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骑士"可以说是我在2002年之后看过的最棒的影片,在它问世前此之前是"致命魔术"(也是2002年之后,巧合的是这两部作品都处于诺兰之手。我个人觉得,诺兰的电影之所以吸引我,很大程度上和我做科学研究的职业有关,回到亚里士多德时期,我们现在的科学在当时都是属于哲学的范畴,因为我对哲学一直有着不轻的眷顾。就像我们做科研的人,每个人都必须对存在(本体论和对存在的认识(认识论有着自己的见解,否则便是属于没有信仰的人,再怎么出色的出版都掩盖不了自身的空虚。诺兰的电影,给我的感觉,都在对存在,对本质进行着思考。他通过符号化的极端人物,展现了这类人物为了我追寻自我而走向意想不到的极端,"致命魔术"的黑暗和成功不在于他的结局有多震撼,而是在于当你深刻体会主人公们的付出和牺牲,疯狂和歇斯底里之后,爱变成了毁灭。爱的一开始都是美好的,不过当爱过度膨胀之后,你自己就成了自己的敌人。虽然主人公们的角色本身是异类,是极端的,但是我们如果自己想想,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由于我们自己真实的爱,到后来让多少人变得痛苦。这个世界,如果真正按照真实的颜色赤裸裸地前进,我们的世界又将如何?
这个问题同样在"黑暗骑士"中得到了延伸。而且更深刻,更揪心,更令人绝望。这里面大致有三个符号。蝙蝠侠,他的初衷是inspire the good,在"侠影之谜"里面,他认识到的是,要克服恐惧,就要把自己变成恐惧的一部分,然后让恐惧成为自己的武器。在高谭这个城市,黑势力猖獗的本源在于腐败,致使无人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对犯罪者绳之以法。蝙蝠侠的第一步是让自己成为黑势力的恐惧。然而,要让一个城市真正有希望的,是这个城市的人们。将希望诉诸于一个身穿盔甲,运用科技,智慧和武艺的"英雄"并不能使城市光明。这就引出了蝙蝠侠的第二步,让老百姓认识到普通人也可以有能力光明正大的制服黑势力。不过,他自己心里也清楚两点,第一,蝙蝠侠和普通民众的差别,这差别的结果就是比如说,当你看到歹徒在光天化日下抢劫的时候,你的选择不是自己见义勇为,而是等待蝙蝠侠的帮助,因为他更有能力这么做,虽然蝙蝠侠本身没有超能力。第二,蝙蝠侠是站在法律边缘的人,他自己为了为维护法律而犯了法越了界。如果老百姓为了自己的正义而知法律于不顾,那么他的理想就一瞬间轰然倒塌。这个时候,他就需要一个普通人,一个不戴面具的英雄,一个光明骑士,来激起普通人心中的希望。而哈维就是这么一个人。
哈维,作为光明骑士,他正义凛然,他能将几百位黑分子送上法庭,虽然是在蝙蝠侠的帮助下。高谭从未如此的光明过,蝙蝠侠的理想也正在实现。这个时候,这个社会的另一个符号,小丑,出现了。他是这个社会的一种思想,或者说是这个社会最真实的颜色。他看观点,其实是触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利剑。人性本恶,自私,贪婪,正因为有这些,高谭才会如此,人心才会麻木,观后感《真实的颜色:黑暗骑士第7遍观后感》。不到迫不得已,谁不想道貌岸然?到了危急时刻,这些文明的人就会互相厮***。就在最后两只船都未爆炸的时候,他还在说,只是条件未到。其实,仔细体会,蝙蝠侠需要光明骑士的一个原因,也是希望心爱的女人可以回到自己身边。就在小丑故意把两人的名字说错之后,蝙蝠侠选择了Rachel,而不是象征城市希望的哈维,从广义上讲,这难道不是一种自私吗?小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赢了。蝙蝠侠说服不了小丑,开始是不了解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即便在管家的梳理后,他还是不能从心理上击败小丑,为什么?因为,小丑的真实。他认为规则,计划,法律是反自然的,正因为有了这些条条框框,才会有不平等,腐败,因为有权势的人总是能够有利于法律约束之外。小丑希望混乱,没有规则,大家就会互相厮***,适者生存,这就是绝对的公平。当哈维失去Rachel的时候,他心里的黑暗一面正在迅速膨胀,他辛辛苦苦的追求,到头来竟是如此结果,公理何在?小丑在正确的\'时候出现在频临奔溃的哈维身边,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并没有教唆哈维去做什么,而是让哈维统一了他的观点,现在的世界不存在公平,若要公平,只有成为机会主义者。小丑是个意志力极度强大的人,他不在乎死,如果哈维当时***了他,也就正好证明了他的正确,又毁了光明骑士。而哈维他的内心并不强大,正如小丑所断言的那样,到了需要的时候,他心里黑暗的一面就会逐渐侵蚀他光明的一面。光明骑士,在真实面前,也居然理所当然的不堪一击。
