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是否也是个斯芬克斯之谜?“大义灭亲”、“法不容情”、“零度情感”……一个个故事,一页页历史,见证着理性的崇高,情感的萎瘠。似乎放逐了情感,就能赢得法律的公正,科学的公允、世间的公平。事实果真如此吗?
问世间“情”为何物?“生死相许”是不渝的爱情;“舐犊情深”是本真的亲情;“落叶归根”是乡土之恋……孔老夫子讲“仁者爱人”;释家“普渡众生”、“慈悲为怀”;还有庄子的“与物为春”……“情”是生命之“真”,是爱、仁慈、悲悯……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相互维系的丝钱,是生命源头的汩汩清泉。
看世间渺渺人生:“智子疑邻”是情感的偏私,人与他人的情感丝线骤然断裂;城市的铁门隔离了风景如画的自然世界,也隔离了朴素的乡村情感;***的旗帜肆意飘浮,心灵的世界填满了金钱、虚名……驱逐了“真”情;是谁在风中哭泣?是情感遮蔽了认知,还是蠢动的物欲萎缩了认知?!于是乎,我们为9?11事件而欢呼;于是乎,我们痴迷于嵇康从容鸣奏《广陵散》的意境,独不见刑场前的血腥;嘲笑阿Q而独不见自身心灵的丑陋;我们痴迷于美学的暴力,但却不知这是暴力的美学……我们失却了“同情”——那种生命与生命相通的情感,又何以产生共鸣之音,又何以产生心灵深处的认知呢?广岛上空的原子弹何止是日本人的创伤,也是人类世界每个生命的创伤。“一沙一王国,一沙一世界”“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没有“与物为春”的“真”情之亲,何以窥见“沙”的深邃,何以理解“花”的眼泪。
我们呼唤“真”情。
诚然,科学需要理性。但试想,如果没有对科学的极大的兴趣与热情,爱因斯坦何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晚清学者王国维、章太炎等更视学术为生命。诚然,法律排斥情感,可是,剥掉一己之私之后,我们从中看到的不正是一颗火热的强烈的责任心,一根根联系着人民的“真”情之线吗?是啊,冰冷的认知更需要情感的温床。
故而,我们呼唤“真”情。让她牵引着我们走向认知的深处。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
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
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园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看着此情此景,渐渐地,大树有点不高兴了。
他想:我成天站在这儿,当护花使者。为什么花儿们那么喜欢风姑娘,一见面就亲热得不得了,我真是想不通。
于是,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风姑娘又一次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花园。可她进入花园的请求第一次遭到了拒绝。“不,你不能进去!”大树张开双臂,挡住风姑娘,毫不客气地说。风姑娘和花儿们再三请求,大树就是不答应。最后,风姑娘只好伤心地走了。花园里从此沉静下来,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欢笑嘻闹。大树暗暗得意,腰板挺得更直了,手臂也伸得更长。然而,这种成就感并没有让他陶醉多久,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没有风姑娘的推动,胖胖的乌云大叔根本到不了这里,所以花园上空没有半朵乌云,炙烈的阳光在花园里,尽管大树拚命张开长长的臂膀,努力地为花儿们撑出一片荫凉,可是哪里敌得过太阳的威力。没多久,娇嫩的花朵们便被晒弯了腰,又没有水喝,个个苦不堪言。
由于没有风姑娘的走动,花香根本无法传播出去,以至于蜜蜂们无法闻到香味来采蜜、授粉,渐渐地,花儿们的后代越来越少,一个美丽的花园渐渐地被杂草侵占,成了一个荒园。
大树也开始后悔起来,后悔当初自己的自私,后悔自己没有珍惜风姑娘,珍惜幸福的生活。他现在是多么怀念昔日的快乐情景啊!他大声地呼唤风姑娘,恳请她回到这里,但他那干渴的喉咙却再也不能发出声音了。
烈日下,一个大花园,死气沉沉,没有一丝风。
恍惚中听到看千百年前那个呼唤自信的声音“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看他醉酒入长安,挥毫金銮殿上,国舅磨墨,力士脱靴,故作自信之态。听!他在呼唤:“天生我才必有用!”他,中国武术界的一代宗师,赤手空拳,三招五式,击打的五洲震荡,四海翻腾,李小龙,将中国功夫写满了世界,他是中国东方的一头雄狮,全身散发着自信者的光芒“我不会说我是天下第一,但我也决不会说我是天下第二。”看看吧!人生呼唤自信,难道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吗?
呼唤是一种现实的行为,也是内心中的一种声音。我的内心一直呼唤着请原谅。
这件事发生在我11岁的时候,那是一个清晰的早晨,当我深呼吸,准备吐气的时候,手中拿着我心爱的`水杯。”砰!“不知道哪来的足球扔到我的头顶上,不是头疼不疼的问题,而是我心爱的水杯碎了。我的头上仿佛点燃了火焰,大声的喊出:”谁!谁的足球1“跑出来的是一位小男孩,看年纪大概是8岁吧。我的语气很凶,我喊着对他道”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大生日时,妈妈送我的水杯,也许你根本不知道这对于我得意义有多大!“我的语气很坚定,而小男孩并没有哭,而是急忙的说:”对不起!“我心里很不爽,朝他吼了一下,并说:”现在要是像你这样的男孩多的话,世界不是又多了一件危害人的事情吗?“我当时真的很先打他,但看他那么小,我自己有很火,便使劲的推了他一把,他摔倒在有水杯的玻璃上,然后他没有说话就默默的走了。我看了他一眼,当我拾起破碎的水杯是,发现碎片里有血滴,我想到应该是他的,我便追了过去,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天的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着他的伤会不会很疼,即使心里有愧疚,但我还是睡着了。早上起来一如既往的做着早上要做的事,似乎把昨天的事情忘得差不多了。就在这时门铃响了,我想着谁那么早。当我开门时,看见的是一个包装着的杯子,我四周望了一下没有人。”咦!“中间有一张纸条,我打开来看,里面写着”姐姐,昨天对不起,我不知道你那杯子对你有多么重要,但我也有妈妈,妈妈送的杯子自然是很重要,但我不是***妈,只好买了一模一样送给你,虽然意义上不同。但希望你能收下。“他信中的话,使我这才恍然大悟,对我之前做的事和骂的话,心中感到非常的内疚。我便四处找那男孩,请求他的原谅,可是他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当我得知他已经离开时,我感到后悔,不过更多的是内疚……
每次想起这件事时,是因为看见了这个水杯,它正摆在我的房间的桌子上,心中的内疚就一直这样的提醒着我。我呼唤他能原谅我。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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