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运用一线串珠的手法作文600字)

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运用一线串珠的手法作文6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11 20:46:28
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运用一线串珠的手法作文600字)

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一】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

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

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二】

生活中,法律有时候似乎离我们很远,有时候又似乎离我们很近。说远,是因为我们不知法,不懂法;说近,是因为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甚至会不知不觉中犯了法。

在我看来,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国家明文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概不允许进入网吧。可有些黑心网吧老板为了赚钱,不顾及法律,让正在上学的未成年人随意进出他们的网吧。如此,不仅让那些学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走上了厌学弃学的道路,更是使得法律形同虚设,损伤了法律的尊严。

邻居家的亮亮就是一个鲜活的事例。小学成绩优秀的他,自从被他的哥哥带到网吧玩过一次,就似铁块遭遇了吸铁石,恋恋不舍离不开网吧了。每天放学回家路上都是拐向网吧的方向,一直玩到爸妈找到网吧揪着他的耳朵,才迫不得已地跟着爸妈回家。最初他的爸爸妈妈只是苦口婆心地劝说,慢慢地变成了怒气冲冲的训斥。随着去网吧次数的增多,屡教不改,他的爸爸妈妈竟以拳脚相加,并再也不给亮亮零花钱了。随着亮亮对网吧的沉迷,就像染上了毒瘾的人一般。没了零花钱的亮亮因为缺钱进不了网吧,竟然偷窃爸爸妈妈的钱又去了网吧。事情败露,少不了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在学校里的亮亮,也不再是之前那个活泼开朗、深受同学欢迎的优秀生了。每天上课都会经常打瞌睡,下课后就坐在座位上沉默寡言,目光呆滞,好似一桩木头一样。这所有的变化,难道不是黑心网吧老板违法经营的错吗?

网吧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寒假里,我向爸爸坦露了我的疑惑。爸爸同意带我去网吧感受一下。推开门,一股浓烈的烟味和刺鼻的垃圾食品的味道扑鼻而来,昏暗的大厅里,每个闪着荧光的屏幕面前都有一个圆圆的脑袋,真是座无虚席啊!在这样的环境里,原本该是鲜活的人似乎成了一个个没有灵魂的动物,只是机械地不停地操作着鼠标。他们有些人呆滞地看着电脑屏幕,目光空洞;有些明显是学生模样的男孩儿,躲在昏暗的角落里玩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发出一两声怪异的惊叫。

我向爸爸使了个眼色,和爸爸一起来到吧台里工作人员面前。爸爸用半带开玩笑的口吻说道:“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网吧,你怎么让这些学生都进来了?”那人赶紧递上一支烟给爸爸,支支吾吾地嘟哝着,并作势对靠近的二个男孩说:“快点啊,你们时间到了赶紧走啊。”

我和爸爸走出网吧,回头赫然发现网吧门口贴着一张醒目的标语:未成年人不得入内。几个字是那样的大,那样的醒目,可网吧老板的心里真的有这几个字母?

是的,亮亮和那些迷上网吧的学生们,固然缺乏自控力,可那些无视法律规定的黑心网吧老板难道不也有责任吗?如果所有的网吧老板都能遵守法律不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那么一些痴迷网吧的学生,不就多了一丝向上奋进的希望吗?

其实何止是网吧老板,生活中违法的现象不是还有很多吗?工厂乱排污水,商贩制造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各种欺骗欺诈事情……生活中如果我们都能知法懂法,不去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社会是不是会多一些美好呢?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我做起,从今往后,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

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三】

法,他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是悬崖边一声亲人的呼唤;是在茫茫大海中的指示灯。法,我们每个人都应了解。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我们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遵纪守法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仔细想一想,他就在我们身边。你是不是遵守学校纪律,你是不是热爱学习主动思考,你是否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你是不是诚实勇敢,从不撒谎。你有没有在公交车上主动为别人让座,有没有在家里主动为父母洗碗。如果有,你就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如果没有,就从现在起,从自己做起,加入这个队伍中去。当然不只是这些还要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开人生的第一步。我们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分辨是非不做违法的事。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守法,法律是神圣的,只要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向我们身边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运用学过的法律只是来保护自己。

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让我们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一线串珠法的作文记叙文【四】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他认为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同时他又强调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很明显独裁的专制政体是人民所不希望的,人民被极大的奴役着。君主政体也是不太保险的,共和政体则需要防止人民的委托人隐蔽自己的腐化。腐化了的委托人常常口口声声称赞人民的伟大,来掩盖自己的野心;他们不断赞赏人民的贪得无厌,来掩盖自己的贪得无厌,最终让人民陷入不幸之中,人民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为了约束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尽可能的避免独裁,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部分。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最初的学说的研究是以罗马为背景的。罗马人民掌握有最大部分的立法权力,一部分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一部分了;元老院掌握大部分的行政权和某一方面的立法权,并且同时掌握一部分的司法权,具有任命部分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对抗人民的权力。国家的权力被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手中,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人独裁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的。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的平衡,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的格局。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虽然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但是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跟其他所谓的民主的制度一样,并不真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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