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敬佩的人不是大作曲家李斯特、肖邦,也不是大钢琴家李云迪、郎朗,而是我们班的老师孙老师。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女。
为什么敬佩她她?因为她工作认真。工作多认真呢?有一次,丢三落四的我又忘把作业带回家了,回家的时候,走到一半才想起作业,忙拖着书包回学校,那时已五点了。拿作业时,已五点多了,顺眼一看,孙老师竟还在办公室里。孙老师怎么还不回家呢?原来,孙老师还在为明天的课做准备呢!
说孙老师学识渊博,一点都不错。孙老师的知识算得上是我们中大附小的语文老师中知识最丰富的了。就算是我们用从网上查的资料来考孙老师,她一般只需歪着脑袋想一会儿就能告诉我们答案。
孙老师还是一位书法家。每当进办公室找孙老师问问题时,都能看见孙老师在写毛笔字。孙老师用的纸,每张不到一毫米厚,可我一眼望去,一叠估计就有四十厘米高,在孙老师书桌旁至少有三四叠。怪不得我觉得比王羲之写的字好看。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有的人敬佩能弹出无数美妙动听的音乐家,有的人敬佩佳句连篇的写作家,有的人敬佩......而我却敬佩他,我的爸爸。为什么呢?
自从我爸爸开始学习英语,他晚上就全泡在英语书里,即使我们叫他吃饭,都要三请四请的,星期天的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楼道里又传来了收音机和电视机的声音,我和妈妈兴致勃勃地看着电视,可是爸爸仍在做英语题,手里挥舞着笔"沙沙“的写着,这是我对爸爸说:”今天是星期天,别那么用功,过来看电视。“爸爸去头也不抬的对我说:”小孩子别烦人。” 好像电视跟爸爸没有任何关系,就在这时爸爸遇到了难题,爸爸先把题目看了又看,然后再将录音听了又听,最后经过爸爸一遍又一遍的分析,终于,把题做出来了,一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和妈妈开始都打哈欠,纷纷钻进被窝里了。可爸爸仍在灯光下 津津有味的学习,他似乎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他早已与英语融为一体了。在爸爸的公司很多公司很多人赞扬的说:”老王,你的英语真好啊。“
从那时起我知道做任何事,如果要去做就应该认真的去对待,而且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勇敢前进。不应该“知难而退,碌碌而为”,我们应该”知难而进,无坚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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