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七情,自有喜好与厌恶之情,然而,当这种好恶之情掺入对真理的认识时,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也许腊梅讨厌冬风的肆虐与无忌,却依然在寒冬中吐露芬芳;也许鱼儿讨厌巨浪的汹涌与狰狞,却依然与巨浪为伴,成全生命的真讳;也许落叶对这个天地无比依恋,然而,当秋风吹来时,它毅然地飘落,告别那个美好的世界,成全来年萌发的草芽……
勿以好恶论断之,这是一种怎样的人生境界!这是一种何等的明智选择!
当一个人可以将对事物的判断游离于感情的亲疏之外,那他必是明哲之人了! 公子小白曾被管仲箭射衣带钩,自是对其痛恨无比。然而,当他认识到管仲的才识时,放下心里的厌恶,重用管仲,终成一代霸主。 刘邦不喜韩信的出言无忌,却委其以重任,让韩信统兵作战,征讨四方,终于灭了西楚霸王,成为天之骄子。 房玄龄曾为李建成出谋害李世民,李世民又岂能不恨?然而李世民不计前嫌,重用房玄龄为臣,遂有"贞观之治"之盛世,感情的亲疏可以蒙蔽你的双眼,让你看不清事物的真面目,阻碍你对真理的认识,成为你求知路上的绊脚石。 勿以好恶论断之,楚王不听信郑袖之辞而疏远屈原,自不会为秦国所吞并。 勿以好恶论断之,李存勖不宠幸伶人,重用伶官,不谈国事,自不会因人之乱而七庙隳,为天下苍生所笑。 勿以好恶论断之,诸葛亮不听信马谡的信誓旦且,自不会痛失街亭,一败千里,死不螟目。
举目四望,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豪杰因内心之好恶而惨遭滑铁卢?古代如此,今天亦如此,或许,将来也如此。 对真理的探求是独立的,对事物的认识也不能掺杂上感情,“做学问就是做学问”,陈景润的话也许揭示了这个真理。 自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必苛求,不过,不可不求。 勿以好恶论断之,也许你会发现,狗尾草也会开出美丽的花。
种子向往光与热,所以愿意奋力挣扎,冲破黑暗的桎酷;新芽爱恋雨与露,所以愿意经受风尘侵扰,舒展叶片;绿叶眷恋于树木,所以愿意陪伴其度过一载春夏秋冬,一轮雨晴雪雾,当它们被问为何如此,不过说一句,“我向往,我爱,所以我愿意。”
西边山脚的鸟儿向往东边天际的彩云,所以不顾饥寒风雨,毅然而上。纵使受伤,纵使落泪,在苍穹之下也无怨无悔。
他便是那样的鸟儿,费尽一生飞往高处。谈迁自幼家境贫寒,但其人穷志不穷。及近而立之年,他展开了国史的修订工作。探民间,访古迹,查典籍。前进之路风雨兼程。二十七轮四季镌刻了白纸黑字,也染白了鬓角的霜花。他以为他已经看到了璀璨的彩云,却又有狂风骤雨将其拉下——巨著被偷走了。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水,命运的折磨让其快要倒下,但他还向往着那一天啊。于是又是八年,从头再来,终成《国榷》。
因为向往,所以愿意忍受劫难,惟心中之志引导人生之路。而这之中的.苦难,便也甘之如饴。
儿子深爱着父亲,纵是无言也能静静陪伴,不须言语与呼号,物质与欣喜,便也有幸福。
雅士林逋时常执一双木桨,乘一叶扁舟游于西湖之上。隔绝了金钱与物欲,喧闹与繁华,惟有注月光为酒,化绿水为诗句,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世人当然不解,远离舒适的日子,来这里过清贫的日子图什么?而他却说:“吾志之所适也,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他爱这空山新雨,爱这碧波浅荡,便愿意抛弃世俗与浮尘,放浪形骸于天地间。
因为热爱,所以愿意趋于宁静,即使没有戏台上的一颦一笑,没有炊烟之下的欢声笑语,自然也能给其慰藉。
反观如今社会,所愿真源于所向、所爱吗?利欲熏心、铜臭扰人,人们多已忘了为何在这世上;竞争激烈,身不由己,还有谁能不顾他人言语凭内心做出选择?向往便攀登吧,无畏险阻;爱便追求吧,不需证明。
那么,“向心之所向,爱心之所爱,所以呢?”
