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依旧蓝蓝的;山,还是那么的葱葱郁郁。泥泞的小路变成了石子路,不光只走人力车了,可以走拖拉机、小车、大点的卡车也可以。
顺着岭上的石子路向前走,就有了一片白杨树,白杨树是前些年栽的,响应号召,退耕还林,大力支持木材事业。近年来,木材厂的生意差了许多,说是速生杨做出来的木板品质差,就滞销了,浑身虫眼的白杨树变成了寂寞的林子。
白杨林的东面有石头彻成的围墙。围墙结实,院墙的钢管大门只剩下一半边,像暖阳下的一个瞌睡老人,懒洋洋地靠在围墙边,或许它知道关与不关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院门正面的一个砖砌的台墩子上长着一棵雪松,是当年学校搬走时留下的,一只癞得没毛的老黄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喘着气。这里的主人是后来搬来的,在雪松的后面建起了三间瓦房,瓦房只修了一层却已修了楼梯口,只待日子好些了更上一层楼。
每天太阳从东走到西,经过屋脊,路过窗前,来到门前,门口便有了一小巧的女人,小脸、小手,小脚。“咕咕咕、咕咕咕”正喂着面前的一群鸡,光着屁股的小公鸡刚刚学会吹“魔哨”,却不愿吃食,净追那些老母鸡,瞅准空子便跳到老母鸡的背上,老母鸡红着脸一晃身子,伸头一啄,小公鸡便摔了个跟头,一跳跑了。这个时候,女人便了骂起来,拿起竹竿一晃,小公鸡却飞到了雪松上,仰头便吹了一声“魔哨”,树下的女人恼了,骂着捡起一小石子砸去,一下没中,二下还是没中,三下鸡却飞了。
雪松,那年有人要买,说是到了季节来挖,忽一日没了柴禾,她便拿起柴刀把那枝繁叶茂的分枝全砍了,剩下树稍在风天里摇摇晃晃,好似那小公鸡光屁股上的一根毛。树是没人要了,倒乐坏了那群鸡,夕阳西下,树稍的小公鸡抛着媚眼,仰着血红的鸡冠对着晚霞耀。
天就快黑了,女人早已烧好了晚饭,依在半边门前,等着男人回来,女人最喜欢的是晚上,她知道,男人是带着太阳出去的,晚上带回来的一定是柔情的月亮。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我的语文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一的课堂上。
只见她穿着一件带白色小披肩的碎花连衣裙,披着边肩的碎发,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包,款款走进教室,端庄高贵,铅华尽洗,散发独特香气。她的脸上写着笑意,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眼睛像星星,明亮璀璨,当它们看我的时候,还着一种温柔、慈祥的神情,这使人觉得亲切舒服。
每次上课时,她都端着一杯菊花枸札茶,在这个小镇里很少有人喝这样的茶,一般老师上课也不会带着茶杯。看来她很懂得爱护自己。
她确实是一个懂爱、会爱的人。不但护自己,更爱别人。记得有一次她给我们读胡适的《我的母亲》时,声音不像以前那般婉转流畅,当她读完,就沉默了。我抬起头,看见了她眼中噙着晶莹的泪水。她哽咽着,双眼泛红地对我们说,她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也去世了。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重了起来。教室里显得异常安静,我想同学们和我一样都被她对自己母亲的爱所感动了吧!