同样在我看来,小丑他并不是完完全全的处于混沌状态,他说他自己没有计划,他只是做事情,他有计划,只是他没有条条框框,他开始抢劫黑帮的银行,是为了引起黑帮的注意,后来他计划自己被抓和故意说反那两个人的地址。他也并不是非要和蝙蝠侠和哈维过不起,他是观念上对法律和规则的否定,如果把距离缩短,其实也就是我们研究的领域不同学派之争。
但是蝙蝠侠此时为了自己的理念,他相信人性当中国名的一面,虽然人性当中有着险恶的一面,自私的一面,丑陋的一面,但是人的一生其实也都在克服它们,所以会有条条框框,会有规则,会有法律,否则倘若大家对随着自己的本性,世间将混乱不堪,而人和动物也将没有本质的区别。人性当中光辉的一面也会战胜邪恶的一面,所以他如此肯定无论哪艘船上的人,都不会率先按下那个按钮。而这点,也恰恰是小丑忽略的地方。我们制定规则,来克服自己的另一面,是为了引导我们自己那光辉的一面。
所以,小丑不能获胜,放任本性放肆的观点不能获胜,因此,蝙蝠侠做了一个很大的牺牲,他将自己化成黑暗,他为了这个城市可以做任何事情,他担下了***害那几条人命的罪责,这样,光明骑士的形象将永远存活,民众心里的光明也终有一天会被激起。他也深深知道,这样,他退到了比原点还后面,以后每次出现,老百姓都会站在他的对立面,但是他愿意这么做,做这个电影里的第四个符号,也就是电影的高潮,黑暗骑士,这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黑暗骑士说,因为真实不够好。
放到我们如今的社会,看着这部电影,就越发感到现实的无力,我们眼前的真实,难道就都是真实吗?那某个城市而言,高楼矗立,什么社么会办得举世瞩目,但为什么论坛上,民间,却到处都是抱怨声呢?一个中国最发达的城市,老百姓买房买不起,上学上不起,看病看不起,而让我们看到的却都是欣欣向荣。火灾后一个个歌功颂德,火灾前都他妈干什么去了。伪善的真实,依旧是真实,真实不够好,真实让老百姓身心疲惫,开始变得麻木不仁。贫富差距的拉大,是对法律规则无力的最完美的讽刺。法律为谁而立?制度为谁而设?然后,这种真实下,乱象丛生,物质爱情,拜金女,一个个奇异的符号们开始出现,我们能怪他们么?是这个黑暗真实赋予了他们的存在。揭开真实的面纱,他下面的世界,和小丑所向往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同。比起上海,或许高谭是幸运的,因为它有个有钱,有智慧的黑暗骑士在塑造光明。
不过,我依然和蝙蝠侠一样,有着乐观的理想,中华民族泱泱千年,我们的民众一定能够走过去。
真实?
说干就干,爸爸找来红领巾为我蒙上双眼,让我从楼上走到餐桌。红领巾被蒙上的瞬间,我像从光明世界跌入了万丈深渊,四周黑咕隆咚的,看不到东西有一种不安全感。我用手在空中不停地摸着,脚也在地上胡乱地踢着,试图摸到墙壁。啊,终于摸到了,于是,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摸着墙壁慢慢地继续前进。尽管我小心翼翼,可是脚还是踩空了,好疼! 无奈之下,我只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手摸着地板下了楼梯。彷徨的我在黑暗中漫无目的地前进,一不小心撞到了茶几,我疼得大叫一声,倒在地上。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我只好把“尊严”抛到脑后,坐在地上匍匐前进。
就这样,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餐桌并坐了下来。踏实感油然而生,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爸爸觉得我表现不错,决定奖励我一个冰激凌,要是在平时,我肯定会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冰箱前挑选自己喜欢吃的冰激凌。可现在,我的眼睛被蒙上了,想吃到冰激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我在黑暗中艰难地摸索寻找,虽然找到了,却食之无味。
短短的几分钟“黑暗之旅” 结束了,我终于体会到了盲人的痛苦和不方便,但他们依然很坚强,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同样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解开红领巾,又回到光明世界的我发现,灯更亮了,世界更五彩斑斓了,我更热爱生活了......