职责——永不凋零的花
将士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国泰民安时依旧艰苦训练; 白帆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风平浪静时依旧鼓足勇气; 蜜蜂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在丰衣足食时依旧辛勤工作。 而当那吃着鲜美的鱼的小猫依旧不忘职责去捕鼠之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们的职责是否该铭记于心。
职责是一盏明灯,它亮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让我们时刻铭记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当朋友把幼小的孩子和丢弃给他时,他明了自己身上那份卸不下的职责,从此,他日夜奔波,将汗水汇成了一条长长的河,滋润着朋友家人的心田。然而生命对于他过于苛刻,朋友的妻子患病在床,年幼的孩子又需要照顾,他还要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所有的艰难一时间都重重地压在这个并不健壮的男人身上。这时的他就是抛弃他们而寻求自己的生命之美本无可厚非,可这个伟大的男人从未忘记过那份职责,他坚强地承担着,用自己的行为谱写着一首充满仁义的职责之歌。他就是朱邦月,一个感动了千万人的牢记职责的英雄。
职责是一朵芬芳的花,它开在我们人生的各个角落,让我们时刻感受着它的芳香和美丽。在四川地震中,一个中年男子为了自己的职责护住了身下的四名孩子,他似乎微笑着感受着人么用无限的崇敬为其铺就的天路,那路旁的花朵是孩子们的微笑,那芬芳也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任时光流逝岁月变迁,他那份为了职责而奉献的精神将成为永恒,在这个世界屹立成一座也不退色的丰碑。谭千秋,这个在危难之时固守职责的人民教师所带给沃恩的感动,将如其名字般千秋永传诵。
职责是一曲悠扬的歌,它回荡在我们生活的不同阶段,传诵着我们不同的生命之美。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忠诚之语付出沉重的代价,宫刑这个折磨着他的灵魂和身体的酷刑,如一把扎在他胸口的刀,让他生不如死,但就在这最痛苦之时,他没有舍弃自己的职责而安度晚年,他忍痛写作,为了“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的职责,为了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苟且偷生,备受鄙视却著成了“史家之绝唱”。司马迁这个可怜的人啊,在巨大的痛苦中仍坚守职责,这是一种怎样伟大的情怀?
当我们拥有了可以不去捕鼠亦可以生活美满幸福时,别忽略了那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职责!
人是懂得回忆的动物,寂寞是因为失去。只是很多事,当时只道是寻常。当我看到外外公被推进手术室前最后留恋的目光,有湿热的泪滴落在手中的野百合花瓣上。原来,他的爱,不是我不懂,只是一直被我忽略。
从小就觉得外公不太喜欢我,他总是摆着一张不苟言笑的面孔,坐在庭院的太阳底下。一杯清茶,一把藤椅,似乎就是他的全部快乐了。他只是偶尔找哥哥们聊聊时事,或者摆弄几棵花草,便再无别的情趣了。
他从不像外婆那样做点心给我吃,也不像奶奶带我到商店里,让那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任我挑选,更不会像爷爷那样,在三月的东风里和我一起牵起风筝,在在落叶的秋思中带我去郊外采风。即使是哥哥们找我去登山时,他也会劝阻道:“登山有什么好?你就别去啦,不如来看看报纸新闻。”
可是现在,我分明看到他进手术室前那温暖的回眸,看到了每一次我离开外婆家时他那留恋的目光。我常常以为,懂得爱是多么简单,然而却未曾明白,忽略爱也是那么简单。
我忽略了他喜欢抽烟,可是在我面前他却很少点燃那一支腥红的光亮;
我忽略了他劝我看报纸读新闻是为了让我开阔视野,而不是封闭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
我忽略了外婆不在家的.那晚,他亲自动手做了一顿被我嫌弃“没水准”的饭菜,这对于一向不下厨的外公而言何尝是易事呢?
我甚至忽略了外公偶尔的任性也只是因为我。那天晚饭后,他忽然很不开心。仅仅是因为我说晚上要回家去,不留下来了。假期很短,作业也不少,我实在是想多给自己留点时间。他一再地挽留我,我却很坚决。终于,他不再说话,默默地坐下来,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白色的烟圈围绕着他,就像是无数忧郁的泡沫,浮在他蜡黄的指尖上,浮在银色的发丝上,还有他忧郁的脸上。我知道,我的内疚改变不了他的失落……
“回去看看吧,去年你说喜欢野百合,你外公就在院子里种了很多。现在都开了呢。”外婆的话打断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到手术室前的红灯依旧亮着,不由地纂紧了手中的这枝野百合。是啊,花都开好了吧。
原来,爱,不是不懂,只是太容易忽略,太容易错过。
外公,你的爱,我开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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