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降临人世间的听到的第一声呼唤,是母亲:“孩子,你可要健康成长啊!”当我背上新书包跨进校园时,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唤,是母亲:“孩子,要认真听讲啊!”当我趴在电脑前,耳边传来温柔的呼唤,是母亲:“早些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啊,是母亲,是她一声声的呼唤让我茁壮成长,让我迈步勇敢前行!
“你已经上初二了,可要好好学习啊!”我坐在电视机前,听着母亲一句又一句的唠叨,觉得很厌烦,“你烦不烦啊!”我皱起眉头朝她吼一句。她显然愣了一下,然后一言不发,随即眼角湿润了,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了下来。我只觉心烦,起身走出了家门。
外面寒风凛冽,冷飕飕的风灌进衣领里,刺骨地疼。我没有回家,坐在河边的阶梯上轻轻抽泣着,只觉得心凉透了。
“孩子,孩子啊”远处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唤,是母亲!可我也是生性倔强的人,硬是没应她。虽然我心里很内疚。我抬起头,看见母亲穿着单薄的衣服在风中抖瑟着。她一声一声地呼唤着,眼睛已哭肿了,见无人答应,只好绝望地回家。
深夜了,原本热闹的大街已经冷冷清清。我迈着沉重的脚步,回了家。
我悄悄走进母亲的房间,她房里的灯还亮着,是想着我回来害怕吧。她躺在床上,枕头已经被眼泪打湿一大片。我顿时愧疚地无地自容,我任性地发脾气,让母亲担忧得整夜都睡不好觉。不该啊!
我静静地看着母亲,她面容憔悴了不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老了,眼角的鱼尾纹越发明显,乌丝变成了白发,老年斑也如同繁星一样点缀在她手背上。
看着她,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如决堤般涌了出来。我真后悔啊,母亲已经老了,我却整日惹她生气。我望着妈妈的睡颜,轻声道:“妈,对不起,我错了。”妈妈好像听到了我的话,她的眉头舒展开来,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容。我也笑了,从心里笑了。
回到房里,我想:“只是她终会老去,留我一人在这无尽的黑暗里。”她老了,再也不会把我抱在怀里,宠溺的对我笑了。她老了,再也不会牵着我翻山越岭。
可我还有的是时间,有时间为她捶捶慢慢弯下去的背,有时间为她做一顿盐多了、油少了的菜肴,有时间轻轻拔去她头上的白发,有时间对着亲爱的母亲深情呼唤:“女儿也可以陪着你慢慢变老。”
八年了,八年了,但那份疼痛我还是难以忘怀。八年前,我的爷爷因为下楼梯不小心滑了一下,立即被家人送往市医院。第二天,抢救无效而窒息死亡。奶奶听到这消息要昏了过去,我也愧疚,在事情发生前我还吵着要妈妈买给我汉堡吃。
小时候,爷爷经常抱着我去他朋友家玩。我还模糊得记得,爷爷朋友的孙子,只比我大一两岁。结果我们在玩玩具时,我把他给咬了,这位小孩疼得大哭,但爷爷并没有怪我。小时候我脾气很暴躁,别人不跟我玩时,我总是狠狠地揪人家头发。一次,我到福州医院做身体检查时,一位妇女抱着的小孩,因为他跟我玩使我不开心,我又一次揪了小孩的头发。那位妇女一直骂我爷爷:“你是怎么管教你孙子的?乱揪人头发就是没素质!”“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一定会注意。”爷爷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事情了解了,爷爷并没有怪我,只是吓唬吓唬我,说:“你这个小淘气!以后不要乱揪人头发了,要不然会被坏人抓走的。”我听了,害怕极了,之后没咬过一个人。
但我贪玩、淘气的念头还是没被消除。我是多么想挽回一次啊,因为那时候我实在对不起爷爷。爷爷每天带我去玩,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我总是打他,还把他东西给藏起来。爷爷没有怪罪我,只是每次都对我笑了笑罢了……我连自己都厌恶那时候的自己。我没有让爷爷好好安心睡觉。爷爷在睡觉时,我把他的拖鞋给扔到了垃圾桶,他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这使我的野心更大,接二连三的把爷爷的鞋子扔进路边垃圾桶里,几天就会被我扔一次新鞋。我是对我自己的所作所有多么后悔,要是可以,我甚至想对着自己摔几巴掌。但一切都晚了。
直到现在,我把爷爷藏起来的锄头还在厨房的偏僻柜子里,直到现在,家人还不知道在何处。我还清楚的记得,爷爷躺在棺材里的.模样。以前,甚至妈妈在我不吃饭的时候就说:“只要把这碗饭吃的干干净净你的爷爷就能回来。”我马上吃得精光。可是,爷爷他没有回来,没有。现在,我总是盼望能见到爷爷一面,哪怕只是一秒钟也好。甚至,在梦里遇见了爷爷,梦里的我和爷爷是玩的那么开心,我们奔跑在草原上,不知疲倦的奔跑在草原上。
泪以流到键盘上,但我挽不回爷爷,挽不回和爷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爷爷六十岁就结束了生命,结束生命的原因可能一半是因为我,为了我,他不要一切!我希望,希望在遥远的天堂里的爷爷能看见这篇文章,孙子为他写的文章。那是一声呼唤,但了几分悲伤,几分嘶哑。
当进军的号角吹响,人民解放军团结一致,驱走了日本鬼子的飞机大炮,消灭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胜利之声再向我们呼唤。当伟大的***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地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举世为之欢腾。那是在呼唤团结。因为团结,才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无不胜;因为团结,才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因为团结,才有了十几亿的人民的美好生活。试想,如果没有国人的团结,哪有今日的小康生活,哪有如今举世瞩目的奥运盛会,世博盛会……
同为华夏子孙,同为中国国民,我们的人生需要自信,我们的社会需要爱心,我们的国家更是需要团结。让我们共同的努力,共同呼唤我们辉煌的未来吧!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并由这种***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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