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王小波说,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这是提醒人们应该具备时时反醒的精神吧,我这样理解。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多少少的失误。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反醒的精神,努力做到时时刻刻自省,不断改正错误。
古语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王小波还说,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选择幸福,实现理想,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
一个知识分子,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有宏大的志向后,还有博大的胸怀。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多向他人学习了。***曾经豪迈地写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正沧桑。”其中抒发的正是一代伟人豁达的胸襟和壮志豪情啊!他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也正是与他的宏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胸怀联系在一起。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看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直到看到他给李银河的信时,我才感受到他的精神的支撑……如果一个人没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真就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不过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他给李银河的信写的多么好,那些信挺乏味的啊,没有什么感动和心动的啊。可能是我老了,忘了相思是怎么回事了,没有感同身受了!还有我没有看明白封面的图,反复看,还是没明白!
人啊千万不要以为别人喜欢自己的照片而不断的把自己的照片发给别人看,喜欢看你的只有自己的父母、恋人,其他人如果有赞美那也只是敷衍和礼貌,千万别当真,千万别以为人家真的喜欢而不断的去打扰人家,大家都挺忙的,就是闲着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欣赏别人的!
这两天接到三个境外电话,瞪着眼睛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来电话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吧!他们一定是受蒙蔽的!就像我们不了解他们一样,他们也不了解真实的我们。他们一定是被利用的。
对面的工地这两天又停工了。趁着高楼没有起来,我还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有那么一会儿天空的云很好看,在窗前就拍了张相片!
读了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纪念版,全书分了文化篇、艺术篇、社会篇和增补篇,还有一篇是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写的悼文,她说,王小波是一个浪漫骑士、行吟诗人和自由思想家。
我还记得,第一次听说王小波这个人,是几年前在《读者》上看到了李银河写的这篇文章,当时就觉得王小波是个很好的作家。而现在,读了《我的精神家园》,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好感。
从文章的风格来看,我能感觉到王小波是一个很真实的人,他追求自由,拒绝无趣。每次看他的文章,我都会忍俊不禁,却又若有所悟。维特更斯坦说:“幽默不是一种心情,而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方式。”王小波的幽默是一种黑色幽默,他不是为了搞笑而搞笑,而是以一种乐观、豁达而又理性的心态去观察我们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因为这种心态,这种观察社会的方式,造就了他的写作风格。
知识分子生活在一个错误的时代是很可怕的,因为行为、思想、言论都受到了限制。王小波经历了许多,大跃进、文革等,但他并没有怨天尤人或绝望放弃,相反,他浪漫,幽默。祝勇曾说:“当世界荒唐时,以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它同样是荒唐的,而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消解它,便成了智者的最佳选择,于是就有了幽默。当然,绝对的漫不经心是无法做到的,这种幽默,也往往并非全然的消解,而是一种更为巧妙的反抗。”我想,王小波的黑色幽默是不是一种巧妙的反抗呢?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肚子里的战争》、《有关“伟大一族”》等。“伟大一族”是指想要开创伟大事业的一群人。这些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梦想的光芒。这令我反思,反思当代大学生中还有多少人是属于这一族的,反思我自身眼睛里有没有闪烁着梦想的光芒。现在,似乎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谈论“梦想”了,眼睛里不是神采飞扬,而是因近视而造成的呆滞,空洞和迷惘。真是颇具讽刺意味啊。
王小波奉行自由主义,他就像潇洒的李白,充满想象力,浪漫随性,却又比李白多了几分理性。王小波是真实的,因为他站在平民的视角,运用平民的写作方法。他以犀利的批判意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纯粹的精神家园,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道闪电,照亮了许多人的心!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从元月底开始断断续续在读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也让自己有了思考。
在《积极的结论》中的观点对自己的启发较大,我在情感上总是过于感性所以时常让自己不快乐,他的观点使我重新认识自己的不足。“理性就像贞操,失去了就不会再有;只要碰上开心的事,乐观还会回来的。”;“人活在世界上,不可以有偏差;而且要多少费点劲儿,才能把自己保持在理性的轨道上。”
在《知识分子的不幸》中对信念的看法:人活在世上,自会形成信念。对我本人来说,学习自然科学,阅读文学作品,看人文科学的书籍,乃至旅行、恋爱,无不有助于形成我的信念,构造我的价值观。一种学问,一本书,假如不对我的价值观发生作用(姑不论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学,不值得一看。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的最有趣的事啊!
