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了,八年了,但那份疼痛我还是难以忘怀。八年前,我的爷爷因为下楼梯不小心滑了一下,立即被家人送往市医院。第二天,抢救无效而窒息死亡。奶奶听到这消息要昏了过去,我也愧疚,在事情发生前我还吵着要妈妈买给我汉堡吃。
小时候,爷爷经常抱着我去他朋友家玩。我还模糊得记得,爷爷朋友的孙子,只比我大一两岁。结果我们在玩玩具时,我把他给咬了,这位小孩疼得大哭,但爷爷并没有怪我。小时候我脾气很暴躁,别人不跟我玩时,我总是狠狠地揪人家头发。一次,我到福州医院做身体检查时,一位妇女抱着的小孩,因为他跟我玩使我不开心,我又一次揪了小孩的头发。那位妇女一直骂我爷爷:“你是怎么管教你孙子的?乱揪人头发就是没素质!”“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一定会注意。”爷爷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事情了解了,爷爷并没有怪我,只是吓唬吓唬我,说:“你这个小淘气!以后不要乱揪人头发了,要不然会被坏人抓走的。”我听了,害怕极了,之后没咬过一个人。
但我贪玩、淘气的念头还是没被消除。我是多么想挽回一次啊,因为那时候我实在对不起爷爷。爷爷每天带我去玩,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我总是打他,还把他东西给藏起来。爷爷没有怪罪我,只是每次都对我笑了笑罢了……我连自己都厌恶那时候的自己。我没有让爷爷好好安心睡觉。爷爷在睡觉时,我把他的拖鞋给扔到了垃圾桶,他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这使我的野心更大,接二连三的把爷爷的鞋子扔进路边垃圾桶里,几天就会被我扔一次新鞋。我是对我自己的所作所有多么后悔,要是可以,我甚至想对着自己摔几巴掌。但一切都晚了。
直到现在,我把爷爷藏起来的锄头还在厨房的偏僻柜子里,直到现在,家人还不知道在何处。我还清楚的记得,爷爷躺在棺材里的.模样。以前,甚至妈妈在我不吃饭的时候就说:“只要把这碗饭吃的干干净净你的爷爷就能回来。”我马上吃得精光。可是,爷爷他没有回来,没有。现在,我总是盼望能见到爷爷一面,哪怕只是一秒钟也好。甚至,在梦里遇见了爷爷,梦里的我和爷爷是玩的那么开心,我们奔跑在草原上,不知疲倦的奔跑在草原上。
泪以流到键盘上,但我挽不回爷爷,挽不回和爷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爷爷六十岁就结束了生命,结束生命的原因可能一半是因为我,为了我,他不要一切!我希望,希望在遥远的天堂里的爷爷能看见这篇文章,孙子为他写的文章。那是一声呼唤,但了几分悲伤,几分嘶哑。
“这是爱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当地震过去,四川再次遭受洪水、泥石流的摧毁时,社会各界再次伸出援手。一时间,千万的救灾物资飞往灾区,千万的人民子弟兵、人民志愿者涌向灾区。这是爱的集结号!这是社会温情的再次集聚!朋友呀!当我们的同胞遭受灾难,我们不应该奉献自己的爱心吗?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人,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之下,同一片大地之上。亲人有难,我们不应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吗?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并由这种***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恍惚中听到看千百年前那个呼唤自信的声音“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看他醉酒入长安,挥毫金銮殿上,国舅磨墨,力士脱靴,故作自信之态。听!他在呼唤:“天生我才必有用!”他,中国武术界的一代宗师,赤手空拳,三招五式,击打的五洲震荡,四海翻腾,李小龙,将中国功夫写满了世界,他是中国东方的一头雄狮,全身散发着自信者的光芒“我不会说我是天下第一,但我也决不会说我是天下第二。”看看吧!人生呼唤自信,难道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吗?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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