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啊!这里的风有点儿大。我睁开了眼,发现我正从山崖上往下掉,吓得我立马捂住了眼睛。等我再次睁开眼却看见一群小猴子手拿刀枪对着我,并且我被绑在了一个泉水声特别大的地方。远处的石桌石椅上坐着一位头戴凤翅紫金冠,身披锁子黄金甲,脚踩藕丝步云履的`雷公嘴的猴子,神采奕奕好不威风!
我一想:这人,哦不!这猴儿,我怎么在哪儿见过。突然,那猴儿厉声说道:何方妖孽,胆敢闯入我花果山!我,我不是妖孽,我是人呐!我被吓得颤巍巍地说。那猴儿又说:那你不是妖,为何无端闯入我洞中?我急忙解释道:大王,我也不知怎么就来到这儿了,求大王饶了我吧!既然这样那俺老孙就饶了你吧!那猴儿冷冷地说道。这时我才明白那猴儿原来是齐天大圣啊,然后我立刻决定拜师学艺。
这天,阳光刺入眼睛,我在山崖上,平时遥不可及的云,现在却近在咫尺。我大喊一声:大圣!一个闪影出现在我面前,大圣踩着筋斗云,那云感觉和普通的云就是不一样,它就像棉花一样但就算你再怎么踩也不会散。见到大圣我马上就是一拜:大圣,求您收我为徒吧!大圣高傲地说:我为什么要收你为徒啊?我沮丧地说:如果不行的话,我可以把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给你!没兴趣!大圣不屑地说。那零食呢?什么是零食?有薯片、巧克力、可乐,还有许多你见都没见过的东西,而且我学会了本领,还会帮你一雪前耻呢!说到这儿,大圣的眼里闪了闪,终于答应了我,大圣就这样被我收买了。自那之后我就刻苦练功,为了能在爸妈面前嘚瑟,我头悬梁,锥刺股,我加油,我努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习得了大圣的七十二般变化和火眼金睛。大圣还把他的金箍棒和筋斗云传给了我。
我拜别师父之后,终于飞出了花果山。心想:既然我已学成,我也要大闹天庭。接着我又把历史重演了,我又把师父的战绩打了回来。天庭被我打得稀巴烂,什么哪吒、二郎神、四大天王都被我打败了。就剩下如来佛祖了,这可是个难缠的主儿。他说了当年相同的话,他以为相同的招数,我还会中招吗?不可能哩!我直接冲上去就是一棒子,左一下,右一下,感觉就好像是给他挠痒痒一样。我又把金箍棒巨大化,又是一棒子,这回好像是打疼了,佛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手变得比我的金箍棒还大,一巴掌拍下来
一阵声音传来:小兔崽子,几点了,要迟到啦!哦!原来是个梦,幸亏妈妈把我叫醒了,不然我就要命丧于天庭了!
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师父》的导演是徐皓峰,他还导过《倭寇的踪迹》;《一代宗师》是他的剧本;电影《道士下山》是改编自他的同名小说(陈凯歌确实烂的无底线了,《霸王别姬》真的是他导的么?)徐皓锋有本书叫《逝去的武林》,更能凸显他对传统武术的痴迷和专研。
《师父》讲的故事,是广东咏春武师陈先生,想要在中国的武术之都天津开武馆,弘扬本门名声。不过封闭的天津武林不会容许外乡人扬名,所以他只能培养个徒弟出来,只要这个徒弟能够成功打赢天津八家武馆,他的门派就可以在天津开武馆。
但是,身为外乡人的陈师父不能踢馆,因为会驳了天津武行的面子。
而且,徒弟得是天津人——也是为了面子。
最后,徒弟踢馆成功后,天津武行会联名请出本地最大高手打败徒弟,该徒弟必须远离天津,不得回来——也是为了面子的规矩。
这些规矩,都是天津武行泰斗郑老先生告诉陈师父的,如果他的徒弟连踢八馆后,天津武行最后请出来挽回面子的,就是郑老先生。因此,郑老先生说了,你要想开武馆,可以,就按上面的方法办:\"你教你徒弟的,我也得会!\"
所以,咏春传人陈识陈师父必须得做几件事情:
一、招个资质不错的天津本地徒弟,花个几年时间培训成才;
二、娶个本地媳妇,找个低收入的工作养家,这样,留在天津带徒弟就有合理的借口。
媳妇好解决,陈师父(廖凡演的)看上了著名的起士林西餐厅的女招待(小宋佳演的,后面简称师娘吧,片子里就没叫过师娘的名字。话说这是廖凡第二次跟宋佳合作,上次是《好奇害死猫》)因为这个师娘的出身不好,嫁给师父算是好选择,俩人约好在一起结婚三年,三年后再自由选择,陈师傅付出担保金八百大洋。
徒弟,郑老先生最初给挑了一个,可后来有个脚行混混耿良辰(叫什么不好叫良辰)让陈师父觉得是武学奇才,就选了良辰了。其实良辰最初是垂涎师娘的美色才找上门来的。陈师父觉得这样也好,这小流氓最后被赶出天津他也不会良心不安。
就这么着,良辰的功夫也学了一年,居然比陈师父预料得还要好,那就踢馆吧。连踢七家都赢了。这第八家武馆的馆长邹女士(蒋雯丽饰),是天津武行的第二号人物,可却是天津武行玩政治玩的最好的一位。邹馆长***气腾腾地去找陈师父的麻烦,陈师父一年前的布局很好地掩护了他的目的\',邹馆长失望而归。耿良辰踢馆第八家也成功了。
