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防溺水“六不”教育入脑入心,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有一点至关重要,千万不要在被水淹没的道路上行走,这样非常危险!
水是生命之源,大家的生活天天都不能离开水。可是,同学们,你们知不知道?看上去平静而柔弱的水,有时也会吞没一些人的生命,显示出它可怕的一面。
夏季的脚步愈加近了,天气也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一个高发期。无论是学校的老师,还是家长,都常常告诫大家不要私自下河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可有的同学一直不听劝告,在放学后、周末或者节假日到水边去,致使溺水事件时有发生。
就在不久前,我在一篇报道上看到,有三位小学生觉得我们的游泳水平非常高,于是三个人就约好一块去河里游泳。当他们正游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其中一位同学不知如何就忽然游不动了。他在水中不停地挣扎,溅起了大片的水花。游在前面的同学一听到“扑通”声,就快点掉头去救他,可还没有游到他的身边,就已经沉入水底了。吓得那两个同学快点大声呼救,附近的大人听到呼救声纷纷赶来救援。大家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溺水的小孩捞了出来并送往医院,但那小孩还是由于抢救无效而失去了生命。溺水同学的家长痛哭不已,但悲剧已经发生。
游泳虽然好玩、有趣,但安全才是非常重要的。无论你的游泳技术多么厉害,假如忽略了安全,一不小心就会出事。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安全起见,假如同学们实在想去游泳的话,必须要和家人一块去正轨的有救护职员的游泳馆去游泳,不要一个人或和同学结伴去池塘、河流、湖泊、水库等危险地带游泳。一旦发生危险,必须要了解智慧救援,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忙,而不要盲目施救,以免发生更大的事故。
同学们,夏季是炎热的,这种炎热会叫你产生下水的冲动。可是,大家常说,冲动是魔鬼。当这种炎热“牵引”着你跳进水中,享受清凉的时候,一个可以随时吞噬你生命的魔鬼也就在不远处。这一个个不规范的“游泳池”,夺走了多少含苞待放的生命,使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失去了笑声,承受巨大的痛苦。这是多么让人心痛的事啊!
为了大家我们的平安健康,也为了家庭的和睦幸福,我要在这里大声疾呼:“珍惜生命,离得远远的溺水!”让大家不断加大我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己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从自己做起,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吧!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溺水事故已成为我市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手。
今年汛期以来,广西已先后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校外溺水死亡事件,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给不少家庭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这些惨痛的教训,必须引起全社会特别是每一位家长的高度重视,与教育部门和学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孩子们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工作。
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他们年轻的生命,进而影响家庭的美满和幸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您的一点疏忽、一丝懈怠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为此,在双休节假日期间,请您切实将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关注孩子的活动去向。请您做到坚持每天一分钟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孩子不要到山塘、水库、池塘、江河溪流等水域游泳或玩耍,以防不测。同时,还请您教育孩子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营救,避免造成更多伤亡。如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都请您及时提醒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珍爱孩子的生命,是我们应尽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千万不要在悲剧发生后,才后悔莫及。
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尊敬的学生家长:
教育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说,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我县周边水域较多,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和戏水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不到水边玩;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校外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管好每一所学校,保护每一位师生”。
附:
《关于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的通知》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20xx年4月28日
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要坐好扶稳,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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