“黑暗幽灵”头上戴着一顶神气的头盔,头盔两边有长长的红色尖角,身上穿着一套黑色的盔甲,一只手上拿着一把厉害无比的“极光剑”,另一只手拿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地裂镰”,离近了看,你会被它的帅气所折服,这也是我喜欢它的一个重要原因。
妈妈给我买的是拼图玩具,当时拿到手上,打开包装零件全部都是散装的,一个小袋一个小袋的包装好,每个部件都是单独的一小包,我吸取上次的,拼完一个部件再拆一包,这样拼起来,难度系数就小点,虽然拼好它仍花了我两个多小时,不过也是值得的,拼好后,我把它竖立在桌上,远远看去,那姿势,那神态,简直威风极了,拼好玩具的那种喜悦感和满足感让我自豪,也让我彻底喜欢上了这个玩具。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玩具是倍加爱惜,因为这是我辛辛苦苦拼好的,是我的劳动果实。
讲述了一位次神特鲁克人名叫莫亚.法西.特鲁克。她是一位女性。因为作为黑暗种子而生,父母为保其安全在她六岁时将她通过时光缝隙送到了千年之外。在那里,她仍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心地善良的她因为天生的优势和更容易得到神一族的眷顾而被人们妒忌。
在魔法学院时的三个好朋友,她自以为可以用自己生命去保护的朋友,利用一个不太高明的阴谋,将她送入了光明教会的格里格监狱。在那里,即使不被狱卒折磨死,也要提防在睡梦中被从地底缝隙中钻出的大虫和妖怪吃掉。在那里她度过了三十年时光。特鲁克人是很长寿的她出狱后相当于人类的十八九岁。随后开始了她的复仇和自身修为的提高。她经历了从学徒成为祭祀到大祭司到最高祭祀,用狡黠的`智慧和过人的胆识,熬过了一个有一个难关,收服了一个又一个魔兽。通过历练,她打败了夜神哈斯,并取代了他。在感情上,她只相信毫无血亲的弟弟和与自己定下血盟的混血精灵西斯塔尔。西斯塔尔经过历练最终从光明圣骑士转变为暗夜精灵最终成长为大精灵王。
两人肩并肩战斗,最终在一起了。对莫亚而言,她的前一百年生命是很悲惨的,但她重生后的生命又是精彩而辉煌的。她印证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这句话。有西斯塔尔不离不弃的守护,两人一个眼神就能懂什么意思,相信即使她以后的路是血与泪的荆棘之路,她也会走的坦坦荡荡。
给岁月以文明,给时光以生命。
地球人就是傻孩子,不知道黑暗森林法则,傻傻等着外星文明拯救自己,招来了强大的对手,家也快没了。
还好三体人没法识别地球人的内心想法,于是地球方制定面壁计划。赋予面壁人至高无上的权利,随意支配资源,通过表象迷惑三体人,实则进行谁都不知道的对抗计划。三体支持者中同时出现了破壁人,需要拨开重重迷雾,了解面壁者的真实意图,并公之于众,让计划中止。本身这个设定就挺有趣的,所以看这一本中数个让我觉得激动的时刻就是某个不起眼的人突然出现了,告诉面壁者:xxx,我是你的破壁人。然后讲出他看到的面壁计划真正的样子。四个面壁者,四个面壁计划,一个比一个精彩。
罗辑也是神一般的存在,作为唯一一个被三体世界数次下令追***的地球人,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有时候最厉害的武器其实最简单,都不需要花费多少资源。罗辑的武器就是在他掉入冰湖中的那一刻突然参透的黑暗森林法则。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猎人,不管是天使还是魔鬼,不管是娇嫩的婴儿还是步履蹒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还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我看过很多的科幻小说,如果硬是要从中挑出一本最好的,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黑暗森林》这本。可读性方面,这本书不是那么易懂的,但是这丝毫不能阻止我对于他的喜爱。
书中牵涉到一些陌生的理论,我们可以先把这放在一边,就谈谈情节人物方面。
即使是一部科幻小说,他的内涵也是远甚于我读过的许多文学书籍。简单的地来说,书中讲的是外星人侵略地球的一个故事,看似老套得不能再老套,但作者却让我们耳目一新。