她不只是爱自己的母亲,还有自己的真诚、善良爱着别人。
那一次,我们都在看书,窗外有一个老爷爷一直在走廊上徘徊。她看见了,便去询问,得知是来给学生送饭在外面等待后,她将教室里的一把空椅子搬出去让老爷爷坐。当她从外面进来时,脸上就像是被一线阳光照亮了,洋溢着一种幸福的神情。这时,整个教室充满了爱的芬芳。这一幕,又成为我心底一幅永恒的画卷。我想:当她把爱轻轻送出,她自身也就成了最靓人的风景。
她心里总蕴涵着母爱般博大的情愫,有的老师看到有同学上课不认真会勃然大怒,可她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像母亲一样宽容和蔼,让人看见她内心灿烂的阳光和清澈的小溪。使人神清气爽,静心听讲。
我相信,以后当她变成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时,她依然拥有不受岁月摧残的美丽,恒久如菊花般优雅的气质。我也相信,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位总是喝着菊花枸杞茶的语文老师。
每逢经过她那破旧的小摊,准会闻见一阵淡雅的混合果香味,她坐在摊的中央磕着瓜子,小日子过得极为安逸。
刚认识她是因为朋友,朋友当时就住在她水果摊的楼上,一次朋友带我去楼下玩时,正巧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块斑驳得不成样的大红色围裙,围裙里面是一件深黑的老款羽绒服,她看起来臃肿极了,就像只大熊。朋友惺惺地瞟了她一眼,小声对我说:“嘿,看那个女人,可凶了!上次我就是不小心摔烂了她们家一个苹果,就把我骂了一通哩!”朋友拉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向她道:“‘毛雷锋’下午好啊。”
我被那个女人的名字逗笑了。只见毛雷锋望着朋友笑道:“你个丫头,没大没小!小心我揍你哩!”朋友没再理她,走了。
之后,和毛雷锋熟络。和朋友一样没大没小地叫着她“毛雷锋”,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揍”过我们。每当叫她名字时,她也不生气。黑乎乎的脸舒展开来,冲我们微笑。一次,她家进了一台榨甘蔗的机器,我和朋友刚好在她水果店旁,她便招呼我们:“来来来,尝尝我家鲜榨的甘蔗汁,可甜了。”我俩犹豫地接过了甘蔗汁,问:“一杯多少钱?”“嘿!要什么钱啊,就请你们尝尝甜不甜嘞,哈哈!”她质朴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温情,爽朗的笑声里荡漾的是一种热情,朴实的农家品格。
还有一次,为了盛放捉来的蚂蚁,我便偷偷潜入毛雷锋家的后杂院,偷拿了她家用过的一个水杯,将蚂蚁放了进去,那毛雷锋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到了我的身后,大叫:“你个臭丫头,干嘛呢!”我一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抢过杯子一瞧,嘴角一扬,无奈地笑道:“你这是要毒死我啊,算了,这次就放过你吧!”
“嗯?”我疑惑。
时隔多年,依旧记得她守着水果店,坐在果香里的场景。如今,她的小摊被拆了,不知她的去向。
如果还有机会,你再来我的回忆里开家小摊可好?
忘不了,忘不了。一身花袄,守着小摊。
我欣赏精致的女人。她不一定有漂亮的脸蛋,但她一定有一张干净的脸,给人一种坦然舒服的感觉;她不一定穿高档穿名牌,但一定穿着得体;她不一定很时尚,但也绝不会很老土。她也上班,也为老公孩子做饭洗衣,但她不会忽略自己。她喜欢买时尚而不是很前卫的服装,喜欢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门;她很注意保养,为了保持身材,她不会暴饮暴食把自己吃得像个水桶,当然也不会为减肥而把自己饿个半死;为了不任皱纹过早的爬上眼角,她会偶尔去去美容院,但更多的时候,是把鸡蛋壳里剩下的那点蛋清,或者喝完牛奶后留下的一口牛奶,或者新鲜的黄瓜汁,或者蜂蜜,细致的涂在脸上,涂完后继续做家务,家务完了再把脸上那自制的面膜洗干净,然后对着镜中的脸蛋满意一笑。(在她看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就应该会穿衣打扮会美容保养。)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家人,也爱自己,活得精致。
我欣赏积极的女人。也许她的丈夫很平庸,她的孩子也很平淡,但她从不抱怨他们,只是暗暗努力地去帮助完善他们。也许她并不喜欢她这份工作,但她不会消极抱怨,而是想办法去改变现实,努力给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实在不行,她也会以一种愉快的心情投入工作。因为她明白,不能改变现实,就必须适应现实。这样的女人,你很少听到她消极的叹息埋怨,跟她在一起,你也情不自禁地积极起来快乐起来。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生活,也爱工作,活得积极。
我欣赏优雅的女人。这种女人或许没有窈窕的身材,高挽的发髻,但她举止从容,目光沉静,浑身透着淡淡的书卷气。她喜欢阅读,喜欢音乐,喜欢许多优雅的东西,甚至有点小资情调。
呵呵,我以一个女人的眼光看女人,欣赏的是这样活得精致活得积极活得优雅的女人。不知道男士们欣赏的又是哪样的女人呢。
(当然,毫无疑问,这种女人一定是善良的,善良属于品德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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