒我们,它的肚子很能装钱。我坚持把积攒的零用钱放到里面,这样金猪的肚子就会越来越大,它就会越来越开心。
有一次,放学回家。爸爸妈妈出门了。我独自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我发现本子用没了。这时我抬头看见小金猪,它笑眯眯的看着我。我有办法啦。我连忙从小猪的肚子里取出一元钱去买本子。终于把作业写完啦。爸爸妈妈回来,我把这事告诉了他们。妈妈说这就是你养成好习惯,帮你解决问题。我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美美的。
去年,四川人民遭受强大的地震。全国人民都纷纷捐款。我们学校也举行了大型捐款活动。我没有向妈妈要钱。而是从小金猪里取出350元钱,捐给了灾区。小金猪的肚子虽然空了。但是我感到很满足,因为这是我的一份爱心一份力量。
从这两件事中,可以看出储蓄罐对于我的帮助很大。所以我要继续养成存钱的好习惯。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
我家的小闹钟有很多种,它们形状不同,颜色不同,样子也不同,各式各样。唯一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是我的“小报点员”,。在这些闹钟里,我最喜欢的是我那一直陪伴我的“忍者神龟”小闹钟。
它大约手掌那么大,有十七厘米高,里面有时针、分针和秒针,你追我赶地不停地运动着。
它的样子既勇敢又帅气。透明的玻璃罩,映在它那绿色的肚皮上,旁边围着一圈闪闪发光的银色金属圈。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大大的,眼睛上围着一条红丝带,怎么样,很帅吧!它手持双刀,一起插在地下,显出一副很勇敢的样子。而最辛苦的是表盘上的劳动者们:时针、分针和秒针。它们按照规定在表盘上准确无误地走着。瞧!红色的秒针走得多么地急促呀,好像身后有一只狼在追赶着它;墨绿色的分针走得那么的自在,好像在无忧无虑地散步似的;黄色的时针,别看它停着不走,其实它也是一位劳动者,一刻也没有停过。
自从我和小闹钟结伴以后,我就再也不睡懒觉了。每天早上,小闹钟就发出清脆的“零零”声,催促我起床上学、锻炼身体。每当我想要偷懒的时候,它就发出“嘀嗒、嘀嗒”的声音提醒着我:“怎么啦?你想偷懒啦?”于是,我马上打起精神来,又和它一起赛跑。
小闹钟从此以后就和我形影不离,现在,我正和它在赛跑呢,看谁先跑在时间的前面。
在我的书桌上,远远的就能看见一座精美的小房子,红色的砖、红色的窗棂、红色的墙底座、白色的墙。在墙的一侧有两只大大的耳朵,另一侧有一个像拉起井绳的辘轳呢。你一定以为这是我桌上的装饰品吧,或者看来来像一个存钱罐,哈哈,都错了,他是一个陪伴我四年小学生活的卷笔刀。
卷笔刀的两只耳朵,向中间挤压,拉开,就能放进笔头,另一侧用手摇动辘轳,铅笔就会被里面锋利的螺旋形刀片三下五除二的消好。小屋的大门拉开是一个暗盒,里面装着木屑和铅笔灰在它的两边有四扇窗户,能看见里面的铅笔灰。因为我常常不将铅笔灰倒掉,所以妈妈常常会埋怨我懒,我却调皮的对妈妈说:我怕它饿着呢!
有一次我们家来了一个小客人,他东翻翻西翻翻,看见了我的小房子便爱不释手,越看越喜欢,突然他将手指放进了笔洞,拿不出来了,情急之下想要转动辘轳帮助自己解脱,我在旁边看见大叫一声,他吓得瞪着眼睛看着我,我赶紧帮他小心的取出了手指头,乖乖,消着手指头了,可怎么办啊!
我的卷笔刀怎么样,你喜欢吗?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毛绒玩具,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过生日时姑姑送我的小玩具熊――胖头。为什么把它叫胖头呢?因为胖头长着一个硕大的脑袋,非常可爱。
胖头全身洁白,没有一点污渍。胖头的耳朵上有一个蓝色的小蝴蝶结,小蝴蝶结上有很多小熊图案,配上许多五颜六色的点点,简直漂亮极了!
胖头的眼睛炯炯有神的,在太阳的照射下,像水晶一样闪闪发亮。有时,我一摸它的头,它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在对我说:你瞧我多可爱呀!胖头的鼻子很好玩,粉红粉红的.,好像生气了似的。胖头最有特点的地方是它的鼻子下面居然没有嘴巴,这让我怎么和它怎么说话呀!?胖头的身上穿着一件碎花裙子,裙子上面也有许多小熊图案,裙子上还镶着几颗钻石,这让裙子显得更漂亮了。胖头穿上这样的裙子,就像一个美丽的白熊公主。胖头的手上还有一个绿色的手链,这个手链花了我一年的零花钱给胖头买的,我给自己都舍不得买呢!胖头的腿上还裹着层花布,因为冬天来了,我怕她冷啊,看看我多关心胖头呀。胖头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小布鞋,鞋上有几颗黑色的小珠子,每颗小珠子上都刻着"LOVE"这个单词。小布鞋上还有一个绿色的蝴蝶结,可爱极了!
我生气是,总是那胖头出气,比如:揪揪它的耳朵、拍拍它的头、冲它大喊大叫,可胖头总是默默的承受这,想到那个情景,我还真对不起胖头。
胖头还是我知心的伙伴呢!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外面忽然下起了暴雨,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吓得我大哭起来,我连忙抱住了胖头,胖头那柔软的身子就像妈妈的怀抱一样温暖,看着胖头黑黑的眼睛,好像在对我说:别怕,有我陪着你。在胖头的陪伴下,我慢慢的停止了哭声,并和胖头做起了游戏。
胖头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欢乐,我非常喜欢她。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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