书中有两个主角,一个名叫罗辑,另一个叫章北海。从性格上来讲,两人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甚至在全书中,两人从来没有过任何交集,但这却并没有影响到故事的叙述。
先来谈谈罗辑,他的人生可谓是一波三折。他本来只是一个平凡人,但是一次谈话却改变了他的一生。他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可是他却选择了避开世人的目光。在一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过着自己幸福的生活。但是这幸福的生活却被意外地打断,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拥有这些权力是应当为全人类的生死做点贡献的。他开始反复琢磨那次谈话,终于,他明白了关键所在。故事的最后,他用同归于尽的方式作为与外星人谈条件的筹码,最终赢得了胜利。
其实我们都可以在罗辑身上学到一些东西,他和我们一样,都是普通人,在巨大的权力面前,他选择了逃避。这和遇到某些困难时的我们难道不是一样的吗?不过,他没有这样一直逃避下去。最终,他站了起来。虽然也被人误解,可是他却一直与外星人作着对抗。这种抵抗一直持续到了他人生的最后几年。
再来看看章北海,虽然小说中描写他的笔墨不是很多,但是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却比罗辑要高很多。他一开始是一个海军舰长,由于得知外星人入侵的消息,他成为了太空军的一员。作为优秀人才,通过技术手段使他一直活到了两百年后。两百年之后地球有了自己的太空舰队,拥有上千艘宇宙飞船,大多数的飞船都能达到光速的百分之十五。此时的地球人信心大增,认为肯定能赢得与外星人的决战。
可是章北海却清醒的意识到了当前的局势,他明白仅仅凭速度的优势根本无法战胜入侵的外星人,于是便驾驶着一艘宇宙飞船逃向深空,想为人类保留下最后的火种。果然,不久后整个地球舰队被外星人派来的一艘无人飞行器毁灭了。
章北海这种人在现实中也许根本不存在,因为他的冷静,甚至冷静得可怕。不过,我们还是要学习一下章北海式的冷静,我们的人生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令我们手足无措的事情。这个时候我们就很需要冷静。因为在很多时候,冷静地处理一件事要比在不冷静的情况下处理会好很多。在《黑暗森林》中,作者把这种冷静导致的后果放大了很多。但是这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冷静的重要性。
从文学的角度上来看,同时处理两个角色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且作者却将两个角色描述得有血有肉,并且给小说增色不少。《黑暗森林》这本书可以算得上是一本奇书,他带给我的震撼远远不止这些,远远不是这几行文字能够说完的。有些甚至难以言表,在此建议大家都能去看一看
对,传闻。
小到一只蜜蜂出现在某处,大到总统爱上XXX,都是传闻。
“要是这样发展就好玩了呢!”
多多少少的,传闻都有这种希望在里面。
不是么?
人,本就不是完全善良的。
听过这个故事吗?
有一个人,12岁,写小说,画漫画,弹琴,唱歌,作曲,学习样样精通。甚至各种游戏都精通。
别人家的孩子,不是吗?可真实的情况是——
真!烦!啊!最最讨厌小X孩了
别人家的孩子之一——王茹月。
面对着一个5岁的侄儿,不禁默默想。侄儿霸道的大叫道:“快来陪我玩嘛!!!!”
无奈一声,换成一张好姐姐的`完美嘴脸。对着侄儿笑脸相迎:“我们玩点什么好呢!”
真相,是你眼睛无法企及的光。
游戏人生,不是吗?
作者王如月酱的话:“游戏人生,分为“游”“戏”“人”“生”四个不同题材的小说组成。尽量日更,支持一下,四个题材轮流更哦!!!追梦励志感受人生的”游“,黑暗勾心斗角的”戏“,魔幻妖人共舞的”人“穿越感受神奇游戏的”生“你喜欢哪个?(注:标题会写是“游”“戏”“人”“生”中的哪一个的,这个是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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