可就在郑老先生赶跑耿良辰的比武开始前夕,发生的新变化使事态没法按老剧本来唱了。郑先生的徒弟是本地军阀的副官,姓林;军阀们垂涎武馆的高收入,想要插手武行,那就得先挣面子后抢里子。林副官使了个诡计打伤了师父,按武行的规矩,获得了武行最高地位的话语权。为了让天津武行买面子,又指使手下高手围殴耿良辰,又刺了良辰两刀,这其实也是坏了江湖规矩了——本来,打跑了踢馆者就行了。
虽然良辰是死了,可陈师父还是可以在天津开武馆。照理说,陈师父原本就打算抛弃那个混混徒弟的,他只需要继续按剧本开武馆就好了。可陈师父落下了心病——武人的\"义\"字哪里去了?因此,在武馆开张当日,在邹馆长的配合下,陈师父一刀了解了林副官。最后,与天津武林痛痛快快地逐一过招,成功逃出了天津卫。
这故事挺复杂,写影评不剧透几乎没法开讲。
为什么说这片子好呢,首先是剧本真好,这回的故事讲圆了;再就是细节好,徐皓峰的进步非常让人惊喜,全片无尿点,这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导演了。
这故事充满了黑色寓言意味:原本的武林是为了振兴国术、行侠仗义,可现实中的武馆只是个捞钱的工具,郑老先生也说了:“武馆不教真东西,迟早让洋人把你赢了去。”
可是以邹馆长为首的武行们觉得,即便出不了人才,有钱赚那就过一天是一天。
陈识陈师父,本意是要弘扬咏春,可要想开武馆,就不得不向世俗的江湖规矩低头。空有一身好武艺的他,却不能跟武林同道痛快切磋一场。因此,在***死林副官的那个晚上,坐在他最终的武馆里他叹息:“我一心想着开武馆,却是处心积虑地算计我的徒弟,我这不是师父,我是个算计的生意人。”(大意,原句不记得了)
整部片子里,还真是充满了算计:
郑老先生要陈识教他刀法,最后一次对决郑已经占了上风,还是一刀刺向陈师父要害,目的就是逼陈师父使出真功夫来,判断陈师父的传授是否有所保留。
林副官先算计师父后算计良辰,每次出手都是阴谋加强权,毫不在意江湖规矩。
邹馆长是这个片子里算计心术的大赢家:
先是帮林副官拿掉了郑老先生的地位;为了维护武行的利益又设套借陈师父的刀***了林副官。开馆当日,邹先是要林副官换掉官服出席,不动声色地解除了林副官的护卫;再播放林副官欺瞒郑老先生的电影片段坐实他欺师灭祖的恶性争取了武行的道义支持;继而安排打手假意困住陈识,却暗地里递了刀子让陈识刺***成功;再以雷霆手段收服林副官的护卫替武行洗白;最后***人灭口想做掉陈识给军方一个交代。
这连环计步步精准,巾帼不让须眉。
比较讽刺的就是,武行的人最终让算计占了立身之本,武艺就真不行。结果给陈师父***出一条血路,闯关的最后一刀还削掉邹馆长半个耳环——耍诡计你行,讲功夫你不行。片子看到这里,前面一个多小时的郁闷总算得以抒发。
片子好看的地方还很多,武打设计既漂亮又有讲究,咏春的十三点半棍法,隐隐然有河北大枪的风范,闯关对决的刀战也比《倭寇的踪迹》进步很多,既有武术的攻防判断真功夫,又有动作的舒展美丽。
片中美女不少,小宋佳演绎的俏师娘及其性感,俄裔舞娘贡献了美丽的大长腿芭蕾舞,耿良辰做生意还勾搭上一个冲茶汤的新疆美女(话说徐皓峰喜欢用异族美女上瘾,《倭寇的踪迹》里面还硬***个胡姬舞女进来)
廖凡一边用竹竿痛打小混混,一边坐长凳跟宋佳聊天的那场戏,是全片最美的片段。
看后我跟太太交流,都觉得徐皓峰做编剧,王家卫做导演那片子就美极了。而徐皓峰自己的这部《师父》拍出了不同的风格。如果说《一代宗师》是探讨武学的阳春白雪,《师父》就是接地气的下里巴人,各有各的美好。
片子中的各种民国服饰也是美翻,哪怕军阀的军服也不是库存老道具,细节实在用心。
不一会儿,校园上空就飞满了五颜六色的风筝,有猫头鹰的,有飞机的.,还有老虎的……差不多有一千多只呢!看,那边有一只老鹰风筝,飞得最高,看他那洋洋得意的样儿,仿佛在说:“瞧,我飞得多高!你们想和我斗?还嫩了点!”突然,半路***出个程咬金——那边一只燕子风筝飞得很高,与那只老鹰不相上下。看,那里还有一只老虎风筝,看他那藐视天下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一只“百兽之王”。
我也迫不及待地把我的风筝放了起来,但出师不利——和另外一只风筝撞在了一起,纷纷掉了下来。这下“坠机”了呀!没关系,正所谓“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这一次,我把风筝放得非常高,都快要超过第一名了。正当我向其他同学炫耀时,风筝开始下降了,幸好我及时的把绳子一提,这才化险为夷。整个下午我们都这样开心地玩着,奔着,累了歇会儿,然后又加入了比赛的行列。
有梦想我们才会有目标,有追求。我们的梦想不就像这翱翔的风筝吗?就让我们迎上风雨,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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