在《文化之争》中提到:罗素先生曾说,他赞成人人平等。但遗憾的是,事实远不是这样。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与人有知识的差异。
在《椰子树与等》中,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味等等。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就拿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全国21位特级教师倾情打造的。
作者以尼尔斯旅行为线索,绘出了一派极为新颖、气象万千的瑞典景色,大自然和动物生活占主导地位。尼尔斯是主要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很调皮的人。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魔法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正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飞,尼尔斯紧紧抱在雄鹅的脖子上。不料被雄鹅给带上了天空,然后就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大雁们和他经过了千山万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的难忘事。比如;小屋遇险、小马茨的葬礼、游蛇老无能。尼尔斯也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比如;卡尔、莫顿和阿卡。
尼尔斯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家里。而且奥萨的爸爸也给了他们许多帮助。尼尔斯想;如果能够再次变成大拇指,和它们一起去看大好河山就好了。我读了这本书,久久都不能忘记,因为他们不畏千辛万苦,达到了目标。所以,我也要学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
自从跟着集体忙活着让全国人民都去喝茶的事,我已经很久没读书,也没写什么东西了。安古人的说法我早就变俗了,可我老师安慰我说劳动不俗,劳动很雅,只有劳动过读的书才会被真正吸收。我想读读《金瓶梅词话》不知道会不会吸收的很好,但不能读马老的《资本论》,否则老想着找自己的剩余价值。
这些混帐玩笑话都是劳动之后读了王小波杂文“吸收”良好的后遗症。
五一节匆匆忙忙赶到宁波,没偷到预料中的闲情,另外几个城市的人照样跟踪操控。即使这样我居然还是能够读完一本随手抄到的《我的精神家园》,这都要感谢女友无边无际的加班。
实际上这本书的名字只是其中一篇小杂文的名字而已,看上去很严肃,实际上全不是那么回事——小波是少有的幽默智慧的作家。一部分杂文是讲电影的,一部分杂文是讲他在国外的一些片段,一部分杂文谈到了关于“尊严”的问题。喜欢王小波的`原因是他一点也不“文艺腔”,全是俏皮话,你一看就乐了,乐完了你觉得他怪损的,连你也骂了,接着你就反思了。
现在这书不在我手上,我凭印象记得他说好莱坞电影说的很妙。大概是这样的观点:1、美国有好的文艺片。2、美国电影人为了赚钱太能不厌其烦的把一个路数拍烂。就像《镜花缘》里有个“直肠国”,吃下去什么拉出来的还这样,于是加点作料再吃,反复吃几遍拉出来的东西终于像拉出来的了这才完。这不是好莱坞电影吗?我一想《诸神之战》不就是吃了《阿凡达》拉出的吗?我可不做直肠国的食客。
我原来读小波的小说,一直觉得他最喜欢的作品应该是奥威尔的《1984》。实际上他热爱的是王道乾等翻译家的语言,他喜欢现代文学,无比推崇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还有图尼埃。他对小说创作的很多感受跟我这样的普通人很相近,你看过现代文学之后你很害怕,那些语言每一句都是无可挑剔的,但你就是再怎么有才华,一辈子也就能出一两个。
他还很推崇卡尔维诺,卡尔维诺对新千年文学做过演讲,他想写8个讲稿,完成5个就死了。现在剩下轻、快、精确、形象、繁复,恰好我的老师最近也在看卡尔维诺的这些讲稿,她现在对精确十分着迷,并迫使我也要精确。我下一本要读的书估计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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